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諶姊妹,感謝主,讓我今天有這個機會來作我得救蒙恩的見證。
我在手機的留言狀態裡,給自己下了一個註腳,就是:我是一個罪人蒙主恩。其實,從小在父母的眼裡,我是一個乖巧聽話的女兒,在學校師長的心目中,我也算是一個品學兼優的好學生,所以每次聽到有人傳福音,特別說到我們都是罪人的時候,我總是不以為然。然而在我參加完召會的一次福音聚會後,我受浸了,因為我看到弟兄姊妹臉上那喜樂洋溢的笑容,是我所沒有的。外面看起來我好像一無所缺,但在我內心深處,我總是不滿足,總是若有所缺,因此我之所以願意受浸,也是為了能擁有那份喜樂,但我對罪的感覺仍然一無所知。
直到有一次召會又有福音聚會,聚會前都要先出去邀約人,我卻假藉腳痛偷懶,沒有出去配搭召會的福音行動,結果主在那一次聚會中,再一次向我傳了福音。藉著詩歌的歌詞,不僅曝露了我虛假的天性,使我看見自己污穢可鄙,行善一無能力,主更把我未信主以前那些原本完全沒感覺、根本不以為意的罪行,例如考試作弊、說謊等等,都一一顯露出來。我當場痛哭流涕,在神面前認罪悔改,這時候我才知道,我真的是一個罪人蒙主恩啊!
因著過正常的召會生活,我漸漸認識到,神不僅僅是拯救我們、解決我們罪的問題,也不是單單要給我們一些外面的福利平安,神更渴望把祂自己作到我們裡面,使我們能成為祂的彰顯。因此,神就特別藉著我最親愛的家人,來曝露我是一個何等有限的天然人,需要神那愛光聖義的生命來作我的頂替。
我跟我弟兄的個性很不一樣,他心思非常細膩,而我卻是粗枝大葉的,再加上我是我們家唯一的女兒,一直以來都在父母的疼愛、兄長的呵護下長大,所以我總是自我感覺良好。記得以前我還在上班,有一天下班趕回家,好不容易把晚餐作出來了,本想弟兄應該會說一些「辛苦你了」、「謝謝你」之類的話,結果他不但沒說,反而還怪我怎麼不先把飯盛出來晾涼。為此,我跟他冷戰好幾天不說話,向神哭訴,說這個人太過分,我實在愛不來。

但神卻光照我,讓我看見我的愛是有限的,甚至還是帶著條件的。感謝主,神那超過一切、真實的愛竟然臨及我,使我願意順服下來,找弟兄敞開交通,後來我才知道,他是為了保護孩子才對我有那樣的要求,他的出發點是愛,我這才願意服下來。感謝主,主使我們能彼此赦免,再恢復彼此相愛的光景。
還有一次,我和弟兄都要參加同一場聚會,我以為他會等我一起走,結果他卻放我鴿子,自己一個人先走了。我氣得向主挑戰說:主,你不是智慧的神嗎?這個人這樣對我,我倒要看看你要怎麼辦他!結果,主不是處罰我弟兄,也不是叫他向我悔改認罪,神卻讓我無意中也放了別人的鴿子,這使我感覺非常羞愧,因為主讓我看見,我也是罪人,沒有資格去定人的罪。這是神的智慧,叫我心服口服。
在孩子交朋友的事上,神也在反我的天然。早期當我知道他交了女朋友,而且聽力還有點障礙的時候,我心裡就想:我兒子應該可以找到更好的對象吧!所以我早早就跟他們說,不要那麼早就認定彼此,以後還有很多機會可以交往其他的對象,沒想到他竟然回我一句:我是那麼不負責任的人嗎?我沒敢再說什麼,只好去問主,主卻叫我要愛她、要接納她。因為有主的說話,我就願意順服,去愛去接納這個孩子。今天我可以見證,她真是兒子最好的配搭與幫助者。
感謝主,信主至今三十年了,主在我身上還有許許多多奇妙的帶領,因著時間的關係,只能先簡短見證到此。真的,作基督徒真是有福,但願朋友們都能把這位滿帶愛、生命、能力、智慧的神帶回去,成為你一生的幫助。願神祝福你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