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要點播的歌曲是,以前主日聚會不知道要唱甚麼的時候,就會被點出來的詩歌571《禱告─告訴主》。
何等朋友,我主耶穌!擔我罪孽負我憂;
我以前很不喜歡傳[主耶穌是我最好朋友]的福音信息。信主,不是只是需要一個無話不談的朋友的。我並不缺朋友,也不需要無話不談的朋友。但在被迫唱了半年這首詩歌後,我領悟到,雖然我說我很愛主,但我有把祂當朋友嗎?我們的互動,像朋友嗎?朋友的珍貴,是因為超越身分/地位/血緣/種族/性別/年齡/背景,卻仍能交流,互信互賴。主耶穌渴望成為人那個重要的部分,而不是像老闆一樣被遠遠敬畏。主耶穌渴望參與,而不是需要他畫押掛保證的時候才向他報告知會。
你有沒有想過,如果你是神,你會想跟人當朋友嗎?你很清楚啊,你比我還清楚,人類是怎樣的一種生物。
何等權利,能將難處到主面前去祈求。
主耶穌,一直是我朋友。雖然我常對祂覺得抱歉,因為我真的是個極度沒有義氣的朋友。但祂是這世界上,[完全內向害羞膽小自我封閉重度偽裝病的我]唯一可以這樣放心相信/依賴的人了。既然他總是說只要全心悔改,所有的罪都可以得著赦免,我就一再的/很不要臉的回頭找祂。我常懷疑是因為我自尊心太低,還是因為我空虛寂寞覺得冷。但其實最令我不解的是,為什麼我總是要定罪/嘲諷喜歡主耶穌的自己?我有想過,是因為我很沒自信,或說我很幽默,所以習慣定罪/嘲諷自己的一切。也或許是人定勝天的價值觀,讓我定罪想要倚靠別人的軟弱想法。但是啊,定罪人怎麼可以軟弱,怎麼可以示弱,怎麼可以沒有骨氣,有甚麼用?定罪唯一的用處,就是讓人轉向神。
我漸漸的了解,主真的給了我很多[權利]。親近祂的權利,耍任性的權利,討價還價的權利,信任祂的權利,自由選擇的權利。是的,我有選擇權,我可以選擇我要不要相信祂,但是祂呢?祂有沒有選擇權呢?祂有沒有權利選擇不要再理我了呢?事實上,祂沒有。祂不讓自己有,祂不讓神有。所以祂死了,然後祂把選擇權讓給我。
多少平安屢屢喪失,多少痛苦無須受;
無非我們未將萬事到主面前去祈求。
這是多麼簡單的一段話,卻是每天的經歷。那麼多不平安的感覺,習以為常的痛苦,卻能歸結到一句極為簡單的結論:『無非我們未將萬事,到主面前去祈求。』你有沒有跟主祈求,然後得到真實的安息的經歷?今天問了一個國二的女生:『你有經歷過主在你裡面成為泉源嗎?那是甚麼樣的經歷?』她說了很有意思的話,她說:「就是我當時不覺得,可是後來我就知道,是主。」關於禱告的經歷,真的是這樣。
那次去跑6k的時候,我跟主說,主啊,恢復我邊跑步邊禱告的習慣吧。當我為身邊的人禱告,總會忘記我跑了多久,覺得,這條路一點都不長。太多太多的罣慮,掛在心頭又如何?沒邊沒影的年終獎金、放完婚嫁後不知道會不會回來的主管、連靈感都沒有的邀請卡主題、擺明了完全沒有規畫的新春外出相調、還沒訂的回程車票…
不過,昨晚在操場,我倒是沒為上述的事情禱告。主啊,創世前你就揀選他了,不要再延誤你的時間,求你加快你的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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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處:http://blog.yam.com/five515/article/59630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