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加拉太書二20)
信息選讀:大多數基督徒都認為,我們的肉體是邪惡的,該釘十字架,我們的舊人是敗壞的,也該被十字架結束;但我們這個人,這個『我』,不一定都是壞的,不一定都是不能討神喜悅的,所以不需要用十字架的釘死結束,或許只需要改良一下。豈知,我們的全人都已經受罪玷污和敗壞,凡是屬我們這個人的,都不能討神的喜悅;凡是出於我們這個人的,都不能蒙神悅納。神並不盼望我們這個人為祂作甚麼,也不向我們這個人要甚麼。神一點沒有意思要把我們這個人改好;神乃是定規要把我們這個人完全除掉,完全結束,並且祂也已經用基督的十字架把我們這個人除掉並結束了。從神的眼光看,我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我們這個人在基督的十字架上已經了結了。
在今日的基督教裏,許多人把十字架當作受苦,以為十字架的用意是叫人受苦,所以十字架的意義不過是受苦而已。恐怕直到今天,許多弟兄姊妹還對十字架有這種看法,一題起十字架,就以為是受苦,或是苦的重擔。
照聖經看,十字架的意義不是重在『苦』,乃是重在『死』。當日羅馬帝國用十字架作刑罰,不僅是苦刑,乃是死刑;不僅是叫人受苦,乃是叫人死。不錯,十字架的刑罰裏有苦的成分,但十字架刑罰的最終目的,乃是將人治死。聖經裏題到十字架,不僅是要將人置於苦地,更是要將人置於死地。沒有一個釘十字架的人,結果是不死的。十字架不僅是受苦的表號,更是受死的標記。一題到十字架,我們不應當只想到苦,更應當想到死。十字架在人身上的結果,不只是叫人受苦,更是叫人死。甚麼人釘十字架,甚麼人就被了結了。因此,十字架的意義乃是重在受死這一面。
世界上有許多宗教,尤其是印度教和佛教,其教義都是以『苦』為中心,實行上也不外乎以受苦、喫苦、苦修、苦煉為主。惟獨正確純淨的基督信仰,不是以喫苦、受苦為主要教訓,乃是以『死』為中心的啟示。『苦』不是神的救法,乃是人的修法;惟有『死』纔是神的救法。神的救法,不是要叫人受苦,也不是要叫人藉著受苦而達到甚麼境地,乃是要叫人經過死,並藉著死,而得著神的拯救。
許多基督徒把生病、艱難、失業、貧乏,當作十字架,或是稱作十字架。也有許多人把妻子、丈夫、兒女、父母、用人、伙計、以及一切不順遂的事,都當作或稱作十字架。這不一定正確。如果這些令他們難為的人事物,乃是聖靈用以叫他們經歷十字架的死,使他們這人的某一部分,在某事上被治死,被了結;這樣,他們把這些當作或稱作十字架,就是正確的。如果他們把這些為難的人事物當作或稱作十字架,不過是因為這些苦難或重擔叫他們受折磨和試煉;這就不正確。神所以使我們遭遇不順的事和為難的人,目的不僅是叫我們在某方面受折磨,在某一點上受試煉,更是叫我們這個人的某部分,在某事上,經歷十字架的死而被了結。
神對我們的定命乃是死,神對我們的估價也是死。神要用死結束我們,這是祂在十字架上所作的。十字架已經結束了我們,就是結束了我們這整個的人。神何等盼望,我們在經歷中能像使徒保羅那樣說,『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著。』我們已經死了,已經了結了,所以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們。(取材自臺灣福音書房《基督與十字架》)
你可以這樣禱告:主耶穌,求你使我看見自己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主阿,感謝你,你的救法不是要我改良自己來討你的喜悅,你的救法是要了結我這個人,使我不再活自己,乃活基督。主耶穌,我要放棄自己的苦修;我要簡單的接受你的十字架在我身上的工作,使我能經過死,並藉著死,而得著神完全的拯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