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信了主,行為還那麼差,看到他們,我就不想信了,對嗎?
“凡接受祂的,就是信入祂名的人,祂就賜他們權柄,成為神的兒女。” (約翰福音一章十二節)
有些基督徒的行為的確是很差,他們的生活行為不像個基督徒,甚至比非基督徒還不如。這些人的生活和行為的確叫人灰心,甚至影響你信主。但是需要說明的是:信主是相信主耶穌,不是相信基督徒。主耶穌的生活如何呢?主耶穌的行為如何呢?主耶穌在地上所活的生活的確是完美無瑕的生活。信的對象是這位原主,不是人。不要因為有些基督徒的行為差,就影響我們信主。
相信主就得著了主的生命;但是信主的人,不但有神的生命,也有人的生命。在相信主之前,他所有的乃是墮落之人的生命,相信主的時候就得著神聖永遠的生命。神的心意是要我們信主得救之後,只憑著這個新的神聖的生命過生活,不再憑著舊的、墮落的舊人生命過生活。但是很多人信主得救之後,仍然憑著舊的、墮落、敗壞之人的生命過生活,所以他的生活當然是一塌糊塗,與沒有得救的人無所差別。因此我們需要受提醒:信主之後,需要憑裡面神聖的生命,也就是神的生命過生活。這樣,我們活出來的生活一定是高標準的,一定是令人嚮往的、令人羨慕的。
另外一面,一個人得救的時候可能是十幾歲、二十幾歲、三十幾歲,甚至是五十歲、六十歲、七十歲,都不一定。在他得救之前,他已經憑著舊的、墮落的生命活了十幾年或幾十年了;在他相信得救的時候,他的確是得著一個新的神的生命。但是,這個神聖的生命在他裡面是需要餵養並且長大的,這個長大也需要時間,不能期望人一得救就能自動自發地憑著神聖的生命過生活。他還需要藉著操練、藉著餵養,叫裡面神聖的生命得著長大和加強,然後就能自動自發地憑著神聖的生命過生活。
鼓勵你先相信主,不要受這些行為差的基督徒的攪擾,反而更要受激勵,盡快得著神聖的生命。你知道這些人的行為差,更說明在你的心目中基督徒應該過一種聖潔、高尚、榮耀、有品格的生活,而這個生活是裡面神聖的生命活出來的結果。你得著、相信主,就得著神聖的生命,然後你需要讓這個神聖的生命在裡面長大。你的靈得著操練,生命天天長大,就能活出一種彰顯神、榮耀神的生活。
出自《人啊,你在哪裡-八、相信、受浸、新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