要講怎樣讀聖經,得先看人有怎樣的豫備,包括要屬靈,要奉獻,要有熟練的習慣。
在「要奉獻」的這一面,包括心要敞開,眼睛要純一,順服要繼續。
本篇要來看「眼睛要純一」。
在馬太六章22節,主說,『眼睛就是身上的燈。』
注意,主在這裏不是說眼睛就是身上的光,乃是說眼睛就是身上的燈。
光是神的,燈是我們的。光在神的話裏,燈在我們身上。燈乃是我們得著光的地方。換句話說,燈是神擺光的地方,燈是我們接受光的地方,燈也是我們釋放光的地方。要神的話在我們身上光照,那就必須在我們身上有燈。這個燈是我們的眼睛。『你的眼睛若純一(照原文另譯),全身就光明。你的眼睛若惡(照原文另譯),全身就黑暗。』(22~23。)如果我們要全身都亮,都充滿光,主告訴我們有一個條件,就是我們的眼睛必須純一。
甚麼叫作眼睛純一呢?
我們的眼睛雖然有兩個,但是焦點只有一個,兩個眼睛同時只看一件東西。假使人的眼睛有病,不純一,兩個眼睛就有兩個焦點,同時看見了兩件東西,看得都不清楚。眼睛要看得準,就只可有一個焦點,不可有兩個焦點。我們已經蒙了恩典,已經蒙了憐憫,光就已經在我們身上。所以我們現在的難處不是在光上,乃是在眼睛上。眼睛不純一,光就不能彰顯。許多人眼睛不純一,不是只看一件東西,而是同時看兩件東西,或者把一件東西看成兩件東西,所以光在他們身上是不清楚的,甚至是完全黑暗的。
主說,『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不是惡這個愛那個,就是重這個輕那個;你們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瑪門。』(24。)許多人所以不能看見光,是因為眼睛不純一;眼睛所以不純一,是因為他們在神面前沒有奉獻。甚麼叫作奉獻?奉獻的意思是我單單要事奉耶和華。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他不是重這個,就是輕那個;不是惡這個,就是愛那個;不能兩個都事奉得好,總沒有法子維持平均。誰也不能一面事奉主,一面事奉瑪門。所有事奉兩個主的人,遲早會發現:到結果必定是愛一個,惡一個。若不是徹底奉獻給主,就是完全事奉瑪門。主說,眼睛要純一,意思就是事奉要純一,奉獻要純一。人的眼睛純一,就是表明人的奉獻純一。
求神給我們看見這個基本的原則:我們如果要讀聖經,要明白聖經的教訓,要得著聖經裏面的啟示,我們在主面前就有一個責任,就是絕對完全的奉獻給主。這樣,我們纔能看見聖經裏面的光。我們的奉獻一出事情,我們的看見就出事情。我們的看見如果出問題,必定是我們的奉獻出了問題。我們必須徹底的認識: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
這另外一個主的名字叫作瑪門。瑪門所代表的,就是財利。多少聖經的光,受了瑪門的虧;多少人因著瑪門而看不見聖經的光。有些人所以看不見聖經的真理,乃是因為在神之外有一個財利的問題,乃是因為不肯放棄自己對於財利的追求,乃是因為真理與個人的利益發生了衝突。人若能把個人的得失放在一邊,不顧及代價,只要真理,自然而然聖經就能讀得很清楚了。不少人因為瑪門的問題沒有解決,就委屈了聖經的教訓。基督徒如果都能根本解決瑪門的問題,就順服神的人不知道要增加多少。所以我們要在神面前受警告,甚麼時候一不小心,只要稍為顧一點自己的私利,神的光就立刻會被蒙蔽。
要看見光,就不可事奉瑪門。我們不能有兩個利益;不能有神的利益,又有個人的利益。我們只能考慮一個利益,只能顧到神的利益。我們個人的利益一擺進去,就變作兩個主,眼睛就不純一。三心二意的人不能讀聖經,要保留甚麼個人利益的人不能讀聖經。眼睛純一的人纔能讀聖經。
但眼睛怎樣能純一呢?
有一件事非常希奇,如果我們能支配瑪門,那就瑪門不只不能害我們,反而能幫助我們。我們的心本來是愛瑪門的,本來是貪戀財利的,要我們的心傾向神是非常困難的;但我們若能支配我們的財寶,我們就能支配我們的心。所以我們要學習把財寶送出去。主說,『你的財寶在那裏,你的心也在那裏。』當人把他的財寶往主那一邊送的時候,就自然而然他的心也往主那一邊去。人的財寶往天上去,人的心也往天上去。我們的財寶在那裏,我們的心也在那裏。我們如果把一切都歸給神,自然而然我們的心也歸給神,我們的眼睛就純一了。
我們要明白聖經,就必須有一個完全的奉獻。奉獻有非常特別的一點,就是奉獻能使我們的心往神那裏去。我們把一切奉獻給神的時候,我們的心不去也得去,因為財寶已經到那邊去了。但我們不管心能去也好,心不能去也好,我們只管奉獻。有甚麼東西是我們所最吝惜的,就要最先送出去,奉主的名送給有需要的人去。我們把東西送出去的時候,我們的心也到主那邊去了。等東西都到主那裏去了,眼睛就純一了。
眼睛一純一,眼睛就清楚起來,光就能照亮。主說,『全身就光明。』甚麼叫作全身光明?就是有彀清楚的光叫我們的腳走路,有彀清楚的光叫我們的手作事,有彀清楚的光叫我們的頭腦思想。換句話說,各方面都有光。光能彀充滿在我們的情感裏,光能彀充滿在我們的意志裏,光能彀充滿在我們的思想裏,光能彀充滿在我們的愛裏,光能彀充滿在我們的行為裏,光能彀充滿在我們的路上,沒有一個地方看不見,因為我們的眼睛是純一的。
人如果不是一個奉獻的人,聖經怎麼讀也讀不好。他稍為一讀,就碰到他不奉獻的地方,黑暗就在他身上。他再讀,又碰到他不奉獻的地方,黑暗又在他身上。黑暗一罩在人身上,人就不能在神面前有所得著。人必須在神面前絕對,不能一面要事奉主,一面又盼望走自己的路。有的人說,我實實在在要明白神的旨意,但是我不知道聖經對於這件事的教訓是甚麼。這是他的推諉,這並不是事實。他所以不知道,是因為他不要走主的路。他如果實實在在的要走主的路,他就要看見主的路在他面前總是明顯的。只有一種人是迷糊的,就是眼睛不純一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