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清明,弟弟和姊姊全家約了我們去媽媽的墓上。正當我們在整理花束的時候,天空忽著下起了大雨,我們撐著傘,站在雨中,唱詩禱告。匆匆的結束了這場聚集。
我騎機車,卻忘了帶雨衣,自然是溼透了。一路上,我呼求主,也問主:「這樣的掃墓到底值得嗎?」
弟弟全家都還沒有信主,但尊重我和媽媽的信仰。姊姊剛得救不久,還帶著以往的傳統感。我真希望能讓他們更認識真理!
但出乎意外的,主給我的感覺是:「值得的。」
我不懂。
雨啪啪的打在安全帽的護罩上,主沉默了好一會兒。我靜靜地等。然後,我明白了!
但與主聯合的,便是與主成為一靈。(林前六17)
基督徒是與主(我們的頭)聯合,彼此因此得以聯結在一起。而神救恩的單位是家。若是家裡有還沒有信主的人,那要怎麼辦?把他們排除了嗎?那我還真不如我還未信主的弟弟了,他們是那樣的尊重我們的信仰。
家中的父母、或是祖父母,甚至更高的輩分,家中的頭,乃是神在這家中的代表權柄。一個家乃是以這個代表權柄得以聯繫在一起。這樣的清明掃墓,不是祭祖,因為我們只敬拜一位主。我們乃是藉著參與掃墓的活動,來表示我們是服在神的代表權柄之下,好使主因著我們的順服能得著一個完整的救恩單位。
願主得著我還沒有信主的家人,我願學著服在代表權柄之下與家人聯結,好使我們都能服在這宇宙中獨一的權柄之下,成為基督的身體!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