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你們既是神的選民,聖別蒙愛的人,就要穿上憐憫的心腸、恩慈、卑微、恆忍...在這一切之上,還要穿上愛,愛就是全德的聯索。』歌羅西書3:12~14
沒有妳,我不知從何而愛。
「愛和孤獨是分不開的」,這是我常常說的一句話。
可是,很弔詭的是,所謂的「神就是愛」,卻沒有孤獨的成份在裡面。
於是,我們竭盡所能去擁抱祂,因為在神的眼中,我們的愛,我們這屬人的愛,屬於世間的愛,像大鯨魚眼中的小蝦米,真的算不上什麼。
我們都知道神的愛和我們的愛最大的區別是什麼:
祂是沒有條件的愛
祂是沒有嫌隙的愛
祂更是捨命的愛
在此,姑且放下戀人的愛不談,我想要為「同伴的愛」做見證。
對她,我有說不盡的感激,因著她,我才知道如何去愛。
聖經約翰福音中,記載著耶穌知道自己即將要被釘十字架,祂召集了門徒們,和他們一同享用最後的晚餐。
在猶大離席要出賣耶穌時,祂對眾門徒說了這句話:
『我賜給你們一條新誡命,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正如我愛你們,為使你們也彼此相愛。』
這句話深深感動著我。是神先愛了我們,祂揀選了我們,親自為了我們的罪,做了平息的祭物。
而現在我們也應當照樣如此行。
可是說真的,弟兄姊妹們,我們身邊的每一位弟兄姊妹們,你們都愛得來嗎?
憑著我自己沒有被變化過的愛,那是一種有所求的愛,是一種你來我往的愛,你給予我好處,我就恩待你給你嚐些甜頭;
你處處刁難我,給我難處,我就非給你一點顏色瞧瞧不可。
是不是這樣?
但是約翰福音中明明就說了,『彼此相愛』這可是神最大的一條新誡命呀。
可是要我去愛一個不可愛的人,對我嗤之以鼻的人,他的存在可能就是我的難處的時候,
主的這條誡命明明寫在我的心版上,但好像天天都被我給摔個稀巴爛。
所以,總歸來說,唯有能夠真實活出神的實際和真理的人,唯有一而再在而三先否認我們自己眼睛所看見的「以為」,和自己心裡有喜好揀選的「感覺」時,
我們才可以配上「神的眼光」的鏡頭,濾掉我們自己的成見去看待他們。
這樣,我們才算得上是主所愛戴的人。
我要為一位姊妹作見證,她總是用沒有雜質、去除異質化的愛,做我的超級同伴。
第一次見面時,是在2010年的初夏,我在半推半就的情況下,很勉強得參加了31會所的小排。
那一次的小排,是在那位姊妹的家,我坐在角落的位子,被周圍陌生的人們團團包圍,
我很不習慣,渾身不對勁,全身像被螞蟻爬過一樣坐立難安。
這時,知道我是貓奴的那位姊妹,就抱出了她的貓咪,給我珍賞,逗我開心,使我不會那麼緊張,慢慢卸下心房。
我端詳那位姊妹,嬌小的她,不多話,很安靜,細細的雙眼顯得內斂又難以捉摸,看起來有點酷酷的。
可是,當她抱出家裏的貓咪給我玩耍時,她彷彿可以知道我的需求。
之後,每每在聚會中,她會坐在我的旁邊,當我的精神嚮導。
漸漸的,我發現她身上散發出一股溫暖的光,是一種不吝嗇,一種不會排外的氛圍,讓我想要自動黏上去。
於是,我們漸漸無話不談,互相吐露心聲。
這也是我第一次可以在姊妹面前如此敞開,連我自己都很驚訝。
她像一座全年無休的燈塔,照亮我警戒森嚴的心。
從新婚時期、吵吵鬧鬧的夫妻磨合期、家打開時期...她經歷過我們家的大風大浪,依然屹立不搖當著我們的守護者。
