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常常聽到,基督徒要「十一奉獻」,到底什麼是「十一奉獻」呢?
甚至還有人誤解,神還會缺錢嗎?
祂是神,都是祂的創造,哪裡需要錢來滿足神?
「耶和華如此說,天是我的座位,地是我的腳凳;
你們要在那裏為我建造殿宇?那裏是我安息的地方?
耶和華說,這一切都是我手所造的,所以就都有了」(賽66:1-2)
那為什麼會這樣呢?

十一奉獻的濫觴是亞伯拉罕擊敗四王,將侄兒羅得救回後,將所得的一切,拿了「十分之一」給至高神的祭司,撒冷王麥基洗德(創十四18~20)。
後來雅各到他母舅家的途中,在伯特利夢見神,醒後向神許願說,凡你所賜給我的,我必將「十分之一」獻給你(二八22)。
按利未記奉獻的條例看,十分之一是給耶和華神的比例(利二七30),或許由此可推知麥基洗德是地上神的豫表或代表。
所以就新約表徵說,麥基洗德豫表基督,伯特利豫表召會,因此十分之一在新約的實行,主要是獻給基督與召會。
正如保羅論到馬其頓眾召會,在奉獻的事上,憑著神的旨意,先把自己給了主(基督),也給了我們(召會)(林後八5)。
利未記,十一奉獻已正式列入律例中(利二七30~32)。
到民數記,更進一步將以色列人的十一奉獻給利未人為業(民十八21,24),再從利未人奉獻的十分之一歸給祭司(十八28)。
自此十一奉獻成為以色列人的定例常規,大家都應照著遵行。
不過,以色列人在這常例奉獻的事上,並未能徹底遵守,反而漸漸軟弱、失去了。
所以到舊約末了一卷瑪拉基書,當神要以色列人轉向衪,而以色列人卻問說,我們如何轉向呢?(瑪三7)
神未以別的事回答,直接了當說,『人豈可奪取神之物呢?你們竟奪取我的物,你們卻說,我們在何事上奪取你的物呢?你們奪取了當納的十分之一,和當獻的供物。』(8)
神點出他們在十分之一當納的奉獻上奪取了神的物,就是不轉向神。
由神憤怒的答話甚至論及咒詛(9)中,不難領會神對以色列人忽視「十一奉獻」的嚴重不滿。
神並非看重人物質的奉獻,因為全地都是衪的(出十九5);而是看重人的心,因為人的財寶在那裏,人的心也必在那裏(太六21)。
當以色列人的十一奉獻失去了,證明他們的心也遠離神,轉向其他的目標了。
因此神向他們呼籲要轉向衪,只可惜以色列人愚蠢、頑梗,不承認,更不回轉,
逼得神用極罕見的說法說,『萬軍之耶和華說,你們要將當納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倉庫,使我家有糧,以此試試我,是否為你們敞開天上的窗戶,傾福與你們,甚至無處可容。』(10)
自古以來,只有神試驗人,且要人不可試探神。(申六16,太四7)
然而這裏神竟然自己說,以此試試我。
真是希奇,也顯出神對人十一奉獻的看重和認真,遠超過你我所想像和理解的。
本節還有二點值得注意:
一、十一奉獻乃關乎神家有糧,而神家的糧不是為著人,乃是為著神(祭司和利未人均是神在地上的代表)。
神的糧,神聖的食物,指各種的祭,特別是燔祭、素祭和平安祭(民二八2,二九39),這些都豫表基督。
二、十一奉獻是神屬天傾福的「起動器」,一面神要我們試試祂,另一面可能更重要,人的十一奉獻使神得著機會和管道,傾倒祂的賜福,主要是得醫治(四2)。而得醫治就是得拯救,得拯救就是得以完全。
到了新約時代,十一奉獻不再是字句的律法,卻成了生命之靈的律,在靈裏感動、規律所有的信徒。
主耶穌也曾定罪經學家和法利賽人,只守十一(字句的)律法,卻不實行律法上更重的事(指律法屬靈的內涵與實際),就是正義、憐憫、信實等(太二三23)。
十一奉獻的屬靈意義及這是蒙主傾福的根據,卻是新、舊約一致,未曾改變。
所以新約信徒雖不必死守十一字句律法的要求,但也絕不能忘掉或失去十一奉獻的原則和實行,甚至應該奉獻得更樂意、更主動,乃至比十分之一比例更高、奉獻得更多才是。
莫忘主的話,『你們的義,若不超過經學家和法利賽人的義,絕不能進諸天的國。』(太五20)
願你我都謙卑學習,從真誠實行十一奉獻,必經歷神敞開天上窗戶的傾福。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