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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2‧02
34個大家都在問,卻都難以回答的信仰疑惑

34個大家都在問,卻都難以回答的信仰疑惑

  1. 如果神是愛,為什麼會有那麼多宗教的戰爭和迫害? 
  2. 信主和加入基督教,加入一個宗教團體,有什麼區別呢?
  3. 基督徒是不是一群現實世界裡的失敗者?
  4. 如果信基督是導人向善,那麼好人是否就不用相信了?
  5. 如果神是愛,為什麼還會讓地震海嘯之類的災難發生,造成這麼多傷亡呢?
  6. 神好奇怪,為什麼會親手造了祂的仇敵-撒旦呢?
  7. 為什麼亞當夏娃吃了蘋果就墮落,就是犯罪了?
  8. 我信人是進化來的,而不是被創造的。
  9. 我為什麼要信神?
  10. 我要怎麼知道有神,怎麼證明神的存在?
  11. 為什麼你們能說耶穌基督就是世界上唯一的神?
  12. 為什麽《聖經》是神的話?
  13. 我過得很好,為什麽還需要神?
  14. 我怎麽接受神?
  15. 為什麽有些基督徒的行為和生活比非基督徒還不如?
  16. 世界上各種宗教的教導都有自己的道理,最後殊途同歸,信哪一個都差不多,那就應該尊重彼此的信仰。
  17. 為什麽基督徒還會有不幸的事發生?
  18. 如果神是無所不能,是不是我要什麽,祂就給什麽?
  19. 信神是否一種心理作用,信則有,不信則無?
  20. 什麽人才是合格的基督徒?
  21. 我沒有認識這位主之前,曾有很多的理想,但在認識主之後,我發現這些都是虛空,那麽我想請問,理想和信仰有什麽衝突?
  22. 如果我沒有什麽追求,每天提不起精神,怎麽辦?
  23. 有時候誠心禱告,但神沒有聽,是我的方式錯了麽?
  24. 遇到困難,基督徒都會建議:向主禱告。難道每當遇到困難,只要把一切交給神就好了麽?那我能做什麽呢?我的意義又是什麽呢?難道要這樣,如此無力,如此被動?
  25. 人一生中最終的目標是認識神,但太過長遠的目標容易讓人迷失,應當如何設定階段性的目標呢?
  26. 做基督徒和不做基督徒,有什麽區別?
  27. 為什麽中國人要信外國的神?
  28. 我信了主,要去哪個教會?
  29. 為什麽神要有大審判?
  30. 為什麽撒旦還存在?
  31. 聖經中有很多神蹟,這似乎是違反科學,這是真實的麽?如果他是神,為什麽不現在就顯個神蹟讓我們相信?
  32. 是不是我信主,就會有好事?不信主,就沒有好結果?
  33. 呼求主名需要很大聲麽?
  34. 什麼是操練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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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如果神是愛,為什麼會有那麼多宗教的戰爭和迫害?

宗教與接受真神,其實是毫無交集的兩條平行線。相信這是令許多人訝異的,因為太多的人認為相信神,就是信入一個宗教。事實上,宗教可以說是人類歷史文化演進的眾多產物之一,是以人的需求為出發點。人們為了尋找依靠,祈求福利平安,製造出了各式各樣的神來滿足不同的需求。這些人手所創造出來的宗教,似乎乍看之下都有其美善的地方及用處,但最終一定會造成彼此的紛爭,爭辯是我的神比較靈還是你的神比較靈,甚至為著政權或名利產生宗教戰爭和許許多多的紛擾是非。這一切都叫我們看見,宗教是一條或許暫時可行,但終究會造成更多混亂與問題的道路。宗教,絕非是那位獨一真神的心意。

接受真神,是以神為出發點,認識我們人乃是神按著祂的旨意所造的,為著要接受祂做我們永遠的生命。這樣,不僅人得到神的救恩,人也成為神的滿足。神只有一位,如果人都願意接受這獨一的,是愛是光的神,認識真理,以神為本,那這位獨一的神必能讓人在祂裡面有真正的合一,成為真正的和諧社會。


2. 信主和加入基督教,加入一個宗教團體,有什麼區別呢?

