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丟彼拉多(Pontius Pilate)是羅馬所任命的巡撫,於主後26年至35年間,作該撒提庇留(Tiberius)在猶太地(巴勒斯坦)的第五任地方官。彼拉多未任巡撫以前,他的軍階是「騎士」(equestrian),曾在提庇留帝之寵臣塞雅奴(Sejannus)官舍擔任侍衛長之職。塞雅奴得帝庭授權分派直轄省區的巡撫,彼拉多遂被派到猶太地,時為主後26年。他因為有靠山,且後台硬,因此對於處理猶太政務,每以輕率從事。彼拉多在他任職巡撫的10年期間,作錯五件大事:
壹. 第一件錯事是他曾派了一隊羅馬兵進入耶路撒冷,打著一面繡有帝像的軍旗為前導。凡有人像之物對於猶太人而言都是最引以為忌的,猶太人就派代表到彼拉多在該撒利亞的司令部去,向他請願要求撤去。但彼拉多一連五天不予理會,第六天開庭,他威嚇猶太人不得藉故生事,但猶太人表明寧可被殺也不願拜帝像而得罪他們的神;彼拉多無奈,祇好讓步,下令將軍旗移去。
貳. 第二件錯事是他曾私自挪用聖殿的奉獻款,去支付地下引水道的建築費。當民眾發生暴動之際,彼拉多派便衣軍隊穿插在亂民之間,窺視誰是領頭作亂的,事後將所有帶頭作亂的都揪出來加以痛打,結果積怨於民。
叁. 第三件錯事是他將加利利人的血攙雜在他們的祭物之中(參閱路十三1)。此顯示當加利利人正獻祭時,他派羅馬兵擊殺他們,並將他們的血攙雜在他們所獻的祭物中,殘暴無比。
肆. 第四件錯事是他將主耶穌不公不義地判了死罪。他既然三次申明查不出耶穌有甚麼該死的罪(路二十三4,14~15,22),就當秉公行義,毅然決然拒絕猶太人無理且不法的要求。且彼拉多正坐在審判臺上的時候,他的夫人打發人到他那裏說:這義人的事你一點也不可管,因為我今天在夢中因祂受了許多苦(太二十七19),因此彼拉多本來也準備將耶穌鞭打後,將祂釋放了;因為那時正逢節期,巡撫有權釋放一個囚犯。無奈祭司長和長老挑唆羣眾,要求釋放重刑犯巴拉巴,而要除滅耶穌,並且猶太人齊聲喊著說:「你若釋放這個人(耶穌),就不是該撒的朋友;凡自命為王的就是反對該撒了。」(約十九12)彼拉多一方面想取悅於猶太人,另一方面又擔心自己的官位不保,於是便屈從他們所要求的,將耶穌定了死罪,充分顯示他是不公不義的人。這件事也充分反映:猶太宗教首領的控告,暴露他們在宗教上的虛偽和欺騙;而羅馬地方官的審判,暴露他們在政治上的黑暗與腐敗。
伍. 第五件錯事是在撒瑪利亞有一個假先知,自稱能帶領信眾往基利心山觀看摩西所收藏的聖器皿。當信眾聚集在該山靜待聖器皿出現之時,彼拉多派遣一隊有重裝備的步兵與騎兵,截斷朝聖者的去路,並屠殺其中許多人。信眾並未違犯羅馬法律,豈可胡亂砍殺?(據稱彼拉多此舉,係出於耶路撒冷大祭司該亞法的唆使)。後來撒瑪利亞派代表去向敘利亞總督威特留(Vitellius)控訴。威特留便將彼拉多撒職查辦,改立馬爾克路(Marcellus)接替彼拉多之職,並命彼拉多赴羅馬答辯所被控訴的案情,時在主後36年~37年冬季間。彼拉多上到羅馬時,提庇留已經駕崩,新帝該猶加利古拉(Gaius Caligula)登位,彼拉多被判充軍,終於自殺身亡。
參考資料
「兩約中間史略」,pp. 424~426.
「聖經百科全書」第II冊,pp. 828~829.
“Zondervan Illustrated Bible Dictionary”, pp. 1132~1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