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太書三13-14
13基督既為我們1成了咒詛,就贖出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因為經上記著:“凡掛在2木頭上的,都是被咒詛的,” 14為叫1亞伯拉罕的福,在基督耶穌裡可以臨到外邦人,使我們藉著信,可以2接受3所應許的那4靈。
13節 註1: 基督代替我們掛在十字架上,不僅為我們承當咒詛,更為我們成了咒詛。律法的咒詛,出自人的罪。(創三17。)基督在十字架上除去我們的罪,就贖出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
13節 註2: 即十字架。
14節 註1: 指神為著地上的萬國,應許給亞伯拉罕的福。(創十二3。)這應許已經成就了,這福已經在基督裡,藉十字架的救贖臨到了萬國。
14節 註2: 在福音裡,我們不僅接受赦罪、洗淨和潔淨的福,更接受那最大的福,就是三一神,父、子、靈,成為經過過程,包羅萬有賜生命的靈,極其主觀的住在我們裡面作我們的享受。我們能享受這包羅萬有者作我們每天的分,這是何等的福!
14節 註3: 直譯,那靈的應許。
14節 註4: 本節指明,那靈就是神為著萬國所應許亞伯拉罕的福,也是信徒藉著相信基督所接受的。那靈,就是5註2所說複合的靈,實際上就是神自己在祂神聖的三一裡,經過成為肉體、釘十字架、復活、升天並降下的過程,給我們接受,作我們的生命和一切。這是神福音的中心。
神應許亞伯拉罕物質方面的福乃是美地,(創十二7,十三15,十七8,二六3~4,)作包羅萬有之基督的豫表。(見西一12與註3。)因著基督至終實化為包羅萬有賜生命的靈,(林前十五45,林後三17,)這應許之靈的福,就與應許亞伯拉罕之地的福相符。實際上,這靈作基督在我們經歷中的實化,就是美地, 作神全備供應的源頭,給我們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