加入基督教,是加入一個以基督的教義和敬拜儀式為主題的宗教組織,就很有可能淪為一種外在的形式,或單單只是利用基督的名號來滿足個人需求而形成的社會團體。也很可能會落入前面問題所說各宗各派間的紛爭,這真的是極其可惜的!因為聖經中清楚的說到,主耶穌說“我來了,是要叫人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約翰福音10:10)所以親愛的朋友們,信主並成為基督徒,絕非僅僅為著在動蕩不安的世界中尋得心靈的寄託。信主,乃是接受基督做生命,有一個新的起頭,新的源頭,讓這是愛是光是聖是義的神,做我們的新生命,新性情,進而能有一個新的生活。 何等的有盼望,不再是一個人單打獨鬥,乃是有基督做生命住在我們的裡面,與我們一同生活行動!


3. 基督徒是不是一群現實世界裡的失敗者?

接受基督做生命,不會有不勞而獲的現實好處,因為神是公義的,而聖經中也清楚陳明“多種的多收,少種的少收”。正常的基督徒也過正常人的生活,但活在當下,聯於永恆,也就是與那昔在、今在、永在的神聯結,在與祂同樣的生命裡生活。這個世界上有很多人,只是過著活在當下沒有遠慮的生活。其實,沒有未來的當下,是絕望與放任的表現,是一種今朝有酒今朝醉的生活。另一面,沒有當下的未來,也只是不切實際的幻想與放逐。基督徒絕對不是一群活在虛迷或幻想裡的人,而是過一種有勞有獲,充滿真實盼望的生活。


4. 如果信基督是導人向善,那麼好人是否就不用相信了?

根據聖經陳明的真理,世上沒有絕對的好人,也沒有絕對的惡人。每一個人的內裡都有善有惡,只是比例不同。但如果一個人不相信有一位無所不在,無所不知,無所不能,永活的真神在主持天理,有賞有罰,有公義的審判,那麼做傷天害理的事情就只是壓力的大小區別了。壞人在稍有壓力的時候,就做傷天害理的事情,好人在壓力很大又求告無門的時候,也會以“替天行道”為名而做出傷天害理的事情。因此,人人都需要在這位永活真神的正義管轄之下,藉著得著基督的生命做內裡的仲裁,才有可能做個真正的好人。


5. 如果神是愛,為什麼還會讓地震海嘯之類的災難發生,造成這麼多傷亡呢?

這的確是許多人,甚至有些基督徒心中也會存在的疑問,為何理當是全能又慈愛的神,會允許這樣的災情和苦難降臨在世上呢?

首先,我們必須要瞭解聖經裡清楚地陳明,神和人有三重的關係:

1. 第一,創造與受造的關係。萬物都是神所造的,在創造者面前,受造者本是沒有發言權的。羅馬書9章21節說道,窯匠難道沒有權柄,從同一團泥裏,拿一塊作成貴重的器皿,又拿一塊作成卑賤的器皿麼?這經節說明了,受造者是粘土,窯匠有權利把泥土捏成任何的形狀,或者重新使用,或者丟棄。泥土並沒有發言權。所以當海嘯地震火山爆發的時候,沒有任何人可以抗拒它的發生。這樣神與人之間創造與被造的關係是事實,但確非神真正的心意。因為人是在所有受造物中最特別的-我們乃是有神形象的器皿,為了承裝神的生命。

2. 當人真實願意相信並接受神時,神的生命就進到人的裡面,而神和人的關係立刻就從單單創造與受造的關係,加深到了第二重-父親與兒子的關係,也是在永遠生命上有了聯結的關係。神極其願意每一個人都成為神的兒子,藉著相信並接受祂,與祂有生命上的連接,成為神家中的親人。兒子在家中,就有發言權,甚至有權要求父親兌現祂的承諾。比如,神曾經說過,祂是好牧人,相信祂的人不至缺乏,信靠祂的人不至羞愧。祂還說,祂的恩典夠我們用,祂的憐憫每日都是新鮮的。如此上好的應許,都是我們可以要求父神來兌現的。並且,當兒子有任何疑問時都可以問父親,父親會照著兒子的情形來回答。兒子還可以在家中受到父親的供應,保護,管教(希伯來書 12章6節: 祂愛的,就必管教),支持,督導,和引領。神與人如父子般如此親近的關係,已是何等的美好,但其實神還有比這更高更美的心意。

3. 聖經啓示給我們,神極其愛人,祂渴望與人一直同在。所以神真正渴慕的,不僅僅是有生命上的聯結,如同父與子的關係,更是隨時同在,如同戀人般的親密關係。因此神與人更深一層的第三種關係-乃是新郎與新娘,彼此相愛,願意一直同在直到永遠,真實而緊密的聯結關係。

