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約翰福音書裡,神是恩典和實際。『因為律法是藉著摩西賜的,恩典和實際都是藉著耶穌基督來的。』約翰1:17
到了約翰一書,神是愛和光。『神就是光,在祂裡面毫無黑暗。』約一1:5﹔『神就是愛,住在愛裡面的,就住在神裡面,神也住在他裡面。』約一4:16
約翰在福音書說,神出來了,神成了肉體,帶來恩典和實際﹔他在書信說,我們這些接受並得著神作永遠生命的人,憑著這生命,回到神那裡,與神有交通,就碰著神是愛,也是光。神在永遠裡不動就是神,當祂出來的時候就是恩典,也是實際﹔我們到祂那裡去碰著祂的時候,祂就是愛,也是光。
愛是恩典的源頭那一端,恩典是愛流露出來的這一端;愛是神心裡的故事,恩典是神愛的發表合流露。神在自己裡面是愛,神出來了就是恩典。神從人不能靠近的光中出來出來(提前6:16),把她自己送到我們跟前,叫我們得著祂,這是恩典。等到我們得著祂,再回去祂那裡享受祂時,我們就發覺祂是愛。神所以神對我們是恩典,因為祂是愛。因著神是愛,所以祂把祂自己白白的給我們,這就是恩典。摘自《約翰福音中的生命與建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