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實的光叫人看見,也叫人糊塗
當光來了,第一個效力是殺死。我們不要以為光只是叫我們看見。不。光來,是先叫我們的眼睛看不見。
不錯,光叫我們看見,但這是後來的結果。光首先是叫我們看不見,先把我們摔倒,然後我們才看見。凡不能叫我們仆倒在地的,就不是光;凡不能叫我們謙卑下來的,就不是光。保羅看見了光,就仆倒在地,同時眼睛也三天看不見什麼。(徒九8~9。)當我們初遇見光的時候,我們反而會糊塗。在黑暗裡的人,一看見光的時候,在起先都是看不見的,是莫名其妙的。真實的光如果給他一看見,他就要說,『主阿,我那裡曉得什麼!我什麼都不知道!』啟示越大,看不見就越厲害;啟示越大,被擊打就越厲害。
光叫你謙卑下來,光叫你倒下來,然後你才能看見。如果我們沒有被擊打,沒有變作謙卑,沒有覺得自己是糊塗的,沒有覺得自己一點也不知道,那就證明我們沒有遇見光,我們還是在黑暗裡。求主憐憫我們,求主用祂的光把我們自己的把握拿走,叫我們不敢相信自己是那麼對的,叫我們不敢相信自己是那麼不會錯的,叫我們不覺得自己是知道那麼多的,叫我們在主面前說,『主,你是光,我看見你,就看見我從前所看見的都不過是東西。』
光,不是一個抽像的東西;光,是非常具體的,主耶穌就是光。主耶穌在我們中間,就是光在我們中間,就是光行走在我們中間。何等可惜,在有些基督徒身上,有許多東西都是抽象的。他們聽見這個道理,聽見那個道理,都是抽象的。他們只知道一些抽象的道理,所以在實際方面就得不著幫助。
有一個弟兄,年輕的時候在教會學校裡讀書,他常常作禮拜,常常聽見人講得救的道理,但是他沒有碰著一個得救的人,他也沒有得救。有一天,當他碰著一個人在那裡傳福音,那個人是得救的,他那一次聽見了那個人所傳的福音,就也得救了。從前他不過是聽見了一些抽象的道理,所以他不能得救;那一天他碰著了一個真得救的人,他也就碰到一個具體的東西,所以他就得救了。
摘自倪柝聲弟兄《中心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