若是我們能夠瞭解上述神與人這三重關係的真理,那麼當我們看見這些無可抗拒的天災時,我們自然就會願意抓緊機會謙卑下來,轉向這位大能的神,讓我們的關係,從創造與受造的關係,進到父親與兒子,甚至更深地進到新郎與新娘的關係。而不是像一個受造者批評論斷創造者的作為,乃是像兒子理解父親公義的做事原則,像新娘體貼新郎真實的心意一樣。是愛的神有祂的美意和作為,沒有一事是不在祂權能的手中,但祂卻也給我們自由的意志來選擇,我們願意信入祂並接受祂做我們永遠的生命麼?親愛的朋友們,來吧!不再作個只是眇小脆弱至極的受造之人,而是有神兒子的名分,享受祂作生命的供應,與祂緊密聯結有如另外一半,滿了真實而有永遠盼望的人生,白白地等著你來接受!


6. 神好奇怪,為什麼會親手造了祂的仇敵-撒旦呢?

神並沒有造撒旦,神乃是創造了天使,而天使被造的目的是來服事神和服事神所造的人。起初,在眾天使當中有一位天使長,名叫路西弗,是神所造全然美麗滿有智慧的天使。但是他把神所賜的美麗與智慧用來高抬自己,因著驕傲與野心,想要與神平起平坐,就成了撒旦-神的對頭。所以撒旦其實就是一個被自滿攻陷而忘恩負義的被造之物。

撒旦忘恩負義的性情其實也一直都在我們人的內裏存在並運行著。我們也常常把神給我們的智慧與恩賜,用來高抬自己,有時批判神,甚至否認神。亦或是自滿於神給我們的能力而離棄神。但是聖經中的真理清楚地指明,撒旦已經被判了刑,執行在即。我們需要時常被提醒,不覆撒旦的後轍,而是飲水思源,長存感恩的心,感謝神賜給我們生命氣息和豐富夠用的恩典,叫我們願意更多地轉向祂,敬畏並順從祂。


7. 為什麼亞當夏娃吃了蘋果就墮落,就是犯罪了?

長久以來許多人都誤認為害了亞當夏娃的果實是蘋果,實際上他們違背了神的囑咐所吃下的並非蘋果樹,而是分別善惡的知識樹(knowledge of good and evil)。這樹上的果實雖給人知識來分別善惡,卻無法給人生命和能力來行善避惡,因此人吃了分別善惡的知識樹,徒有知識來彼此要求和論斷。人往往是這樣,當對方達不到自己的要求,就會控告,批評,甚至鄙視他人,但卻沒有反省到一個事實,就是其實自己也無法達到自身對別人的要求。比如說,我們會要求領導包容謙虛博愛,即使連我們自己也做不到這些,卻還是以此來批評他們。所以聖經說,立志行善由得我,但是行出來由不得我。我們都不是不知道,而是做不到。可正因為有了知識,反而會彼此要求和控告。這樣的光景,在神看來就是墮落的,因為虧欠了神的榮耀。這也是為什麼人迫切需要神的救恩,接受神的生命並讓神來成為我們的能力,而非靠著軟弱的自己去掙扎奮鬥卻毫無果效。


8. 我信人是進化來的,而不是被創造的。

讀過或深入瞭解過的人都能明白,進化論只說了“生物之間存在著生存鬥爭,適應者生存下來,不適者則被淘汰,這就是自然的選擇定律。生物正是通過遺傳、變異和自然選擇,從低級到高級,從簡單到複雜,種類由少到多地進化著、發展著。” 

但進化論至今並沒有,也不可能證明以下三點:

1。宇宙和第一個生命如何從無變有。宇宙和生命必須先存在才能進化。但是進化論沒有辦法解釋宇宙與生命的產生是如何。難道您相信經由一個大爆炸,物質與物質的碰撞巧合下就甚麼都憑空而現了嗎?歷世歷代以來許許多多的科學家,在投入畢身心血研究與追尋後,不得不相信並承認宇宙中有一位萬物的創造者與源頭,而祂乃是聖經所說到獨一的真神。

2。無法證明人是從猴子進化來的。如果要說人是從猴子變來的,我們就必須同時說明猴子什麼時候停止進化成人的,否則現在每天都應該有猴子變化成人,也應該有許多正處於各種變化階段中的“人猿半成品”才對,而非人是人,猴是猴,清清楚楚的界限。科學和迷信的差別是,科學是發現宇宙中可重複的規律,迷信是相信宇宙中不能重複的巧合。人若是從猴子變來的,則必須要建立在無數個不能複製的巧合上,因此顯而易見的,這是最大的迷信,而不是科學。

人既不可能是進化來的,就一定是神創造的,否則如何解釋如此奇妙而精密的創造呢?

