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聖經裡,神的話就像種子一樣。種子完全是生命的故事,這可以說,種子就是生命的化身,是生命的具體化。
生命太抽象了,但是在神的創造裡,神能把生命具體化為種子。比方,一粒小小的花種,裡頭蘊藏著一個東西,那就是生命。我們若把它種到土裡,生命便會顯出;但我們若把它拿去化驗,反而找不到其中的生命。我們能在種子裡找到許多成分,但找不到生命。無論任何科學家、生物學家或化學家,最多只能化驗出其中的成分,卻無法將生命拿出來給人看。然而,種子裡最重要的就是生命。同樣的,我們能從聖經裡研究出許多東西,但是在聖經中有一樣東西,是我們用頭腦所研究不來的。聖經裡的靈,是我們無法拿出來給人看的;如同我們無法從種子裡拿出生命給人看一樣。
聖經的話就像一顆種子,的確有它的成分。在創世記裡,我們看到神創造天地的成分,以及列祖在神面前的情形。在出埃及記裡,我們看見以色列人如何在埃及受壓迫,摩西如何出生,如何受神差遣。到了箴言,我們看見一些道德的論述。有人認為箴言的教訓比中國的家訓高得多。這些都是聖經中的成分,卻不是聖經中的生命。聖經中蘊藏著一個東西,叫作生命,叫作靈,但任誰也無法將靈和生命拿出來顯給人看。
有些人曾嚴重的責問說,「你們說聖經裡有生命,但中國的四書五經裡卻沒有生命,這是強辭奪理,聖經豈不也是白紙黑字寫成的嗎?」當人這樣說時,我們的確無法反駁他,無任我們如何證明、辯解都沒有用,至終最好閉口不言。然而,我們可以把四書五經當作福音傳,看看是否有人因此悔改而得重生。眾所周知,四書五經的福音,乃是在於明明德,至終並不能叫人得重生。但我們一說,「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入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遠的生命(約三16)。」馬上有人流淚悔改,得救重生;然後,這個人改變了、不一樣了。這就是重生,就是生命。我們若將一粒種子埋在土裡,過幾天長出青嫩的芽,我們雖沒有辦法拿出生命,卻可以顯出一個事實,證明這種子裡頭是活的,是有生命的。
這樣的比喻就叫我們能有一點領會,什麼叫作明白聖經、研究聖經。如同一位化學家來研究、分析、化驗種子的成分一樣,而且不同的種子成分是不同的,如同小麥、大豆、白米,化驗起來的成分是不一樣的。但我們知道,它裡面的生命是化驗不出來的。這需要種子與地土的接觸,來孕育這粒種子,生命才能長出來。化學家沒有用、天大的頭腦也沒有用,種子需要土地,才能得著發育、生長的機會。人雖然莫名其妙,無法捉摸那個生命,但藉著種子在土壤裡的發芽,就能顯出種子裡的生命。
摘自李常受弟兄《事奉主者的資格、追求與學習》第八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