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許多基督徒,他們的問題非常多。如果那些問題不過是外面的,那還不要緊;但是有許多的問題,是證明他裏面黑暗,證明他裏面不清楚,這就非注意不可。
我們承認有的情形在屬靈的過程中是需要的,但是我們不承認基督徒可以一直在黑暗裏,可以一直不清楚。我們相信,神不願意我們裏面一直有問題,神不願意我們一直在黑暗裏。那麼我們裏面怎能清楚呢?我們來看神的話如何告訴我們。
希伯來四書十二節說,『神的話是活潑的(「神的道」可譯作「神的話」─編者註)是有功效的,比一切兩刃的劍更快,甚至魂與靈,骨節與骨髓,都能刺入剖開,連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能辨明。』這就是說,神的話如果進到人的裏面來,就能分別甚麼是出乎靈的,甚麼是出乎魂的。這個分別,不是藉著自己往裏面去問所能知道的。自己往裏面去問的結果,只會叫你糊塗。我們越往裏面去看,越往裏面去問,就越有問題,就越黑暗;一個問題產生十個問題,十個問題產生一百個問題,一直出問題。如果是神的話進到我們裏面來,那就根本不必問;不只不必問,並且清楚;不只清楚,並且清楚得很。
比方今天你碰著一個人,你對他說了一些話,話是很好的話,但是說了之後,你裏面悶得很。話是好的,心意也是好的,不過裏面覺得不好。過了一個鐘頭,你又碰著一個弟兄,談了許多話,也是幫助他的話,這一次你覺得裏面痛快,你覺得卸去了重擔,你覺得你是事奉了神。話沒有兩樣,但是裏面大兩樣。這一個裏面的分別,是很清楚的,它告訴你那一邊是錯的,這一邊是不錯的。兩邊的距離可以說是間不容髮,表面似乎一樣,但是在你裏面有分別。神的話在我們裏面,我們裏面就知道甚麼叫作靈,甚麼叫作魂;因為裏面知道,所以就沒有問題。
詩篇一百十九篇一百三十節說,『你的言語一進來(「解開」亦可譯作「進來」—編者註)就發出亮光,使愚人通達。』神的話一進到你裏頭去,就發出光來,你的裏面就清楚,就有把握。神的話不只是聖經,神的話不只需要你去讀,神的話並且需要神的靈在你裏面把它變作活的。活的話纔有用處,那一句話就把你的靈與魂剖開。不是讀一本書說,這樣作是屬靈的,那樣作是屬魂的。你就是照著書上所說的去作,結果還是屬魂的,但是,如果神的話進到你裏面發出光來一照亮,就把魂與靈分開了,連骨節與骨髓也看見了,你知道你甚麼是錯的。甚麼是對的,是裏面的知道。這樣的人就用不著問問題,因為他裏面有光,裏面看得見。......
神的話要在你裏面發出光來叫你清楚。這是活的,這是有功效的。這不是外面的,這乃是裏面的。不是憑著外面作的事情來分別靈與魂,乃是裏面清楚。到這一個時候,我們纔能實際的認識神,纔能實際的知道所該走的路。
摘自倪柝聲弟兄《一般的信息(卷一)》第十四篇,台灣福音書房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