新婚時期,她是我們家的協調者,是我的避風港,如果沒有她,也許我們家早已分崩離析。
第一次家打開,我壓力很大,在聚會要開始前的最後關頭,我退卻,想要腳底抹油快點逃。
我的弟兄情急之下大喊:「出了家門就不要給我回來!」
在僵持不下的窘境之下,這時,她像我的白衣天使,提早來我們家預備。
我看到她,整個人瞬時崩潰,像阿拉斯加大雪崩,整個人攤在她懷裡嚎啕大哭。
她的上衣,被我一把鼻涕一把眼淚還有好幾攤的口水弄個髒兮兮,
可是,她還是不疑有他的不停安慰著我。
那晚,我沒有離開,開始了第一次的家打開。
那晚的聚會,我盯著她那件髒兮兮的上衣,很不好意思,卻發自內心不住的感動。
夫妻新婚有層出不窮的爭吵,柴米油鹽醬醋茶,什麼都可以挑起紛爭。
2011年的情人節,我和我的弟兄在興隆路二段上為了他不買婚戒的事情大吵一架
「我們不需要物質的幸物套住我們,神就是我們的婚戒。」聽他這般的強辭奪理,我忍不住只好call out求救。
沒想到幾分鐘後,那位姊妹就現身,比超人還要迅速,從中攔阻我們的戰爭。
於是,我二話不說,又在她的懷裡沒有形象得哭哭啼啼,她像一層防護罩,不斷阻擋我弟兄來騷擾我。
誰能夠一而再再而三忍受弱女子的哭哭啼啼呢?她可以!
家打開後,每每在我們家愛筵,我的身體微恙,支撐不住時,我就會悄悄回房內,躺在床上自我充電。
不一會兒,她會走進來,很優雅的,像一陣清風,側坐在我的床畔,問我好不好。
所謂愛是永不止息的,在愛裡,是沒有懼怕的。
那位姊妹對我的愛,只有包容,只有直接完全的愛,這是我在她身上所看見的。
我很喜歡歌羅西書三章,這裡說道:
『所以你們既是神的選民,聖別蒙愛的人,就要穿上憐憫的心腸、恩慈、卑微、恆忍...在這一切之上,還要穿上愛,愛就是全德的聯索。』
我每天最喜歡做的事,就是搭配我出門要穿的衣服,。
穿穿脫脫,非找到「my fit for today」我才可以一身bling bling的出門。
可是,這裡有一件更重要的衣服,就是我們每天都要穿上愛的衣裳。
在愛之下,沒有假冒,愛就是那完全的聯索,我們要先脫掉我們的舊人,我們才可以穿上新人,穿上愛的外衣,就是穿上神自己。
在英國作家約翰·班揚《天路歷程》中提到描述基督女徒(Christiana)和她的同伴彼此互相的觀感,也是我最喜歡的一段:
『她們看見對方的樣子,都很驚訝,因為她們都只看見對方身上的光輝,而看不見自己身上的光輝。
於是,她們開始變得尊敬對方多於自己。
女徒對心慈說:「你比我更美。」心慈對女徒說:「你比我更好看。」』
雖然,我不知道我在她眼裡究竟美不美,但是,可以確定的是,她,在我眼裡,真的好美。
因為,她每天都穿著那愛的衣裳,陪伴著我,不僅防水(防我的眼淚和口水還有鼻涕),還防彈(防為我們夫婦勸架時的刀戎相見和拳打腳踢),
更重要的是,她的這件愛的衣裳,使我那對弟兄姊妹戒備森嚴,高寨築起的心腸,因著她的愛,和燈塔般的溫暖,慢慢得使我軟化,被變化。
最後,我也能夠像現在這樣,與她一起穿上我們愛的衣裳,同台作見證。
謝謝妳,沒有妳,我不知從何而愛。
--- 獻給31會所的許姊妹,妳無微不致的愛,讓我學得如何去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