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福音四18-19
18“主的靈在我身上,因為祂膏了我,叫我3傳福音給4貧窮的人,差遣我去宣揚5被擄的得釋放,6瞎眼的7得復明,叫那8受壓制的得自由,19宣揚主1悅納人的禧年。”
18節 註3: 見43註1。傳福音是救主身為神的受膏者,彌賽亞的第一個使命。
18節 註4: 在屬天、屬靈和神聖的事上貧窮。(十二21,啟三17,參太五3。)
18節 註5: 即戰俘,在撒但的轄制下如同放逐者和囚犯。(賽四二7。)
18節 註6: 指肉身和屬靈的瞎眼。(番一17,約九39~41,約壹二11,啟三17。)
18節 註7: 得復明,與從撒但權下得釋放有關。(徒二六18。)
18節 註8: 出於原文意打碎或折斷的動詞,(太十二20,)指在疾病或罪中受撒但的壓制。(十三11~13,約八34。)
19節 註1: 指禧年(利二五8~17)所豫表的新約時代,那時神要悅納(賽四九8,林後六2)歸回的罪俘,並且在罪的轄制下受壓制的人,可享受神救恩的釋放,而過新約的禧年。
利未記25章10節 註2: 每一個賣了他所分得美地一分產業的,在禧年要歸回自己的產業,而無須付贖價;(10,13,28;)並且凡賣了自己作奴僕的,要重得自由,歸回本家。(39~41。)歸回自己的產業以及得自由歸回本家,表徵在新約的禧年裏,信徒已經歸回神,就是他們所失去神聖的產業,並且從一切捆綁得釋放,回到召會,就是他們神聖的家。
以色列人每家都分得美地的一分。以色列人接受了他們的一分地之後,有些人漸漸貧窮,賣了他們的那一分,(25上,)因此失去他們的產業,他們的基業。另有人窮到一個地步,甚至賣身為奴,(39上,)因此失去他們的自由,並與他們的家人分開。迦南美地豫表具體化身在基督裏的三一神,(西二9,)實化為包羅萬有賜生命的靈,作為所分給眾聖徒的分。(見申八7註1。)神創造人的時候,就定意將祂自己在基督裏賜給人,作人的產業,人的基業。然而,人墮落了,在墮落中失去神作他的產業,並把自己賣給罪、撒但和世界作奴僕。神新約的救恩,由神的恩典,基於祂在基督裏的救贖所成就,將墮落的人帶回歸向作他神聖產業的神,釋放人脫離罪、撒但和世界的奴役,並將人恢復到他神聖的家,就是神的家裏,使他可以在神的恩典裏享受交通。(林後十三14。)
你可以這樣禱告:哦,主耶穌,當神造人的時候,就已經定意將祂自己賜給人,要作人的產業和人的基業。人卻墮落,成為貧窮,賣了自己的產業,更賣了自己,成為撒但、罪與世界的奴僕。主耶穌,我原是在如此可憐的光景,但你來了,向我傳揚福音,更宣揚神悅納人的禧年。主阿,我是何等感謝你,如今我是在這禧年的應驗裡!在基督裡,我已得回我的神聖產業,也回到我神聖的家中。阿利路亞,現在就是神悅納我的禧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