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個罪人-蒙主恩…
「耶穌往橄欖山去。清早又來到殿裡,眾百姓都到祂那裡去,祂就坐下教訓他們。經學家和法利賽人,帶著一個行淫時被拿的婦人來,叫她站在當中,就對耶穌說,夫子,這婦人是正在行淫時被拿的。摩西在律法上吩咐我們,把這樣的婦人用石頭打死,這樣,你怎麼說?他們說這話,是要試誘耶穌,好得著把柄告祂。耶穌卻彎下腰來,用指頭在地上寫字。他們還是不住的問祂,耶穌就直起腰來,對他們說,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先拿石頭打她。於是又彎下腰來,在地上寫字。他們聽見了,就從老的開始,一個一個的出去了;只剩下耶穌一人,還有那婦人仍然站在當中。耶穌就直起腰來,對她說,婦人,那些人在那裡?沒有人定你的罪麼?她說,主阿,沒有。耶穌說,我也不定你的罪;去罷,從今以後不要再犯罪了。」這故事聽過嗎?以上出自於《聖經》中的約翰福音八章1-11節。
「是啊!有誰不犯罪呢?」我說這些,並不是說贊成打人或犯罪是一項正確的行為。已經一連六天,只要一開電視,在我不經意的轉阿轉得,一轉至新聞台,就可以看見新聞主播馬不停蹄的不斷播放「Makiyo打人」一事,且每天更新或者是現場LIVE專播樣樣都有,並有新聞台還細心的做實況分析及前後比對等花招百出,這些辛苦得新聞記者們都已經比那所謂人民保母的警察大人來的敬業與專業。「Makiyo打人」一事還持續發燒,看著新聞像是錄音帶壞掉的一直重複播放報導著,身為旁觀者的我其實有那麼一點感觸。「犯罪」實在暨可憐且又可怕,一步錯,好像就都步步錯了,連原有的一點好形象也會隨即化成灰燼,大家從此就只認識這犯罪的你,記憶停擺不再前進。誰也不願認你、誰也不願原諒你。
在這樣的過程中,你也會清楚發現,人是現實的,唯有基督是實際。人與人之間的互動公式是這樣的,當你有那麼一點點的成就時,身旁的人就都會想來分一杯羹,若當你在有一點點權利及地位時,身旁的人便也會頓時的增加,因為大家都想要藉此雞犬升天。但倘若你一步走錯了,出糗了,身旁原有那稱兄道弟的朋友們都會默默的一一離你而去,深怕你身上的霉運會波及到他們,各個用那異樣的眼光看著你,在背後定你死罪,誰會願意接納這出錯的你或者是我呢?只有神-祂一直在等候我們,並願意接納我們這一些犯罪的人,只要我們願意認自己的罪,神必赦免我們,因為祂是一位愛的神,神愛世人。「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聖經》約翰福音一章9節。
神是愛,是神先愛了我們,這事是不可否認的事實。但人就是如此的愚昧且愚拙。神一直站在這不停的等候我們這些吃豆莢的浪子快快回頭,我們卻像是吃了秤砣鐵了心般,一定要等走到了盡頭才肯罷休退出來讓神來起頭。不見棺材不掉淚;不到黃河心不死,就變得像是人的天性。也就如同一個叛逆的孩子,飆著機車出去,摔的頭破血流了,才在那哭著說:「父親啊!救救我,我知道錯了。」這一切不都太遲了嗎?為什麼一定要走過後才知道後悔。我常常一個人騎著腳踏車在學校裡繞阿繞的,在這繞的過程中,也不忘的為著最近的事情與主有單獨且簡單的交通,我是經常這樣跟主說:「主啊!我不求大經歷,只願小是得著祢;我不求大環境,只願單純更愛祢。」叫我們與基督的愛,是越過越加增。我是一個罪人-蒙主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