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對於還沒有信主的朋友,或者才信主不久的弟兄姊妹,滿足了前幾篇所說的四個條件,差不多就是合格的禱告了。但隨著信主越久,你會發現主耶穌的標準可能也會提高;好像小孩子漸漸長大,父母對你的期望也會提高。所以對於某些專特的請求,禱告得答應還得有一些條件。有興趣了解的朋友,不妨繼續聽下去。
禱讀經節:
「所以你們要這樣禱告:我們在諸天之上的父,願你的名被尊為聖,願你的國來臨,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我們日用的食物,今日賜給我們;免我們的債,如同我們免了欠我們債的人;不叫我們陷入試誘,救我們脫離那惡者。因為國度、能力、榮耀,都是你的,直到永遠。阿們。」(馬太福音六章6-13節)
信息:
五 我們的禱告是否照著神的旨意
主耶穌在馬太福音六章教導門徒如何禱告,其中也含示了禱告得答應的原則,神雖然無所不能,但祂自願受限制。如果地上沒有人和神配合,沒有人照著神的心意來禱告,神就不在地上推行祂的旨意。所以神要我們先為祂的旨意來求,再來才是為我們的需用、我們的虧欠和我們的蒙保守向祂尋求:「小信的人哪,野地裡的草,今天存在,明天就丟在爐裡,神尚且這樣給牠穿戴,何況你們? 所以不要憂慮,說,我們要喫甚麼?喝甚麼?披戴甚麼?因為這一切都是外邦人所急切尋求的,你們的天父原知道你們需要這一切。但你們要先尋求祂的國和祂的義,這一切就都要加給你們了。」 我們可能還沒有受浸,但我們可以放下一切的擔心,為著自己的得救禱告,也為著世界、國家、社會和週遭的親友禱告,使神的旨意能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