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人人都可以是媒體的年代來到以後,
許多事情往往連自己都還沒有消化過濾,就先被po上網評評理。
其實,待人處事固然應該「據理」,但卻不一定要臉紅脖子粗地「力爭」!
有時你爭到眼前的勝利,卻失去往後的某些可能性......
曾經有人寫文章說,這世界上有四種人:
第一種人沒有原則,不講道理,態度也不好。
第二種人沒有原則,不講道理,態度卻很好。
第三種人有原則,講道理,不過態度很「衝」。
第四種人有原則,講道理,溝通方式也很溫和。
如果將這四種人各配上一個形容詞,我是這樣想的:
第一種人是放屁人,因為他說話就像放屁,嗆得很,但臭完了一無所有。
第二種人是口香糖人,濫好人一個,被人家嚼一嚼利用完就丟掉了。
第三種人是橫衝直撞的機器人,只講邏輯,卻不懂與人相處的藝術。
第四種是發條人,該硬則硬該軟則軟,就像鐘錶的發條剛柔並濟一樣。
做人不講理是一種缺點,但做人硬要講道理,可能也會出現要命的盲點。
摩西在以色列人當中是律法的代言人,可是他本人的個性卻相當謙卑且溫和。神子基督是全宇宙最強大的人,事實上,萬有都是藉著祂造的,但祂將那些做買賣的人趕離聖殿時,頂多也就是翻桌而已,祂沒有吩咐天下降下火來,燒滅那些玷汙神殿的人。不但如此,祂總是低下自己,跟一群老是犯傻的門徒同吃同住,還聽他們說胡話。被人釘十字架時,耶穌也沒有跳下來打那些譏誚自己的人一巴掌,然後才回去繼續受苦;沒有,祂默默地承受,將一切交給父。
如果這位耶穌基督隨時跟世人講道理,態度強硬地要跟你我講道理,今天我們都只能當一個死人了!
「當叫眾人知道你們的謙讓宜人。主是近的。」(腓四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