3。人如果是進化來的,如何進化出良心呢?良心不是物質可以解釋的。但是人如果沒有良心,就和野獸一般了,那麼這個世界還有可能和諧麼?生物學家們深入研究猿與人類的相似和差異結果發現,即便猿類的智商在動物界是驚人的高,許多習性與表現和人類近似,而基因排序也極為相近,但多次實驗結果都證明,別說良心的感覺了,在猿類同伴的互動情境中,除非是對自己有利益好處的,否則牠們不會願意互助,反而只有爭競。而人類因著良心的驅動,即便有時對自己並無實質利益,但因利他而仍會無私的去做,人是極有憐憫心腸,是以良心乃是人類才有的,是神在創造人時就擺在人內裡最深處,也是人的靈主要的部份。這一切一切都清楚地表明著,人與猴子各從其類,都是神獨特的創造。


9. 我為什麼要信神?

因為神和人的關係,只有四種可能的結果。

 有神無神
接受幸福無邊迷信
不接受虛空枉然無所謂

有智慧的你,要選擇哪一種人生呢?


10. 我要怎麼知道有神,怎麼證明神的存在?

這是可以用非常科學的方法來驗證的。科學的步驟是第一先有假設,第二用實驗去證明或推翻這個假設。請你先假設有神,用最真誠的心做一個實驗,向祂說:神阿,如果你是真的,我願意接受你,請你向我證明你的真實。當你願意做這個實驗,你將毫無損失,反而可能因此得到了人生中最大的寶藏 –這位宇宙中獨一無二的真神,成為你一生的幫助和倚靠。


11. 為什麼你們能說耶穌基督就是世界上唯一的神?

神應該是無所不知,無所不在,無所不能,超越時空,自有永有的一位。祂是永活的神,甚至連死亡也不能勝過祂。祂能說出宇宙的來源,宇宙的終極,以及祂是一切的造物主。祂又願意公開地讓祂所造的人認識祂。祂非常奧秘,但不神秘。祂願意公開地被人從各個方面審查,卻找不出任何過錯,祂是完全無罪的一位。人類歷史上只有耶穌基督符合這個條件。歷世歷代,跨文化跨地域,許許多多的人都說祂是神,祂也自稱是神,因為惟有祂是神。


12. 為什麽《聖經》是神的話?

《聖經》從最成書的約伯記(約公元前1500年)到最後成書的啟示錄(公元90-94年之間),歷經1600年左右,共有四十多個作者。他們有不同的生活背景、社會地位、文化程度,卻彼此呼應,和諧一致。

並且,《聖經》中神自己用第一人稱,約149次說「我是耶和華」。


13. 我過得很好,為什麽還需要神?

好的標準是相對的。在沒有遇到神之前,沒有真的嘗過神的美善之前,我們也許覺得現在就很好。但如果可以遇到神,並且有機會嘗到與神合一的生活,你願意麽?我們可以活出一種生活,有無邊的智慧、超凡的愛、極廣的寬恕、無上的信實、盡至的謙虛、絕頂的純潔、說不出的喜樂、至聖至義、光明正大。如果你不願意,就連神不會勉強你。你願意接受神不朽的生命,而過一種得其所在、美妙無比、與神是一的生活嗎?


14. 我怎麽接受神?

答案很簡單,就是用你的心和口,向這位神說:「主耶穌,我願意接受你永遠不朽的生命。」

「凡接受祂的,就是信入祂名的人,祂就賜他們權柄,成為神的兒女。這等人不是從血生的,不是從肉體的意思生的,也不是從人的意思生的,乃是從神生的。」(約翰福音1章12節)

從神生的,就有神永遠、不朽的生命,因為神永遠不朽的生命是無價的,人不可能用任何努力,苦修,善行,去交換或賺得神無價不朽的生命,否則就貶低了這生命的價值。因此,神願意無價的,白白的,賜給一切願意接受祂生命的人。

「你們得救是靠著恩典,借著信;這並不是出於你們,乃是神的恩賜;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誇口。」(以弗所書2章8、9節)

神創造我們的本意是要我們盛裝祂永遠的生命,活出祂聖別不朽的性情,因此祂絕不難為我們,只要我們願意,永垂不朽就垂手可得。

我們原是神的傑作,在基督耶穌裡,為著神早先預備好,要我們行在其中的善良事工創造的。(以弗所書2章10節)

現在就讓我們來接受吧。


15. 為什麽有些基督徒的行為和生活比非基督徒還不如?

