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情提要:女孩的25個問題福音連載小說
她們的對話
「好,再說一次。妳剛剛說星期六妳要受浸了?」
「對啦對啦。親愛的,還想聽幾次呀?」
「哈,哈,沒有啦。親愛的,我好高興喔!」
「所以星期六可以陪我去,對不對?」
「當然啊,要從『姊妹淘』變成真正的姊妹了耶!」
「我會叫蒟蒻也來!唉,有點小緊張是怎樣?」
「不要緊,孩子,媽媽為妳禱告。」
「謝謝喔,湯圓馬咪。」
「耶!好神奇喔,我們家芸芸竟然想要受浸了!」
「……咳,有什麼不滿意的嗎?」
「哈,如果蒟蒻也跟著妳下水,我會更滿意哟!」
「她喔,暫時還不可能啦!」
「本來妳也很不可能啊!」
「我不一樣啦。我有名師指點。」
「名師?誰?是我嗎?」
重生前的最後一封信
親愛的耶利米博士:
我回來了,回到高雄了,您呢?
再次謝謝您的照片。瑞士真美,我也好想去歐洲,住個十天半個月。
惟一的遺憾是沒把您自己拍進去,只有風景,您真是小心翼翼。
回來以後都在整理照片。旅行真是耗費心力的事,不過也很愉快。清境有清境的悠然,墾丁有墾丁的熱鬧,九分也有九分的哀愁。每一段旅程都有它的意義,重要的是在每一個地方留下美好的回憶。
所以我認真想了想,是不是該開始下一段旅程了呢?
我是說,我很認真地考慮受浸。
事實上我已經考慮了很久,真的很久很久,雖然並不是沒有疑慮了。有的,還有好多問題。
不過我就是累了,就像旅行雖然很好,但總要回到原來的地方,回到自己的家。現階段來說,我感覺教會應該就是我的家。雖然我對教會不熟悉,但這裡是我母親真正的家,我一定能夠很快適應的。
所以我準備接受學姊的邀請,到台南參加福音聚會,然後「回家」。
不過有一件事,還是想聽聽您怎麼說。
信和受浸差別在哪裡呢?是不是受了浸才取得某種資格呢?
還有,受浸了以後,會有什麼不一樣的事發生嗎?
家裡人 芸芸敬上
又:
還有一件事,我實在不想告訴您,但都要受浸了還是誠實一點。
我有向主禱告,如果這次微積分沒有被當掉,我就受浸!
結果您知道嗎?我的微積分正好六十分,而且一科都沒有當掉。
如果不是老師大發憐憫,那就真是神蹟了!
受浸的意義
親愛的孩子:
很好,我很高興看到妳回家。
不管是因為累了想回家,還是主答應了禱告所以要還願,只要妳真心誠意地回到家裡,主耶穌都會很高興的,就像我們都很高興一樣。
所以不必去想老師發憐憫或者出現神蹟,只要知道是神的主宰就可以了;若沒有祂的同意,連一根草都不會折斷,然後掉到地上。
記得以前和妳說過,嬰孩不是搞懂了世界才生出來,而是生出來了才體驗了這個世界,而且一年比一年更知道這個世界。所以受浸以後,有些事會豁然開朗,有些事卻還是那麼迷離,妳一點都不要驚訝。有些事,要晚一點才能明白;另一些事,甚至要等見到了主才明白。
最後,我要回答一下妳提出來的大問題:信主的人為什麼要受浸?
一 信而受浸的必然得救
信和浸的關係,主耶穌在馬可福音十六章16節說過:
「信而受浸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
在新約聖經中,受浸的「浸」希臘原文是baptizo,意即浸入或蘸入水中,也就是被水淹蓋、沉入水中。在四福音的記載中,耶穌自己也是進到約旦河裡受浸,然後從水裡上來,而不是站在河邊洗浴或者被點水。正因為如此,很多基督徒會說「受浸」而不是「受洗」。準確一點總是好的,不要當胡適筆下的「差不多先生」,什麼都差不多、沒關係。
但若有人說「受洗」,倒也不必當面糾正,弄得大家很尷尬;畢竟那只是翻譯,重要的還是怎麼實行。就算在實行上只點水、水洗而沒有浸水,也不影響一個人能否得到救恩,因為「信而受浸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不是「信而受浸的才能得救,不信而受浸的必被定罪。」得救要有信和受浸,定罪卻只在於信不信而不在於浸不浸,所以關鍵還是在於信,信的就得救了。
把握真正重要的,就不會為著小事而造成分裂,以致於不能和睦共處。
既然如此,為什麼還要受浸呢?
