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主耶穌基督愛我們,更還甘願替我們的罪而道成肉身來到此世上釘十字架受死,可是我們仍舊可以活在罪中的生活的嗎?
斷乎不可,首先在羅馬書6:1-2教導我們:「這樣,怎麼說呢?我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顯多麼?」這段經文很清楚教導我們恩典的增多是要讓我們記著享受神的恩典是何等大的福氣,也要叫我們得著赦罪的救恩,真的並不代表可以過著仍舊犯罪的生活,再者我們若仍舊犯罪的生活,真的是犯了忘恩負義的罪,更會遭受神的審判。
跟著在哥林多後書5:10教導我們:「因為我們眾人,必要在基督臺前顯露出來,叫各人按著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惡受報。」這段經文也很清楚地教導我們若是我們犯罪會遭受神的審判及刑罰。既然後果這樣嚴重,我們還可以放鬆我們的行為,仍舊過著罪中的生活的嗎?除此以外,罪更是與神之間隔絕了,原因也是如此,神是聖潔的,是公義的,祂不以有罪的為無罪。
有些人說我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為何我們還需要誠心地悔改的嗎?信是基於誠心地悔改回轉,在路加福音13:5教導我們:「我告訴你們,不是的!你們若不悔改,都要如此滅亡。」這節經文很清楚地教導我們若不誠心地為我們的罪悔改回轉的話,這樣就是與悔改的心不相稱,我們更是無緣地進入天國了。再者沒有完全地悔改的懊悔也是無效的;既是如此,為何我們還不誠心地悔改回轉的嗎?
至於我們若不慎這樣犯了罪的話該怎麼樣的嗎?在約翰壹書1:9教導我們:「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犯了罪的則應誠心地向上帝悔改回轉,而且還要以憂傷的靈來悔改,原因是在詩篇51:17教導我們:「上帝所要的祭就是憂傷的靈;上帝啊,憂傷痛悔的心,主必不輕看。」若不以憂傷的靈來承認我們的罪的話,這樣還算是認罪悔改的嗎?感謝主藉著相關的經文來教導我們,阿門!
作者:保羉弟兄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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