因為這是生命的故事,生命就有成熟的過程與階段。一個剛生下來的嬰兒,他自制的能力比訓練好的動物還差,他的行為比訓練好的動物還沒規矩。可是因為嬰孩有人的生命,就有潛力長成一個有用的人;動物再呵護,餵養,訓練,也不可能被開發出人的功用。

所以只要這個嬰孩正常的吃喝健康食物,學習,運動,他就可以成長為一個正常的人,比動物有良心,有智慧,有貢獻。因此,接受了基督生命的人(基督徒)只要正常的吃喝健康的屬靈糧食,學習選擇活神不朽壞的生命,拒絕活自己會朽壞的生命,就能慢慢長成一個成熟的基督徒,過正常的基督徒生活,對社會有貢獻,有價值,並活出神性的美德。這是基督徒一生的學習與成熟的過程。


16. 世界上各種宗教的教導都有自己的道理,最後殊途同歸,信哪一個都差不多,那就應該尊重彼此的信仰。

宗教的教主都是很有道理的人,如果這些教主都很神,那創造他們的創造主不就更神了嗎?這些教主從來沒有自稱是創造天地和你我的神,我們也不必封他們為神。宗教的確都是勸人為善,如果這個世界上沒有真神的話,那宗教也只是人所創造出來的理論,有可能被人操縱。但是我們還是應該探索宇宙到底有沒有神,如果有神,祂是誰。


17. 為什麽基督徒還會有不幸的事發生?

人生都會有生老病死,酸甜苦辣,悲歡離合,有苦有樂,無論有神沒有神,這些都是很難避免的。接受了神以後,也照樣有逆境順境,但是不同的是,有神同在,我們就有一位最好的良師益友,終身伴侶,無所不在的終身伴侶,祂的生命是一切正面事物的實際,使我們雖經過順境與逆境,卻沒有倒楣的事。因為每一件事都能讓我們在過程中經歷和享受祂是奇妙的策士、永遠的父、全能的神、和平的君、好牧人。我們雖經過死蔭的幽谷,也不怕遭害,因為祂與我們同在。

如果沒有神,受苦就是白白受苦了;但若有了神,逆境反而能使我們經歷神超越一切的生命與能力,在我們的人生過程中留下永恒的痕跡,存到永遠,有價值,不朽壞神的成分。


18. 如果神是無所不能,是不是我要什麽,祂就給什麽?

神的確是無所不能的,但祂不是無所都肯的。一般人的概念,以為神是一個沒有主見想法,坐在天上等著人去賄賂祂,告訴祂我們所要的。用金錢、誠心、眼淚、善行、立志、哀求、賄賂神,求神幫我們完成我們的旨意,滿足我們的願望。但是聖經啟示給我們,神是一位有主見、有想法,有意見,有計劃,有目標的神,祂是在主動地尋找自願與祂配合的人,完成祂永遠的定旨。

神不肯做人全能的助理,聽人使喚,接受人的賄賂,完成人的旨意,否則祂就不是萬王之王,萬主之主,永活的神。如果人的祈禱是合乎神的性情,不偏離神的定旨,在祂愛和公義的原則裡,祂會肯答應我們的祈求。否則,祂即使能,也不肯。因為祂才是神。


19. 信神是否一種心理作用,信則有,不信則無?

信則有,不信則無的心理現象,只能建立在有客觀存在的事實上。就如你聽說你遠房的親戚留了一大筆銀行存款給你,你若主觀的相信有,就去銀行兌現,你就發現這筆錢的確客觀存在。你若主觀的不相信,而不去銀行兌現,那對你的確就是沒有這筆錢。

如果你想查證這筆存款是否客觀的存在,就必須主動的去銀行詢問就知道。你願否主動的去詢問一下呢?可以做以下的禱告:「耶穌基督,你存在麽?你是真神麽?如果你是,我願意接受你,我願意認識你。」 如果你做這樣的詢問,你必要發現,祂真實客觀的存在,你也主觀的得到了祂。


20. 什麽人才是合格的基督徒?

