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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1‧22
[女孩的25個問題#2] 為什麼基督徒要「做禮拜」?

前情提要:女孩的25個問題福音連載小說


不是火窯

親愛的博士:

看了以前的郵件,發現那時很不快樂。

雖然蒟蒻和湯圓常逗我開心,但我就是悶悶不樂。

然而日子一長,思念沒有減少,痛苦卻減少了。如同您說過的:

「這種傷痛彷彿悶燒的火窯,總是要燒很久、燒到透才會開始減緩。」

也許這個火窯不是要讓我痛苦,而是要幫助我長大。

也許火窯不只是火窯。

有些事情發生了,世界就再也回不到原狀,但我們還得繼續往前。留在原地是沒有意義的,只有擦乾眼淚走下去,才能看見美麗的風景。

謝謝您。謝謝耶利米先生的陪伴。

芸芸敬上

十月一日

對了,對岸放十一長假了,北京的網友會到台灣來玩。我應該會陪她到處走走看看。很期待!


 

萬事都互相效力

芸芸:

和妳分享一段聖經上的話:

「我們曉得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就是按祂旨意被召的人。」

神所呼召的人,或者說一個愛神的人,不管順境逆境,神都能叫他們從中得著益處。這益處是什麼呢?不是外面的福利平安,而是基督耶穌作為實際的靈、分賜生命的靈,能更多分賜到他們的靈裡面,使他們真實的長大。

所以我實在樂意祝福妳,希望妳成為一個愛神的人。

順境也必須好好把握。許多人在平順之中習於安逸,表現反而沒有艱困的時候亮眼。這樣,平順反而成為坑殺他們的陷阱了。

這話我不只是對妳說,也是對自己說的。讓我們一起努力吧!

耶利米博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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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義氣的芸芸

親愛的耶利米博士:

過幾天就是雙十國慶了,您準備和夫人去哪裡走走呢?

還是您住在巴拉圭,所以沒有國慶日可以過呢?

有了這麼長的連假,您猜我會回南部還是留在台北呢?

哇,拋了一連串的問題,是我太興奮還是嗑了藥呢?

前兩題由您回答,我就回答後面兩題吧。

第一題,我會先回南部探望父親,然後再回到台北。

第二題,我是健康寶寶,我不嗑藥,只是興奮。

一切都是蒟篛和湯圓的陰謀啦!因為我們要出去玩呢!

不只我們三個出去玩喔,還要陪大陸網友瘋台北!

 

※蒟篛:洪×娟,又名愛吃的娟娟。

※湯圓:本名湯媛,唯一的基督徒,在淡江讀書。

※我:人稱講義氣的芸芸。

 

以上是三個傻瓜導遊的基本資料。

我們會搭週五下午的高鐵回高雄,看看家人。隔天下午衝回台北陪網友,星期天一早到淡水做禮拜。下午留在淡水逛逛,晚上會去九份玩!

說到星期天做禮拜,湯圓告訴過我星期天應該叫作「主日」,說「做禮拜」太宗教了,「主日聚會」或「擘餅紀念主」才是正解。還有「受洗」不夠準確,聖經是寫人被放到水裏面,所以應該翻作「受浸」。

(芸芸:哈哈,難道去教會不是宗教活動嗎?)

(湯小圓:不是,宗教是人工的,信仰是天然的。)

(芸芸:啥?)

(湯小圓:反正信主不是信一種宗教啦。)

不是宗教就不是宗教吧。反正叫湯媛還是湯圓,人還是原來的那個人啊!重要的是實質而不是名稱吧?

總之我們兩個義氣姊妹在開飯前都不會逃走的,聽說師母煮的菜很好吃。

何況我答應過母親,有空要到教會走走,您看,這下親情和友情面面俱到了。

而且您知道嗎?我高中讀的是教會學校,有時候也會跟著同學去看看。所以我是湯圓口中「老牌的福音朋友,老到都發霉了還是福音朋友的那種福音朋友」。

蒟篛就比較弱了,她讀普通高中,班上也沒有基督徒。所以湯圓信主以後,蒟篛很喜歡碎碎念:

──喂,基督徒都在做什麼?

──為什麼一個禮拜有好幾場聚會?

──為什麼星期天要做禮拜?這樣妨礙看電影耶!

可惜湯媛信主才不到半年,還是個不懂事的小朋友,而小朋友的答案通常都會讓人聽不懂的。所以聽完蒟蒻還是不知道,為什麼星期天要做禮拜。

以上,報告完畢。

親愛的博士,現在換您說說,您準備和夫人去哪裡走走呢?還是您根本就在巴拉圭,所以沒有國慶日可言呢?

 

心兒飛飛的芸芸敬上

十月六日

PS:

忘了回您。那位基督徒學姊叫以琳,是從聖經上取的名字。好笑的是她姓林,林以琳反過來念還是琳以林,所以她有一個綽號:零一零。

PS的PS:

說到巴拉圭,我那個擇善固執的外公是從來不過節日的。母親說,外公認為這日不比那日強,那日也不比這日強,好好過日子才是重要的。

聽起來也有道理,您認為呢?

