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他的口甘甜,他全然可愛。耶路撒冷的眾女子阿,這是我的良人,這是我的朋友。(雅歌五16)
人子來了,也喫也喝,人又說,看哪,一個貪食好酒的人,一個稅吏和罪人的朋友。但智慧從她的行為得稱為義。(馬太福音十一19)
信息選讀:聖經上有一句話說,主耶穌是罪人的朋友。(太十一19。)朋友的意思是甚麼呢?在正規關係以外的關係,那種不講地位的關係的,就叫作朋友。比如主人和僕人、丈夫和妻子、兄弟、父子等,都是正規的關係;而朋友就是在這些正規關係以外,另有極親密的關係的。所以有些人在正規的關係上是父子的關係,但也可以在這之外,有朋友的關係。這就是雙方不講地位的關係。有人正規的關係是主任和科員,以地位而論,他們有高下之別,但他們也可以在這正規關係之外作朋友。
主是神,我們是人,主是救主,我們是罪人,這都是正規的關係;但主也樂意在這些正規關係之外,與我們有朋友的關係。因此聖經說,亞伯拉罕是神的朋友。(代下二十7,雅二23下。)神所以能和亞伯拉罕作朋友,乃是神把祂神的地位放在一邊,亞伯拉罕也把他人的地位放在一邊,這樣兩邊就能作朋友。主耶穌是救主,我們是罪人,這是正規的關係。但聖經有一句奇妙的話,就是主耶穌是罪人的朋友。這是一件大事。這就是說,主耶穌在救主和罪人的正規的關係以外,和罪人另有朋友的關係。感謝主,祂是罪人的朋友,我們可以按朋友的關係,來到祂面前。
我們這些罪人,可以按朋友的關係來到救主面前,來求祂幫助。譬如聖經上有一個人想要信主,卻信不來,就流淚向主說,『我信不足,求主幫助。』(可九24。)這個人信心不足,仍然可以來到主面前,求主幫助。這就是朋友的關係。又譬如在路加十八章十八至二十三節,說到一個少年的官想要承受永生,主要求他變賣一切賙濟窮人,並且跟從祂。那少年官因為不能變賣一切,就憂憂愁愁的走了。主要求他變賣一切,這乃是正規關係上的正式手續;而少年官感覺不能作到,他就應當立時以主為朋友的關係,來到祂面前和祂商議說,『我作不來,怎麼辦?求主幫助我!』主就必定幫助他。可惜他不用朋友的關係和主商議,結果只有憂憂愁愁的走了。
因著主耶穌是所有罪人的朋友,所以罪人可以坦然的照著他的本相來到主面前,與主商議,求主幫助。本來罪人按著正式手續來到主面前,是有條件的;但罪人若是以朋友的關係來到主面前,則是毫無條件的。所以罪人可以坦然無懼的照著本相來到主面前。罪人以主為朋友,這是福音的第一步。主耶穌是罪人的朋友,任何人只要肯來就行。(取材自臺灣福音書房《倪柝聲文集第三輯第十四冊》)
詩歌欣賞:
一 我有一位好朋友,我是非常寶貴;
祂是愛我如此溫柔,祂愛非常甜美;
我不能活無祂之處,我愛祂的提握;
所以我們就同住,我主與我。
二 有時我幾乎臥倒,祂知我的軟弱,
當祂叫我向祂倚靠,我樂受祂扶托;
祂帶我走光明途徑,日過光明生活;
所以我們就同行,我主與我。
三 祂知我愛祂幾多,祂知我愛淺深;
但祂是用何愛愛我,我永不能說清;
乃是一愛永遠不衰,越過越像熱火;
所以彼此就相愛,我主與我。
四 我告祂以我痛苦,告祂以我歡喜;
我告祂以我所羨慕,告祂以我刺激;
祂告我以所當策勵,告我以所當作;
我們彼此吐心意,我主與我。
你可以這樣禱告:我有一位好朋友,我是非常寶貴!主耶穌,你就是我最好的朋友,我可以按著朋友的關係,照著我的本相,到你面前,求你幫助。主阿,叫我天天到你面前,向你傾心吐意,把我的痛苦,歡喜,一切心裏的事,都向你傾倒。主阿,我是何等的寶貝有你作我的朋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