只有基督才是合格的基督人,所以遇到任何環境,隨時當下就轉向基督,忘記背後,努力面前,向著標桿竭力追求的,就是一個合格的基督徒。神合格的標準乃是:是基督活?還是我們自己活?如果是基督活,就合格;只是我在活,就不合格。加拉太書2:20說「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每一個這樣的當下累計起來,就是生命的長大。


21. 我沒有認識這位主之前,曾有很多的理想,但在認識主之後,我發現這些都是虛空,那麽我想請問,理想和信仰有什麽衝突?

有理想有追求是好的,基督徒應該是有理想有追求的人。理想與信仰絕對沒有衝突,信仰給與我們最高的理想。基督徒的理想就是與神合一。不論我們從事什麽行業,在社會中扮演什麽角色,與神合一都是我們最高的理想。我們追求在短暫會朽壞的生活裡,經歷並活出這個永遠的、不朽壞的生命與性情。


22. 如果我沒有什麽追求,每天提不起精神,怎麽辦?

那你需要接受一個充滿活力和動力的生命與性情。永活的神,正在奮力活動完成祂的計劃,就是使我們這群沒有盼望的人,能有祂充滿活力的生命和積極主動的性情。你真想改變現狀的話,就不妨一試,邀請這位積極充滿活力的神,住到你的心裡,你就能成為一個新人,開始過一種新的生活。


23. 有時候誠心禱告,但神沒有聽,是我的方式錯了麽?

禱告的時候,心要轉向神,而不是口是心非的對神說話。第二,如果我們心轉向神,我們所說的一切,神都聽到了,祂既不聾也不啞,祂沒有照你的意思成全你的禱告,並不表示祂沒有聽見,祂的沈默或許就是一種答案,或在祂聽到我們的祈求之後,祂有另外的安排。如果我們真的在乎祂是怎麽想的,我們可以繼續誠心求問祂,神就會借著聖經中的話語回答你的祈求。


24. 遇到困難,基督徒都會建議:向主禱告。難道每當遇到困難,只要把一切交給神就好了麽?那我能做什麽呢?我的意義又是什麽呢?難道要這樣,如此無力,如此被動?

當我們說交給主的時候,是說把那件人事物的主權,轉移給主,而不是說放棄那些人事物的本身。比如說,把工作交給主,是指把工作的主權交給祂,讓神做我們的真老板,盡心竭力地服事祂,而把工作做好。但不是放棄工作,或者在工作上放棄自己。

當我們把主權轉移給主之後,我們會發現神是最好的主人,祂會用愛管教我們,也會用光引導我們,還會用祂複活的生命給我們超越消沈的能力,並用聖潔的性情,讓我們脫離凡俗的糾結。你如果願意主動把主權轉移給神,就會發現這位「老板」真知道如何把你培養成一位更主動更積極,有更大功用與價值的人。你願意來嘗試讓神做你的真「老板」嗎?


25. 人一生中最終的目標是認識神,但太過長遠的目標容易讓人迷失,應當如何設定階段性的目標呢?

人生應該是要有規劃,有長期和階段性的目標,我們的人生是經歷神的憑藉和過程。追求認識神,是我們恆久的目標,但我們也需要階段性的進展指標。

而且我們需要認識人是有三部分的,靈、魂、體,沒有一個部分可以取代另一部分的功用,否則神就不需要如此設計我們。為了過一個平衡的人生,我們需要在靈、魂、體每個部分都有不同階段的目標。比如在靈裡,我們可以藉著一年讀一遍聖經,借著祂的話給我們的啟示,尋求認識神。在魂裡,我們可以將完成學業,正常工作,經濟獨立,作為我們階段性的目標。在身體裡,我們應該有計劃來照顧自己的健康。這些階段性的目標都是我們經歷神的過程與憑借,也是必須的。


26. 做基督徒和不做基督徒,有什麽區別?

基督徒不是做出來的,是生出來的。就像先要是人,才能學習做人,因此基督徒與非基督徒的差別是有沒有基督的生命。基督徒是在從父母獲得的生命之外,又主動自願接受了基督的生命。這個生命是非人手所造的,是永遠的,不能朽壞的,不會死的,不會被汙染的,不腐敗的,不凡俗的,不能犯罪的,不會變質的,是充滿愛、光、聖潔與公義的。

人有了這樣的生命,就有潛力活出基督這樣的生活。生命有成長與成熟的過程,如果接受了這樣的生命,卻沒有讓它成長與成熟,可能在行事為人上,與沒有這樣生命的人沒有兩樣。但是我們相信,基督生命的能力,只有祂的生命能夠真正改變人的本性。


27. 為什麽中國人要信外國的神?

