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羅寫信給哥林多的教會時說,『我在你們那裡,又軟弱,又懼怕,又甚戰兢。』(林前二3。)這是一個認識神的人所說的話。
我們把一根木頭截作一段一段,拿一段來埋在地裡,過些日子,它就朽爛了,毫無用處。我們再把一棵樹的枝子剪一枝下來栽在地裡,過些日子,它發芽了。你看見一個朽爛了,一個會發芽。凡是死的,就都要朽爛;凡是活的,就是經過死還要復活。所以,主耶穌的復活,是根據於主耶穌的生命。因為在祂裡面有一個不能死的生命,所以死就沒有法子拘禁祂;因為在祂裡面有一個是不能死的,所以就是把祂擺在死裡,死都被祂摔掉了。
我們要記得,當我們在經歷上經過了十字架的時候,許多東西都要留在死裡沒有法子出來,只有出乎神的才能復活。當你碰著十字架的時候,你就要被減去。十字架是一個大減去,十字架減去了許多東西。
有許多弟兄姊妹常常問說,『我怎麼知道我死了沒有?我怎麼知道主在我裡面用十字架作了工沒有?』要知道這一個問題很簡單。如果主在你身上作了工,你就失去了許多東西。如果你自從得救以來直到今天,你就是那麼一回事,你就是那麼富足,這就告訴你,十字架在你身上沒有作過工。如果十字架在你身上真的作過工,你就要看見,主在你身上作了一次大減除的工,主在你身上作了一次大掃除的工。這樣的結果是:本來你所能的,現在不能了;本來你所行的,現在不行了;本來你有把握的,現在沒有把握了;本來你很大膽的,現在你怕了。這才證明主在你身上作了事。
在你身上如果有復活,就必定有許多東西留在墳墓裡,因為有許多東西是經不得死的,一切在亞當裡的東西一經過死就再不能再活了。復活的,就是主的生命經過了死還能再出來。有的東西在經過死的時候失去,但是,主又叫我們得著。好比你從樹上剪下一根枝子的時候,它好像死了,但是當你把它栽在地裡之後,過些日子它又長出來了,這就是復活。
人如果被神摸著過,被十字架對付過,就又軟弱,又懼怕,又戰兢,就不敢那樣說『我會,』『我能,』『我行。』從今以後,他也作事,但是當作的時候他懼怕神;他也走路,但這一個走是跟從神的走,像亞伯拉罕那樣一步一步的跟從神往前走。在這個人身上,你看見有十字架的記號。這一個人是被神扎過,被神刺過的人,這一個人不像從前那麼完整,在這一個人身上已經有了死的記號了。這一個就叫作復活。
摘編自倪柝聲《基督是道路真理和生命》第二篇,台灣福音書房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