可惜很久以前他就到巴拉圭去了,所以我從來沒見過他。您認得他嗎?


 

更重要的事

親愛的芸芸:

國慶日我們會跟著教會到郊外走走,希望妳和朋友出遊也能愉快。

只是平安最重要,這點千萬不要疏忽了。

至於過節不過節,我想過也可以,不過也可以。

使徒保羅在羅馬書中說:

「有人斷定這日比那日強,有人斷定日日都一樣,只是各人自己的心思要堅信不移。守日的人是向主守的,喫的人是向主喫的,因為他感謝神;不喫的人是向主不喫的,他也感謝神。……所以我們或活或死,總是主的人。」

對於基督徒而言,只要知道自己是主的人,向祂堅信不疑,守不守節、吃肉還是吃菜都不打緊。信主的人有神的靈住在他的靈裏,凡事都可以問問裏面的主,問問裏面的平安。你心裏感覺平安,那就過節;心裏感覺不平安,那就不要過節。過節的不輕視不過節的,不過節的也不輕視過節的,凡事都該在彼此相愛的原則裏彼此善待。

所以妳外公選擇不過節,我們應該尊重。

至於「主日聚會」和「星期天作禮拜」,究竟用哪個好呢?

兩個都可以,但湯小姐的話也有道理。

誠然如妳說的:「人還是原來的那個人,重要的是實質而不是名稱」,但是名稱還是很重要的。打個比方,如果妳到銀行簽名,該簽芸芸還是胡芸倩呢?

我想妳會簽後者,因為那才是法律上正式的名字。

又好比稱呼阿美族的同學,妳會說她是土著、山地同胞還是原住民呢?

妳會說原住民,因為不同的稱謂具有不同的意義。

我不是語言專家,只隨意舉兩個例子:

劉義慶《世說新語》:「何次道往瓦官寺,禮拜甚勤。」

劉禹錫《送僧仲剬東遊兼寄呈靈澈上人》:「晴空禮拜見真像,金毛玉髻卿雲間。」

兩位古人說的都是佛教,不是基督教。

雖然「禮拜」已經被普遍認知為基督教的用語之一,但佛教、伊斯蘭教也使用這個詞,所以「禮拜」一詞廣為各種宗教使用。而有些基督徒認為宗教是人為的敬拜方式,他們的信仰卻是根源於神的啟示,所以他們不認同別人說他們在「做禮拜」,也不認同別人稱他們是基督「教」徒。

這麼說吧,「基督教徒」是指基督教的教徒,而「基督徒」在原文中是指屬於基督的人。如果妳說我的太太是耶利米的人,很對;但妳如果說她是「耶利米教」的教徒,她就要呵呵笑了,因為她不認為愛耶利米是一種宗教行為。

為了精確掌握聖經的意義,有些基督徒甚至不用「教會」,因為這個詞表達不出原文中「被呼召」的意思。「教會」不是建築物,「教會」也不是宗教組織,「教會」就是神呼召出來的那些人,為了要使基督作頭,教會作祂的身體、祂的豐滿來彰顯神。

所以有些基督徒把「教會」翻作「召會」,有些則翻作「神召會」。就語義的精確性來說,這樣做是對的,我們不該認為那是標新立異。

反過來說,是不是非用這個或那個詞不可呢?

也不是。

如同前面我引用過的:「有人斷定這日比那日強,有人斷定日日都一樣」。用這個詞的人不可定罪用那個詞的人,用那個詞的人也不可定罪用這個詞的人。除非關乎信仰的核心,否則一切的枝節都不必緊持不放。

也就是說:寧可先讓別人看見我愛神,看見我活出神,並且和我一樣信入這位神,這位三一神才是信仰的核心價值。至於其他的,就等待機會了。

不知不覺說多了。那麼,祝妳假期愉快。

耶利米博士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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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要聚會

親愛的芸芸:

寄出郵件以後,突然發現沒有回應妳後面的問題:

──基督徒都在做什麼?

──為什麼一個禮拜有好幾場聚會?

──為什麼星期天要做禮拜? 