基督說祂是神,並且是道路、真理、生命。祂從來沒有說祂是道理,乃說祂是真理。道理可能有文化、地域、時代的局限性,但是真理卻是跨越人的限制的。比如牛頓發現了神所造的地心引力,如果我們因為牛頓是西方人,就拒絕接受或否定他所發現的地心引力,是非常愚昧的。同樣的,如果我們認為耶穌不是中國人,或者傳講神的真理的不是中國人,就因此拒絕接受或否認,也是不智慧的。


28. 我信了主,要去哪個教會?

教會是基督的身體,基督只有一位,祂的身體也只有一個。所有古今中外有基督生命的人,都是基督生命上的肢體,所有的基督教派都是人為的,而非基督的心意。主耶穌在上十字架前的禱告(約翰17章),說出他的肉身將要離開門徒之刻所最關心的一件事,就是所有的門徒能夠合一,像他與父那樣一。

當基督徒分裂成不同的教派,是讓基督最傷心的一件事。在新約,我們看見初期教會的實行,除了空間的限制以外,沒有其它的因素可以分割基督徒。比如在羅馬的基督徒不能常常去和哥林多的基督徒相聚,在以弗所的基督徒也不能天天去跟腓利比的基督徒相聚。但是同住在羅馬或的基督徒,就應該和在那個城市的基督徒一同聚集,歌頌讚美紀念神。任何其它的分割都不是神所喜悅的。

這樣的實行,排除了一切各人的選擇愛好,逼著我們走十字架的道路,取用神適應一切的生命、夠用的恩典與無私的愛。這樣基督的身體,才可能借著作筋作節的供應,在愛中把自己建造起來。所以你在哪個城市居住,就簡單的與在當地的基督徒聚集,成為基督身體在那地方的顯出。


29. 為什麽神要有大審判?

審判是實行公義的一個必須的表現,沒有審判就沒有公平。審判是為了維護公平與公義。因為沒有公平,就沒有和平。神是和平的神,他也願意把神的和平賜給我們。因此審判就是必須的。我們應該為有審判而高興。要是沒有審判,就會天下大亂,就像國家沒有法庭,沒有監獄,這個社會就沒有和平。


30. 為什麽撒旦還存在?

神造人的時候,撒旦已經存在了。人是照著神的形像造的,也有完全的自由意志,有能力選擇接受神的生命,而勝過撒旦。這是神希望人所做的選擇,至今還是如此。撒旦在基督被釘十字架時已經被審判,宣告了刑法,就是在火湖裡永遠的沈淪,只是還沒有執行,神要等有人能來執行那個審判。因為審判要從神自己家開始,神要他自己的家人經過審判有人合格來執行對撒但的審判。神還沒有執行那個大審判,是他給人的憐憫與恩慈,給人時間悔改,給基督徒就是神的家人時間成長成熟,最後的審判才會來。


31. 聖經中有很多神蹟,這似乎是違反科學,這是真實的麽?如果他是神,為什麽不現在就顯個神蹟讓我們相信?

神的定義就是無所不在,無所不能,無所不知,永遠活著的生命,所以神行人眼中的神蹟是完全可能的,只要祂願意。但是主耶穌在地上,行了許多人眼中的神蹟,還有許多人看了神蹟卻不接受他,因此主耶穌說,以後不再有神蹟了,因為神蹟是為不信的人,但是不信的人,看了神蹟,還有可能硬著心不接受。

今天最大的神蹟,每天都在發生,就是有限有罪且短暫的人可以接受神無限無罪永遠的生命,只要人願意。今天神不再願意用人眼中的神蹟奇事來吸引人歸向他,乃要人用他所賜給的自由意志主動自願地接受他所給的最大神蹟,就是他永遠的生命。當人向神求外面的神蹟的時候,神可能會反過來問人你願意接受如今這個最大的神蹟麽?你願意麽?


32. 是不是我信主,就會有好事?不信主,就沒有好結果?

