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怎麼回事?有一個退休的警察,妻子曾經被互助會害慘了,損失40餘萬,想不到過了許多年以後,他自己也搞起互助會違法吸金,害慘了別人!
新聞上說,這個警察本來是刑事小隊長,因為職務關係,很了解互助會該怎麼做,結果從2013年起開始以會養會,吸金超過2億元,轉而投資地產,而他的妻子、大女兒也都跟著他一起幹。檢調兵分13路帶回4名主嫌後,除查扣不法現金及不動產共1億多元,還因這些人涉嫌違反銀行法及詐欺等罪,向地院聲押禁見獲准。
這個事件令人感慨的是:
第一,理應守法的退休警察,清楚犯罪模式後反而用來犯罪,而不是阻止他人犯罪。
第二,身為受害者,理應痛恨違法吸金的惡行,但他們一家卻反過來扮演加害者,製造更多的社會問題。
第三,明明知道風險很高,但因為每次最多可得年息658%的獲利,結果大家蜂擁加入,會腳超過六百人!
整個說起來,就是一個「貪」字害慘了大家。
在聖經的提摩太前書第六章裡,有一段話很令人感慨,每個想發財的人都應當聽聽:
「然而敬虔又知足,便是大利了;因為我們沒有帶甚麼到世界來,也不能帶甚麼去;只要有養生與遮身之物,就當以此為足。但那些想要發財的人,就陷在試誘、網羅、和許多無知有害的私慾裡,叫人沉溺在敗壞和滅亡中。因為貪財是萬惡之根,有人貪戀錢財,就受迷惑,離棄了信仰,用許多苦痛把自己刺透了。」
這裡的「想要發財」,原文是指有強烈的慾望要發財。這樣的人乃是貪財的人,陷在撒但佈下的試誘裡,被自己的慾望淹沒而滅亡。注意,他們不是因為有錢財而滅亡,乃是因貪愛錢財而滅亡,這邪惡的渴望將人整個毀壞、敗壞,所以這段話才用很強的字眼說,貪財是萬惡之根!
你知道有錢不是罪,但愛錢會讓你犯罪嗎?愛錢,甚至進一步拜金,會讓你成為罪的俘虜,甚麼事都有可能做得出來,包括賣掉自己的老婆!有些人對未來抱持虛無主義,並不認為死後有甚麼處罰或審判,所以當他為了錢掉到火坑時,還一邊笑一邊掉下去,因為他以為自己摘到很多懸崖邊的野花,完全不知道掉下懸崖是會粉身碎骨的!一直要等到他掉到地面,手指或腳骨開始碰觸到地面,才開始覺得不對勁,不過那時也未免太遲了!
所以寫這卷書信的使徒保羅,這樣囑咐受信的提摩太:
「你要囑咐那些今世富足的人,不要心思高傲,也不要寄望於無定的錢財,只要寄望於那將百物豐富的供給我們享受的神;又要囑咐他們行善,在善事上富足,甘心分授,樂意與人同享, 為著將來,替自己積存美好的根基作寶藏,叫他們持定那真實的生命。」
不管是富人窮人,都該小心使用錢財,注意錢財對自己心思的腐蝕。有錢真的不是罪,有錢的人也不一定很愛錢。不過,物質的財富只是為著維持今世天然的生命,但這生命卻是短暫的。即便你不為了錢犯罪,但抱著已經到手的錢不分享,為了這短暫的生命被錢綁住,對自己和家人可是一個很大的虧損啊!如果你願意做出正確的投資,把物質的財富分出去,累積自己在天上永遠的財富,那才是上算的!
但聖經說為了積存美好的根基,要持定真實的生命--然而,要持定以前總要先擁有吧?神那真實的生命到底如何取得?很簡單,只要信入基督,就能白白地得到。最寶貴的事物往往是很容易得到的,就如陽光和空氣,人類自己要製造是何其困難!但神卻把最難的事情留給自己,讓萬物輕輕鬆鬆就可以免費享受陽光和空氣。
每一件事都有它的目的;神給我們真實永遠的生命,是為了使我們活出祂的生命,彰顯祂的生命,所以我們信的人,都該在今生運用神給我們的祝福,分授財物行善,如同神將許多事物賜給我們一樣,好為自己在來世永遠生命的享受上積存寶藏,也就是讓這生命在我們裡面長大茁壯,贏得將來的賞賜!所以讓我們來取得吧,並且讓我們在取得以後,持定這永遠的生命吧!每個人的時間都很有限,你過度花費在地上的財富,那就沒有時間去賺另一種財富了。願神給我們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