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世紀,有一位文學家,是當代的文學權威。有一天,他向他的文友們介紹了一首田野間的詩歌,並向他們誦讀。他們都以為這是他最近的傑作。正當大家高聲稱讚這首詩的文雅、簡潔、熱情、美麗的時候,這位文學家就宣告說,這詩並不是他的作品,乃是他朋友平時所輕視的聖經中的路得記故事。的確,在人類的文學上,不易找到更美麗、更熱情的辭藻,過於路得在一章十六、十七節向她婆婆所說的話。
誠然本書是一卷愛的故事,可是它特要證明愛的能力能勝過一切的艱難。它根本不是說到青年男女的情史,乃是說到一個青年寡婦有理由、有機會撇棄她的婆婆另找出路,可是她對婆婆始終是又忠又愛,不捨得分離。(聖經提要第一巻,七二至七三頁。)
『不要催我離開你回去不跟隨你。
你往那裏去,我也往那裏去;
你在那裏住宿,我也在那裏住宿;
你的民就是我的民,你的神就是我的神。
你在那裏死,我也在那裏死,也葬在那裏。
除非死能使你我相離,不然,願主這樣向我行,並且加倍的這樣行。』(路得記。)
"Urge me not to leave you or to turn back from following you;
for where you go I will go,
and where you lodge I will lodge.
Your people shall be my people and your God my God.
Where you die I will die,
and there will I be buried.
The Lord do so to me, and more also,
if anything but death parts me from you" (Rut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