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們初得救時,我們是既喜樂又高昂,覺得自己得救了,不一樣了。但等過了一段時間,就開始懷疑自己到底得救了沒有,人也跟著落下去了。
說到認識自己,奉獻自己,接受十字架的功課,出代價跟從主,也都是如此。每一個人彷彿都定規有一個時期,當屬靈的光景起來時,就事奉神,出代價接受十字架,好像禱告也很摸著神。但是到了一個時候,屬靈的光景就落下去了。實際上,那並不一定是落下去,只是覺得自己這個功課沒學好,那個功課也沒有學好,這樣不行,那樣也不行。
當我們覺得自己真奉獻的時候,不一定就是真奉獻;當我們覺得自己出代價的時候,也不一定真是出代價。這些都不一定真確。同樣的,當我們覺得自己在奉獻上有了問題時,也不一定是真有了問題;當我們覺得自己不肯出代價時,也不一定是不肯出代價。這的確很奇妙,人的感覺與事實不一定相合。你覺得你是那樣出代價,那不一定;你覺得你沒有出代價,也不一定。你覺得你這個人謙卑,也不一定;你覺得自己驕傲,恐怕那是你最謙卑的時候。許多時候,事實和你自己所以為的感覺、想像是恰恰相反。
有時當你覺得你和主之間的光景很好時,事實上並不是那樣好。有時當你覺得你與主之間的關係很差,很不像樣時,你既不大親近主,也不愛主;不料,在主眼裡,此時卻是你和主的關係最好的時候。所以我們怎樣覺得自己,怎樣想像自己,全數都是不可靠的。事實完全不是如我們自己所想的。
我們所以會這樣,有起有落,沒有別的原因,那全在於我們是在自己裡面。當你覺得讀經好的時候,要記得那不過是證明你在自己裡面。你若不在自己裡面,即使你讀經讀得好,你也不會覺得。你若是不在自己裡面 ,即使你頂謙卑,你也不會覺得自己謙卑。
在舊約時代,當摩西從西乃山上下來時,他沒有看見,也不覺得自己的臉上放光,而是別人看見了。(出三四29-30。)所以,當我們覺得自己奉獻,出了代價,摸著一點屬靈的實際,認識召會,能看見屬靈的亮光,讀經開竅,禱告有摸著時,這一切的感覺,無非就是證明了我們是在自己裡面。過了一段時間,可能我們又覺得,自己是相反的情形,覺得自己不行,起不來,覺得自己不是那樣積極。請記得,這又證明了我們是在自己裡面。這些感覺都證明我們在自己裡面。我們若不在自己裡面,讀經讀得好也罷,讀得差也罷,我們都不會覺得。屬靈功課學得好不好,我們也不會有什麼覺得。這是很奇妙的事。
實在來說,事情是在那裡,但因為我們脫離了自己,就沒有那個“覺得”。所以,你若還覺得這個,覺得那個,就證明你還在自己裡頭,分析自己屬靈不屬靈。
摘自「事奉主者的資格、追求與學習」第四篇,台灣福音書房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