其實這三個問題可以當作一個問題的不同層次,條列如下:

1. 基督徒都在生活。工作是生活,聚會是生活,生活當然更是生活。

2. 聚會是出於生命的要求,也是為了過與這個生命相配的生活。

3. 所謂的做禮拜也是一種聚會,而且是很重要的聚會。

底下我想更詳細的說明,讓妳知道聚會對基督徒有多麼重要。

 

一,屬靈生命的要求

首先妳必須知道,每一種生命都有牠的特性,鳥會飛,魚會游水,老鼠腿短,青蛙舌頭長,老虎獨來獨往,獅子卻喜歡群聚。

基督徒呢?神給了他們一個新的生命,這生命有新的特性。

約翰福音這段話妳一定不陌生:

「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入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遠的生命。」

約翰一書也告訴我們:

「人有了神的兒子,就有生命;沒有神的兒子,就沒有生命。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信入神兒子之名的人,要叫你們曉得自己有永遠的生命。」

這個永遠的生命就是神的兒子(子),也就是神的自己(父),作為那靈進入信的人裏面。

約翰福音還告訴我們,我們有了這生命,就成了主的羊:

「賊來了,無非是要偷竊、殺害、毀壞;我來了,是要叫羊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我是好牧人,好牧人為羊捨命。」

還有雅歌:

「你這女子中極美麗的,你若不知道,只管出去跟隨羊群的腳蹤,把你的山羊羔牧放在牧人帳棚的旁邊。」

羊的特性就是合群,羊喜歡好牧人照顧牠們。所以,我們裏面新的生命要求我們聚會,要求我們親近這位好牧人。

 

二,聖經明文的要求,為了建造基督的身體

不但裏面的生命要求我們聚會,外面的聖經也要求我們聚會。

希伯來書說:

「且當彼此相顧,激發愛心,勉勵行善;不可放棄我們自己的聚集,好像有些人習慣了一樣,倒要彼此勸勉;既看見那日子臨近,就更當如此。」

信徒重生以後,新的生命需要時間長大。窩在家裏不容易長大,所以為了彼此相顧、互相勸勉,聖經也明明白白具文囑咐:信主的人要聚會。

馬太福音十八章20節進一步說:

「無論在那裏,有兩三個人被聚集到我的名裏,那裏就有我在他們中間。」

神的同在有個人的一面,有團體的一面。主耶穌在聚會中的說話,能幫助我們的生命加速成熟。凡是蒙神所召的人、有心認識主的人都應該去聚會。

我還要提出哥林多前書的這段話:

「弟兄們,這卻怎麼樣?每逢你們聚在一起的時候,各人或有詩歌,或有教訓,或有啟示,或有方言,或有繙出來的話,凡事都當為建造。」

聚會不只為了個人的益處,也是為了整體的建造。換句話說,聚會是為了人,也是為了神。神渴望得著一個團體的彰顯,更甚於個別信徒的好行為。

 

三,記念主、敬拜父

哥林多前書又說:

「我從主領受又交付你們的,就是主耶穌被出賣的那一夜,拿起餅來,祝謝了,就擘開,說,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捨的,你們要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飯後,也照樣拿起杯來,說,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約,你們每逢喝的時候,要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你們每逢喫這餅,喝這杯,是宣告主的死,直等到祂來。」

這就是擘餅聚會,主耶穌親自設立的聚會,也就是一般人說的做禮拜。

在擘餅、喝杯以後,主耶穌同著門徒唱詩讚美父,往客西馬尼園去。在那裏祂被捉拿,經過羞辱和鞭打,經過死而復活,至終救贖了人類,釋放了神聖的生命,也重生了神的眾子,完成了父交付的使命。

沒有華麗的場景,沒有繁冗的儀式。只要聚在一起,以靈以真來擘餅、喝杯,來唱詩感謝、讚美。

芸芸,這樣的聚會何等真摯,這樣的聚會使神與人同得滿足。

 

哥林多前書是談教會生活很詳實的一卷書,最後我想再引用它的兩段話:

「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都可行,但不都建造人。」

「所以你們或喫、或喝、或作甚麼事,一切都要為榮耀神而行。」

儘管聖經告訴信徒要聚會,但是去不去還是要我們自己決定。如果裏面覺得平安穩妥,那就去聚會;如果神給我們另一個感覺,那就去做別的事吧。

然而在一般的情況下,為了我們的益處和建造,也為了榮耀神,聖經裏的榜樣是抓住機會,能聚會就聚會:

「他們都堅定持續在使徒的教訓和交通裡,持續擘餅和禱告。眾人都起了敬畏,又有許多奇事神蹟,藉著使徒行出來。信的人都在一處,凡物公用,並且賣了田產家業,照各人所需用的分給各人。他們天天同心合意,堅定持續的在殿裡,並且挨家挨戶擘餅,存著歡躍單純的心用飯,讚美神,在眾民面前有恩典。主將得救的人,天天和他們加在一起。」

從使徒行傳我們看見,初期教會什麼也不做,每天就是來在一起生活,每天就是彼此交通,挨家挨戶擘餅、吃飯、讚美、禱告。(後來改為每週擘餅一次,也就是主復活的這一天。)三三兩兩也好,萬萬千千也罷,這樣的聚集讓教會成為一個有活力、有向心力、有祝福的生命共同體,以致眾民都看見他們活出奇妙的恩典。

芸芸,希望有一天,妳也能享受這樣的恩典和祝福。

妳的朋友  耶利米敬上

十月九日


(福音小說待續,每週二連載)

延伸閱讀:

目前已連載的部份:女孩的25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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