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次,當主耶穌問門徒說:「人說我人子是誰?」他們回答說:「有人說是施浸的約翰,有人說是以利亞,又有人說是耶利米,或是先知裏的一位。」主耶穌就問門徒說:「你們說我是誰?」西門彼得回答說:「你是基督,是活神的兒子。」主耶穌立刻就告訴他說:「西門巴約拿,你是有福的,因為這不是屬血肉的指示你的,乃是我在天上的父指示的。」(太十六13~17。)
這清楚給我們看見,基督徒必須有神的啟示。你要作基督徒,你就必須有這一個啟示,必須有這一個認識。如果你說:「我很佩服耶穌的為人」,這個不能叫你成為基督徒。或者你說:「耶穌的道理含有很深的哲學」,這個也不能叫你成為基督徒。你也許聽了這話不服氣,你說:「我佩服耶穌,我推崇耶穌,我對基督教滿了好感,這樣,我還不能作基督徒嗎?」不能,因為作基督徒不是佩服不佩服的問題,不是有好感沒好感的問題。當時有人說主耶穌是施浸約翰,是以利亞,是耶利米,施浸約翰豈不是好嗎?以利亞豈不是好嗎?耶利米豈不是好嗎?然而這些都是人的看法、人的意見。當有人從神那裏得著啟示,認識主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這樣的人,纔是被主稱為有福的。
當人得著了啟示,就在靈裏接觸了主耶穌,遇見了主耶穌。他與主耶穌就有了直接的關係,他自己就與主碰了頭。我們拿一件事來作比喻:有一次,有一個弟兄家裏的電線壞了,很容易叫人觸電,他一不小心,碰著那根電線,他的手立刻縮回,口裏喊說:「麻呀!麻呀!」他有一個小兒子,看見他的手這樣一碰一縮,也跑過去假裝觸了電,效法他父親,把他的小手也裝作一碰一縮的樣子,並且口裏也喊說:「麻呀!麻呀!」在這裏我們知道,這個兒子是外面作的,是效法的,他父親是真碰著電的,嘗過這個味道是實在的。
弟兄姊妹,外面效法的不是,實在嘗過的纔是。你自己必須碰見了基督,像這一個弟兄碰到了電一樣。到底你今天認識不認識這一位拿撒勒人耶穌是神的兒子呢?不是別人怎麼說,乃是你自己裏面怎麼說。如果不是你自己裏面知道,而是在外面聽人怎麼說就怎麼說,那麼,人說耶穌是神的兒子,你就也說耶穌是神的兒子,人說耶穌是社會改良家,你也會跟著說耶穌是社會改良家,你的「信仰」是在外面跟著人家轉,恐怕連你自己都弄不清楚到底你信的是甚麼。
在約翰福音第三章裏,當主耶穌與尼哥底母談重生的問題。尼哥底母是說:「我們知道你是由神那裏來作師傅的。」但是主耶穌的回答是:「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神的國。」(2~3。)師傅所注重的是教,是學,是外面的問題;重生所注重的是靈,是生命,是裏面的問題。有許多所謂的基督徒,他是從師傅這一個門進來的。他以為聖經中的道理都明白了,受浸也受了,甚至於聖經裏面的豫表豫言也會解釋了,同時基督徒的那一套外面的行為,像禱告、作禮拜、捐錢等等,都學得很像了,就以為自己是一個基督徒了。這樣的人是把基督徒看錯了。聖經給我們看見,作基督徒必須從重生開始。如果一個人沒有重生,裏面沒有主的生命,這一個人就根本不是基督徒。
我們要重複的說,基督徒不是信一種外面的宗教,乃是得著裏面的啟示。基督徒不是從外面作的,乃是從裏面作的。
摘自倪柝聲弟兄《一般的信息(卷一)》第三十四篇,臺灣福音書房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