啟示錄十二章十節說,『…那在我們神面前晝夜控告我們弟兄的…』這給我們看見,撒但有一個工作,就是控告我們,他這一個工作是表現在人的良心裡。一個人得救之後,他的良心就活過來,就開始覺得什麼是罪。撒但知道這一個,也知道聖靈常常叫神的兒女良心裡覺得有罪,在神的面前認罪、求赦免,所以,撒但就來作假冒聖靈的工作,於是在人的良心裡就有了撒但的控告。這乃是撒但對於神的兒女很普遍的工作,這是使神的兒女非常痛苦的。
許多神的兒女不會分別什麼是聖靈的責備,什麼是撒但的控告,所以他們不敢拒絕,因此撒但能實行他的控告。有許多神的兒女,本來很可以在神的手裡作有用的人,可是因為接受撒但在他們良心裡的攻擊,一直受控告,一直以為自己有這個罪,有那個罪,因此良心就軟弱到極點,在神面前爬不起來,在人面前也爬不起來,結果就在屬靈方面成了終身殘廢。
不錯,我們信了主,要接受聖靈的責備,但是我們必須抵擋撒但的控告。我們要注意聖靈的責備與撒但的控告的分別。我們必須看見,有許多的『責備』都是假冒的,事實上是撒但的控告。
1 撒但的控告與聖靈的責備的不同
到底撒但的控告與聖靈的責備有什麼不同呢?我們要來分別一下。
第一,凡從聖靈來的責備,都是起初在我們裡面有一點感覺,以後裡面越過越亮,叫我們清楚我們有錯。如果是從撒但來的控告,那就在我們裡面嘰咕不休。聖靈的責備,好像是在我們裡面一直長大的;從撒但來的控告呢,從起頭到末了都差不多。聖靈在人裡面的感覺,是從下面爬起來慢慢的高上去;撒但的控告,則從起頭到末了都是嘰嘰咕咕的,一直在裡面攪不清。
第二,從聖靈來的責備,如果我們順服的話,那麼到下一次,這一個罪在我們身上的力量就削弱了。每一次給聖靈責備一下,這一個罪的力量就削弱一下;所以,聖靈的責備能叫罪萎下去,罪的力量總是越過越弱。撒但的控告卻不是這樣,它使你下一次犯罪的力量還是那麼大。
第三,聖靈責備的結果乃是把我們帶到主面前去,而撒但控告的結果卻是叫我們灰心。越是有聖靈的責備,在我們裡面就越剛強,叫我們在主面前去對付清楚;而撒但的控告卻是叫我們想『算了罷』。聖靈的責備叫我們覺得要到主面前去,要倚靠主;撒但的控告叫我們回頭看自己,叫我們灰心。
第四,如果是聖靈的責備,那麼在主面前認錯以後,即使沒有喜樂,至少也有平安;可能有的時候有喜樂,有的時候沒有喜樂,不過至少有平安。但是撒但的控告完全不同,即使你承認了錯,也沒有喜樂,也沒有平安,好像你生了一場大病,也好像是作了一台戲,就是這樣過去了,沒有下文了。聖靈的責備是有下文的,沒有喜樂也有平安;可是撒但的控告沒有下文。
第五,聖靈的責備都是領我們去想到主的血;但是撒但的控告,你即使想到血,他也會對你說,『沒有多大用處,恐怕主不赦免你!』換句話說,聖靈的責備是領我們信靠主的血,撒但的控告是叫我們不能信靠主的血。你有那一個感覺的時候,你去看到底你是想到主的血,或者你是越過越離開主的血,你就能知道這到底是聖靈的責備或撒但的控告。
第六,聖靈的責備過去以後,神使你剛強,使你爬起來以後能跑得更快,使你更熱心的往前去,使你不相信自己而更相信祂。可是,撒但控告的結果是使你良心軟弱,使你的良心在神面前爬不起來,不只說不相信自己,並且也不大會相信主。聖靈的責備一面叫我們軟下去,叫我們不相信自己,另一面叫我們更倚靠主;但撒但的控告不是這樣,它使我們不相信自己,也不相信主,好像變成了一個麻木的人一般。
2 怎樣勝過撒但的控告
啟示錄十二章十一節說,『弟兄勝過他,是因羔羊的血,和自己所見證的道;他們雖至於死,也不愛惜性命。』這裡的『他』,是指控告弟兄的撒但。我們怎樣勝過他呢?
