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果我們履行各種條件了,但禱告仍遲遲沒有成就,該怎麼辦呢?要繼續禱告嗎?主耶穌是活的神,也是奮力活動的神。如果我們能聽主的話,把主權交託給祂,神必然在適當的時候為我們成就一切!
禱讀經節:
「耶穌又對他們講一個比喻,是要人常常禱告,不可灰心,說,」(路加福音十八章1節)
信息:
六、我們的禱告是否堅定持續
路加福音十八章記載了一個故事:「耶穌又對他們講一個比喻,是要人常常禱告,不可灰心,說,某城裡有一個審判官,不懼怕神,也不尊重人。那城裡有個寡婦,常到他那裡,說,我有一個對頭,求你給我伸冤。他多時不肯,後來心裡說,我雖不懼怕神,也不尊重人,只因這寡婦常常攪擾我,我就給她伸冤罷,免得她不斷來纏磨我。主說,你們聽這不義的審判官所說的。神的選民晝夜呼籲祂,祂縱然為他們忍耐著,豈不終久給他們伸冤麼?我告訴你們,祂要快快的給他們伸冤了。」即便是不義的審判官,為了不再被寡婦纏磨,他還是會申張正義給她申冤。何況神是公義的,是愛我們的,若是我們晝夜呼籲祂,難道祂會忍著心硬是不給我們成就麼? 因此禱告不可灰心,要堅定持續地「纏磨」主。有時候主沒有立刻做事,是要訓練我們倚賴祂、信靠祂,直到禱告成為我們日常的習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