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神創造人時,給人自由意志?不阻止亞當夏娃,吃善惡知識樹的果子?
『我今日呼喚天地向你們作證;我將生命與死亡,祝福與咒詛,陳明在你面前,
所以你要揀選生命,使你和你的後裔都得存活。』-申命記30:19
憑創世記第二章來看,神造人是給人自由意志的。
神有神的旨意,人有人的意志,
人的意志和神的旨意一不合,神就立刻受限制。
神是有能力的神,祂什麼都作得到。
如果在地上都是沒有靈的物質,神可以不受任何的限制。
但是,有一天神造了人。
那一個人不像一塊石頭,不像一根木頭,不像一張桌子,不像一把椅子,
讓神把它擺在這裡就在這裡,把它搬到那裡就到那裡。
神造的那一個人,是有自由意志的,
那一個人可以決定說,我聽神的話,
那一個人也可以決定說,我不聽神的話。
神沒有造出一個人,是非聽祂的話不可的。
神所造的一個人是有自由意志的,
神所造的一個人是能聽神的話,也能不聽神的話的。
當神造了這樣一個有自由意志的人之後,
神的能力就受這一個人的限制了,
神就不能光憑著祂所要的去作,
神還得問人到底要不要,神還得問人到底肯不肯。
神不能把人當作木頭,石頭,桌子,椅子,
因為人是有自由意志的。
神不樂意祂所造的人,像一本書那樣聽人擺佈。
神願意人完全順服祂,
但神也給人一個自由的意志,
神的意思是要人用自由意志揀選順服祂。這是神的榮耀!
在神的設計裏,人的自由意志可以讓神的權柄通過,也可以攔阻神的權柄通過。
所以介乎過去的永遠和將來的永遠之間,在這一段有限的時間裏,神的權柄是受人的限制的。
在將來的永世裡,人自由的意志,要和神永遠的旨意合在一起。
那一個時候,神永遠的旨意得著成功的時候,人自由的意志與神永遠的旨意是和諧的。
在每一個人的生命裡,都有自由意志,而每一個自由意志都是合乎神的旨意的。
在將來的永世裡,人有自由的意志,人的意志揀選站在神的一邊,人雖可以反對神,卻選擇不反對神。
人有反對神的自由,可是人不反對神,
人所作的,就是神所要作的。
這一種和諧的意志,乃是神的榮耀!
神自願受人限制,直到在將來的永世裏,得著一個和諧的意志,
就是人自由的意志合乎神的旨意,
而這就是神永遠的旨意,得著成功的時候!
(出處:教會禱告的職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