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人都心有所愛。有人愛名牌,願意花代價買箔金包;有人愛健康,願意花代價買珍貴的藥草;有人愛漂亮,願意花代價整型;有人愛車子,願意花代價買跑車。
人不惜花大錢來擁有自己所愛的人事物。在聖經中也有這麼一個實例,一位未婚女子將積蓄多年的嫁妝,一股腦兒的傾倒出來。
耶穌在伯大尼患痲瘋的西門家裏時,有一個女人拿著一瓶極貴的香膏,到祂的跟前來,趁祂坐席的時候,澆在祂的頭上。但是,耶穌的門徒看見,就非常惱怒的說,何必這樣枉費?這香膏可以賣許多錢,分給窮人。
耶穌聽到了,就對他們說,為甚麼難為這女人?她在我身上作的,是一件美事。『因為常有窮人和你們同在,只是你們不常有我。』
這段故事說出一個未婚的單身女子,對耶穌無怨無悔的愛情,將她所有的全都給了耶穌。其實,不是她能愛,乃是耶穌先愛了她。她知道耶穌將為她被釘在十字架上。
啟示錄一章五節說:『祂愛我們,用自己的血,把我們從我們的罪中釋放了。』五章九節也說,祂『曾被殺,用自己的血從各支派、各方言、各民族、各邦國中,買了人來歸與神。』
耶穌花了極高的代價─祂自己的鮮血─買了罪人,使人可以從罪惡的捆綁和轄制之中得到釋放,不再作罪的囚奴,恢復與神與人之間的和平,並且得著永遠的生命。
這是宇宙中最高的代價,也是最大的愛。
(Arom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