從亙古到永世,一直存在都未曾改變過的唯一的真神。神永遠的計劃就如祂一樣,永遠沒有改變過。計劃的實行也正如期照著祂的心意在完成中。神從造人的時候就有一個心意,要人自願來選擇接受祂不朽壞永遠的生命,成為與祂相匹的配偶。(以賽亞書54:5 因為造你的,是你的丈夫;萬軍之耶和華是祂的名。)(詩篇133:3  因為在那裡有耶和華所命定的福,就是永遠的生命。)

神就是神,不需要用獎賞和懲罰來引誘人,祂樂意把自己啟示給願意認識祂的人,但祂從不用任何手段或獎罰來吸引人強迫人,祂只是把自己真實的呈現在人前,讓人自由選擇接受或拒絕。一切的結果也會照祂已經明明白白在聖經中寫著的律而發生。

這完全是誤解神了,以有限的人揣測無限的神。神對人的應許是照著祂的所是以及祂所定的律,一再重複,實實在在的告訴我們。(耶利米書29:11 耶和華說,我知道我向你們所懷的意念,是賜平安的意念,不是降災禍的意念,要叫你們末後有好結局,有指望。)因此人若聽了神的話,根據神的規律行,自然就會得福,這並非神用福氣來驅使人或獎賞人。人若不聽從神的話,他的負面結局也是理所當然的。這是種瓜得瓜的律,不是獎賞與懲罰的問題。比如說,神創造的地心引力,如果你要違背它,從樓上往下跳,摔傷了的結果並不是神的管教與懲罰;如果你利用地心引力成就了什麽事,這也不是神的獎賞。而是神的律本是如此。只是,聰明人就會順服神的律而得神所應許的福。


33. 呼求主名需要很大聲麽?

呼求主名是屬靈的呼吸,是隨時隨地需要做的,這樣才能維持我們正常的屬靈生活。但是只有在情緒異常的時候,才會讓別人聽到我們的呼吸聲。比如,特別緊張,特別興奮,特別惆悵的時候。(帖前5:16-18 常常喜樂,不住地禱告,凡事謝恩) 。而呼求主名就是最簡單的禱告。所以呼求主名不一定需要,但也可以大聲,最重要的乃是真心誠意地向主呼求。


34. 什麼是操練靈?

操練靈是操練靈的三個功用,第一良心,第二與神的交通,第三直覺。呼求主名是在操練靈的過程中一直需要做的,就像呼吸一樣。操練靈的第一步就是保持對神對人無虧的良心,第二就是藉著讀主的話,在和祂的甜蜜交通中,從而認識神,並且認識自己。認識神的所是,認識自己的不是。第三神就能在祂的話中,光照我們,引領我們。我們可以知道神對我們直接的引導,就是直覺,並非奇異的所謂第六感。

操練靈的三個功用的次序很重要,就用進入至聖所的途徑作比喻。第一是良心,操練無虧的良心,需要承認我們的罪與不是,並獻上基督做我們的祭物,做一切的是,取用祂的寶血,赦免我們。猶如在聖殿的外院子的祭壇上所行的。

第二操練與神的交通,如同在聖所所行的,在神的面前吃主的話,猶如取用陳設餅做靈糧,並得到主的光照,猶如金燈臺的光照,然後自然會發出香壇的禱告,合乎神心意的代求,猶如馨香之氣。

這之後就自然進入至聖所,得到從神來直接的說話。這就是直覺。神與人相會並說話發生在至聖所約櫃那裡,在灑了血的純金平息處上滿足了神公義的要求,在代表神律法的石版上滿足了律法的要求,也在代表神榮耀的基路伯底下。這說出神給人的直覺,不會超出祂神聖的性情、公義的作為與祂榮耀的範圍。至聖所裡沒有任何天然的光,除了神的榮耀,所以我們從神來的直覺,絕對不會是一個天然的感覺。進入至聖所的道路,必須先經過外院子,以及聖所,並要帶祭壇的血,撒在平息處上,才有資格進入至聖所與神交通。我們不可以空降到至聖所,不經過外院子和聖所,不帶祭壇的血。這表示我們若沒有對付我們的良心,對神對人有愧,就不能與神有親密的交通,也不會得到神在榮耀中的直接引領。

所以,操練靈不只是呼求主名,更是要保持無虧的良心,不斷以主的話與主交通,領受直接從神來的在靈裡生命的感覺,而生活行動。那麽,在操練靈中第一句與神的交通,就是「主啊,赦免我。」,最後也應該在祂的榮耀中讚美祂。

 

(王嘉陵姊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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