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一篇說到,禱告要有效,首要的條件就是,要查驗我們與神之間是否有攔阻的因素。如果我們犯了罪,或者有不適合的言語、行為、念頭和態度,或者是對神對人有消極的感覺,都可能攔阻我們和神之間的交通,使祂的祝福不能臨到我們。所以禱告之前需要先有認罪,接下來我們要來看,第二個要點。
禱讀經節:
『你們沒有,是因為你們不求;你們求也無所得,是因為你們妄求,為要耗費在你們的宴樂中。』(雅各書四章2-3節)
信息:
二、我們的禱告是否妄求
禱告的動機很重要。神知道我們,神也觀察我們,祂不是坐在供桌上一味滿足信徒的偶像。如果我們妄求,求我們不該得的,或者求神所不喜悅的,特別是那些會「耗費」我們這個人的,我們將一無所得。比如說,你向神求討天上的月亮,別人的妻子,或者不讀書就拿第一名,這種禱告豈不是自討沒趣? 但這不是叫你不敢想,不敢求;有時神會給我們作夢都想不到的好處,偏偏沒給我們唾手可得的東西。總之祂自己會判斷,但那些令你內心不安的欲望,就不必費工夫向神求討了。有些事物我們根本不需要,神不會給我們;有些現在得到了,反而會被它耗掉時間和精力,所以神現在不給我們。
操練並禱告:
「主耶穌,我需要你,我時常犯錯,求你使我的良心有感覺,使我認自己的罪,並求主用你的寶血遮蓋我。阿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