第一,是因羔羊的血。我們萬一不幸犯了罪,一面總要在神面前承認,另一面要對撒但說,『用不著你控告!我今天乃是靠著主的血來到主面前的人!』要勝過撒但的控告,就必須給撒但看見,我們是藉著羔羊的血得著赦免。我們一切的罪,不管是大的罪、小的罪,靠著羔羊的血,都得了赦免。這是神的話:『祂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約壹一7。)
我們要認識,羔羊的血是我們在神面前蒙赦免的根據,羔羊的血也是我們在神面前蒙悅納的根據。不要剛硬的在那裡一直覺得自己好,但也不要一天到晚在那裡看自己不好。人在那裡驕傲是愚昧,人一直在那裡看自己也是愚昧。那以為自己是好的人是愚昧,那看不見主的能力拯救他的人也是愚昧。人相信自己的能力是愚昧,人不相信主的能力也是愚昧。我們要看見羔羊的血已經滿足了神所有的要求,勝過了撒但所有的控告。
第二,是因自己所見證的道。這一個見證的道。就是宣告屬靈的事實,宣告主的得勝。我們要對撒但說,『用不著你來打擾我!我的罪靠著主的血已經得著了赦免!』我們要用信心宣告耶穌是主,我們要用信心宣告基督的得勝,我們發出聲音來把這些見證的話說給撒但聽。不只是心裡相信,並且向撒但宣告,這是見證的道。
第三,雖至於死,也不愛惜性命。前面所說的『因羔羊的血,和自己所見證的道』,那是勝過撒但控告的兩個條件。這裡所說的『雖至於死,也不愛惜性命』,乃是我們的態度。我們的態度是:不管撒但怎麼作,即使他想害我們到死,我們還是要靠羔羊的血,還是要對他宣告主的得勝。我們如果一直這樣,撒但的控告就完了,撒但不能勝過我們,我們必定勝過他!
有時候,有的弟兄姊妹所受撒但的控告很多,多到一個地步,到底是撒但的控告或者聖靈的責備都弄不清楚了,這樣,他就應當暫且停止他的認罪,因為主不要我們糊里糊塗的作事。他可以在主面前禱告說,『我有罪,我承認我的罪,求你赦免。但是我受撒但的控告,所以,求你把我一切的罪都遮蓋,以後在你血的底下,不論是罪、不是罪,我都不管了!』在這樣情形中的人,必須有一段時間的『不管』,才能分清楚什麼是撒但的控告,什麼是聖靈的責備。
3 怎樣幫助受撒但控告的人
我們對於受撒但控告的弟兄姊妹,千萬不要增加他們良心的不安。第一,我們幫助他們,總要照著他們的力量所能作得到的。不然的話,他們的力量作不到,反而使他們容易受控告。所以,我們必須摸著他們在神面前有夠多的力量能走到前面去,才可以給他們強一些的東西,幫助他們向前走一步。第二,如果看見聖靈在那裡作工,我們可以把要求提高一些。因為有主的靈、復興的靈動了工,主的話就能把人提高。如果主的靈沒有動工,而我們把要求提得很高,那不但不能幫助他們前進,反而使撒但有機會來控告他們。
我們不要隨便指出人的失敗。假定一個弟兄有某種失敗,可是他還能禱告,還能讀聖經,還能參加聚會,那只要你裡面有把握幫助他,就能把他帶過去。如果你裡面沒有把握,你沒有力量提高他,只把他的失敗指出來,那反而使他連禱告也沒有了,讀聖經也沒有了,聚會也不參加了。將殘的燈火要剔亮,不要吹滅;壓傷的蘆葦要扶持,不要折斷。所以我們不要以自己為標準叫別人的良心受壓,我們要學習不作破壞人良心的事。
我們要告訴受撒但控告的人,希伯來十章二十二節說,『我們心中天良的虧欠已經灑去,』所以我們的良心不應當再覺得有罪。良心不覺得有罪乃是基督徒生活的原則。基督徒的良心一感覺有罪,立刻會在神面前軟下來,在屬靈的事情上軟下來。撒但的目的是要我們不能持守這一個生活的原則,所以一直要控告我們。因此,我們應當靠著血抓住這一個原則。撒但越要你感覺有罪,你越應當靠著血洗淨你所有的罪。弟兄勝過他,不是靠著自己的剛強;弟兄勝過他,是靠著羔羊的血。你可以宣告說,『撒但,我是承認我有罪,但是,我還有主的救贖!我不是不欠債,我是欠債,但是主替我還清了!』我們不是以沒有欠債來對付撒但的控告,乃是以還債來對付撒但的控告。
摘錄自倪柝聲弟兄《初信造就》第四十三篇〈抵擋魔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