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開始知道教會和基督徒,是當我就讀在一所基督教學校,他們提供了一些聖經課,我很享受。因為聖經不僅是故事,也是神的真理。每個星期日我的老師會帶我參加教會活動,例如唱詩歌和ㄧ起禱告。這些真的使我很快樂。我能感覺到神的平安和喜樂都內住在基督徒的裡面,因他們一邊唱詩歌與一邊露出滿意燦爛的笑容真的很吸引我。因此,我決定每星期日去教會。在那時對我來說,教會就像是我的遊樂園,於是,我12歲就受浸了,儘管在那個時候我也不知道,教會及救恩的真正含義。
然而,當我的父母知道我已受浸,他們非常生氣,很兇罵我嚴重傷了我的心。他們甚至威脅我:“如果你敢再去教會,你就不用再回家了,因為我們家只是跟隨你的祖先的宗教,因為他們都是佛教徒和道教徒”。因此,我被迫服從了他們。
我在高中時,我變成了一個完全不同的人,總是與我父母有許多爭吵,因為在我們中間有許多不同的想法。我非常失望,因我的父母從未有心和有意來試圖了解我的想法及需要。他們只是認為,他們扶養我長大就夠好了。我所有的朋友都遠離了我,連我的女朋友也離我遠去,所以我沒有任何朋友。我活得像行屍走肉般有3年之久。因真正傷我的心最深的是我父親拿我哥哥與我作比較,因我的哥哥當時已經獨立賺錢,但我卻沒有。在我父親的眼中,我只是他沉重的負擔.我是如此絕望,最後我決定獨自喝殺虫劑自殺。當我快死時,突然間,我非常怕死亡臨到在我身上。於是,我開始大哭,掙扎著呼叫偶像的名字,卻是無用,但我卻看見耶穌基督的模糊形像向我顯現來安慰我,所以,我仍活了下來。
然而,我的生活仍然很糟糕,沒有任何希望可言。我成了脾氣很暴躁的人。尤其是當我知道,根據佛教,如果有人自殺並帶著其他的罪,他會去地獄,被折磨到極點,這讓我深深地沮喪和絕望,沒有什麼能夠安慰我破碎的心和忌恨那些擁有幸福的人。
有一天,因為我的火爆脾氣,我與我哥哥的客戶有激烈的爭吵,我的表哥,我的同事之一,處理這事之後,我就告訴他所有關於我最近絕望及心碎的事。我的表哥告訴我去向主耶穌禱告,因為只有神才能拯救我們,解決我們所有的難處,因為他是全能的,有大憐憫的,及無盡的愛.祂愛我們到一地步,祂心甘情願地放棄了他的魂的生命來死在十字架上為了救贖我們。事實上,我對我的表弟傳給我的福音感非常震驚。我甚至跑到廁所偷偷向主耶穌大哭一場,因為我害怕被人看見。從那個時候起,我意識到,我已經忽略了這偉大且重要的我們的主耶穌有很長的一段時間了。漸漸地,我經歷到我所有的難處都被主解決了。每當我向主耶穌禱告時,都覺得平安和喜樂充滿我心。
後來,當我來到台灣時,我的朋友給我介紹了一些公會,去了幾個月。有一天當我走在街上時,聖徒們傳福音給我,他們把我帶到這個教會,台北市召會第3聚會所.現在我真心想把我所有的時間來好好尋求主和主的愛,且更與聖徒建造在一起在召會生活中,這樣我可以更多認識神,甚至也盼望未來能傳福音給我的家人,好使我能被主使用為著神的偉大計劃。阿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