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個作神的僕人的人,有一個基本的態度,就是要討主的喜悅。加拉太一章十節,保羅說,“我豈是討人的喜歡麼?若仍舊討人的喜歡,我就不是基督的僕人了。”我們對於主的寶血要有兩方面的認識,對於主耶穌也要有兩方面的認識:主耶穌的血不只洗淨了我的罪,主耶穌的血並且也把我買了去;主耶穌不只是我的救主,並且也是我的主。我們要看見,耶穌是我的主,我是祂的僕人,我是祂的血所買的。我們要徹底認識主在我們身上的權柄,我們要為著祂來活著。凡是真看見十字架的愛的人,他的心裡面多多少少總有一種愛主的心。如果一個人真的愛主,他就有一個具體的表示,就是要討主的喜悅。
禱讀經節:
『我現在是要得人的心,還是要得神的心?或者我是要討人的喜悅麼?若我仍討人的喜悅,我
就不是基督的奴僕了。』(加拉太書 一:10)
為什麼緣故有的基督徒不能討主的喜悅呢?有一個很大的原因,就是他愛人的榮耀過於愛神的榮耀。約翰十二章給我們看見,官長中有好些人信了主,只因為法利賽人的緣故,就不承認,恐怕被趕出會堂。(42。)他們不敢公開的作基督徒。他們的毛病就是因為愛人的榮耀過於愛神的榮耀。(43。)弟兄姊妹,在我們身上有沒有這樣的情形呢?有沒有愛人的榮耀過於愛神的榮耀呢?有的基督徒不敢公開承認主耶穌的名,不敢公開承認自己是基督徒,吃飯的時候不敢公開謝飯,甚至連禱告的生活也長久沒有了,讀經的生活也長久沒有了,聚會也長久不來了,這是什麼緣故呢?就是因為他怕有人譏笑他,怕有人說他迷信,他愛人的榮耀過於愛神的榮耀。弟兄姊妹,如果你真的愛主,你就一定有一個心願要討主的喜悅;如果你真的要討主的喜悅;你就不能愛人的榮耀過於愛神的榮耀。
一個討主喜悅的基督徒,一個向著主忠心的基督徒,他向著主的真理也是忠心的。保羅為著堅持真理的緣故,不顧人的反對。他說,“如今我將真理告訴你們,就成了你們的仇敵麼?”(加四16。)他寧可叫自己受別人的難為,他不能委屈真理;他寧可犧牲自己,他不能犧牲真理;他寧可讓自己受損失,他不能讓真理受損失。弟兄姊妹,如果你在真理上稍微兩可一下,稍微降低一下,你就可以少受許多的攻擊,少受許多的嘲諷。但是,如果你要為真理站住,你就不能逃避難處,你就不能怕出代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