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十章十三節說,「凡呼求主名的,就必得救。」
1999年春節期間的11日晚上六點左右,我開著自己的車出去載客。開到車站時,有兩個二十多歲的年輕人要包車,談好價錢後就上了車。一個坐在副駕駛座,另一個坐在我後面的位置。
車子開出大約三百公尺,我裏面有個聲音叫我不要開;但另有一個聲音說,現在才六點鐘,還早,一趟往返也只要一個小時。我的腳沒有停下來,仍然一直踩著油門往前開。
又開了約三公里,經過一個收費站,我裏面又有聲音說,不要開了,把他們放在這裏吧;可是另一個聲音說,明天是主日,要停工在家一天,沒有收入,反而還得花兩百多元。於是我的腳還是踩著油門往前衝。
離目的地還有四公里左右,又經過一個收費站,裏面又有聲音叫我立刻停車,把他們放在這裏,回家吧。但是裏面總有另一個聲音在對抗,說我車上有警察用的電擊棒,還怕什麼呢?我看看他們,也沒有什麼可疑的動作,就一直往前開。
開到一條大街上,他們說就在前面停車。這時我放鬆了對他們的戒備。路邊有四、五輛三輪車的車夫在等客人,房屋前也有人在聊天。我一停好車、熄了火、拉起手煞車,準備開門下車,坐在後面的人突然用鋼絲索做成的工具套住我的脖子,用力往後一拉。就在這一剎那,車門打不開了,我的脖子被勒住,只能發出咕咕的聲音。同時,旁邊的那個人用鐵棍直接敲打我的頭,刀子也砍了過來。這一下,我立刻失去了知覺。
後來,三輪車車夫接受訪問時說,他們看見擋風玻璃上全是血,我靠在椅子上動也不動,因為不敢惹事,就報了警。奇怪的是,大約有十來分鐘,整部車子搖來晃去,裏面的人打成一團,還有發動車子的聲音,卻始終發動不起來。後來,對面有一輛計程車開過來停下,司機下車走近,看見擋風玻璃上全是血,就敲敲車門,那兩個人便逃跑了,司機也立刻報了案。

我回想當時的情形:我開車門的同時,被後面的人用鋼絲索套住往後猛拉,手就無法開門了,無能為力,失去知覺,也停止了呼吸。不知道過了多久,我裏面有一種很強大的能力發出來,在我的感覺裏,我喊著說:「主耶穌啊,救救我!」突然間,我恢復了元氣,力量也增加了。我轉過頭,把後面那人拉著鋼絲索的手指抓過來咬住,與他們搏鬥。
這時旁邊的人更加兇猛,把我的左耳割成兩半,從後腦到左臉留下十幾公分長的刀口,鮮血直流,又把我推到後座。後面的人把我按倒在座椅上,拿著削鐵如泥的尖刀往我胸口刺。在流血過多、生死交關的時刻,我只有呼求主耶穌的名:「主耶穌啊!救救我!」主給我能力,在這關鍵時刻,我用盡所有的力氣與他們抗爭,用左腳把那人頂在車頂上,兩手緊緊握住尖刀,沒有讓他刺進來。
另一個人去發動車子,發動了好幾次都發動不起來。正在最危險的時候,對面那輛計程車開過來停下,司機下了車,一看不對勁,看見擋風玻璃上全是鮮血,還有人在發動車子,就知道我遭搶了,馬上拿著鐵鎚跑過來。那兩個人搶車不成,立刻開門,拿著刀逃跑了。這時我還有一點知覺,從車上滑了下來,用微弱的聲音說:「我被搶了。」說完就昏迷過去。後來,司機和三輪車車夫把我送到醫院搶救。司機從我身上拿了手機,打電話通知我的家人,二十分鐘後家人都趕到了。因為流血過多,我直到第三天才醒過來。
醫生說,我是個奇蹟。我右臉上有一刀直刺入喉嚨,只差兩毫米就會割斷喉嚨;右耳後根從上到下有八公分的刀口,耳朵被割得往前翻,差一點整隻耳朵被削掉;左耳被割成上下兩半;最關鍵的是,動脈只差一點點就被割斷。真是一個奇蹟,大難不死,必有後福。
朋友們,我是從死裏復活的,是主耶穌救了我,正如聖經所說,「凡呼求主名的,就必得救」(羅十13下)。我也藉著「萬有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羅八28中),經歷了神的恩典。
在那時,電擊棒不能救我,一切的人事物也不能救我,只有神能將我從死亡裏拯救出來。
(文/鄭弟兄)
(原見證刊於高雄市召會網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