因為主耶穌這麽吩咐,我們就照著做,不必打折扣。另一面,信而未浸雖然不影響我們得到救恩,但受了浸才完成神的要求,能夠明正而言順,安安心心過我們的教會生活。
二 受浸是為了盡「義」,成為一個對的人
在受浸這件事上,主耶穌自己作了最好的示範。
馬太福音三章是這麼記載的:
「當下,耶穌從加利利出來,到約但河約翰那裡,要受他的浸。約翰想要攔住祂,說,我當受你的浸,你反到我這裡來麼?耶穌回答說,你暫且容許我罷,因為我們理當這樣盡全般的義。於是約翰容許了祂。耶穌受了浸,隨即從水裡上來」。
「義」就是合乎要求的。在新約時代,神打發施浸者約翰跑在前面,先向世人傳講悔改的道,要世人到他那裡受浸。所以當神成為一個名叫耶穌的人,祂自己也到約翰那裡受浸。換句話說,以祂作為一個人說,祂也履行受浸的手續和要求,使祂在神、在人而言都是對的。
在這之後,主耶穌取得了資格,開始接受試煉、出來傳福音。所以我們若是想為神做什麼、讓神在我們身上做什麼,我們也應該受浸。
有一次使徒彼得在講道,結果還沒有說完,聖靈就降在一切相信的人身上,彼得就給他們施浸。可見得信雖然更基本、更重要,但信了就應該要受浸。
既然連主耶穌都受了浸,而彼得一看群眾已經得救了,就配合聖靈讓他們受了浸,我們是不是也該單純一點受浸呢?
三 受浸是脫離撒但和世界的轄制
以色列人的歷史,也可以幫助我們理解受浸是什麼。
使徒保羅說,以色列人在雲裡,也在海裡,受浸歸於摩西。這個意思是說,以色列人過紅海這件事,豫表了新約信徒受浸歸入基督。
在以色列人要離開埃及時,他們將羔羊的血抹在門上,使神的審判逾越過去,他們因而得救了。但當他們走到了曠野,埃及法老竟帶著追兵趕上他們,差點就要把他們抓回去再當奴隸。後來紅海分開,以色列人過了紅海,而追兵被紅海淹沒,神的子民這下才完全得救了。
今天我們也是一樣。我們雖然憑著信心得救,免去了神的審判和永遠的沉淪,但直到我們受了浸,撒但和他世界的權勢才能消滅,否則我們就會留一個缺口,很容易被黑暗的勢力擄回去,繼續過老舊而沒有盼望的生活。
四 受浸就是死、埋葬和復活
使徒保羅在羅馬書六章、歌羅西書二章這樣教導我們:
「所以我們藉著浸入死,和祂一同埋葬,好叫我們在生命的新樣中生活行動,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人中復活一樣。」
「在受浸中與祂一同埋葬,也在受浸中,藉著那叫祂從死人中復活之神所運行的信心,與祂一同復活。」
可見受浸的意義就是死、埋葬和復活。一個人死了就要埋葬,因為他留在地上也不能再做什麼了。所以主耶穌的人性雖然很好,但祂仍然承認自己只配死和埋葬。祂不要憑祂人的生命來活,而要憑祂裡面神的生命來活。
我們今天也是這樣,受浸是浸入主的死和埋葬,也是憑著信心、憑著神的榮耀浸入主的復活,這就是在屬靈看不見的一面所發生的事。
五 受浸是赦罪和洗罪,並向神訴求無虧的良心
使徒行傳二章有提到:
「你們要悔改,各人要靠耶穌基督的名受浸,叫你們的罪得赦,就必領受所賜的聖靈。」
二十二章又提到:
「現在你為甚麼耽延?起來,呼求著祂的名受浸,洗去你的罪。」
主耶穌作為一個人和我們一樣,只是沒有罪。我們不同,我們是有罪的人,我們受浸既是為了埋葬,也是為了赦罪和洗罪,在主耶穌的名裡把罪給遮蓋掉,讓我們有資格來領受聖靈。
不僅如此,彼得前書三章還說,挪亞時代的大洪水是豫表受浸,挪亞一家經過洪水、藉著方舟而從水中得救。所以現在藉著耶穌基督的復活,這個浸不是來除掉肉體的污穢,乃是向神訴求無虧的良心。
一個人能夠脫離罪人的地位,良心也得以平安,這是多麼重要的事。
六 受浸是浸入神裡面,成為一個身體,享受同一個豐富
馬太福音二十八章說:
「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將他們浸入父、子、聖靈的名裏」。
父、子、聖靈看起來是複數,其實那個「名」在原文裡是單數,所以我們受浸是浸入一位三一之神的名裡。
為什麼要浸入這位神的名裡呢?
加拉太書三章說:
「你們凡浸入基督的,都已經穿上了基督。」
哥林多前書十二章也說:
「因為我們不拘是猶太人或希利尼人,是為奴的或自主的,都已經在一位靈裏受浸,成了一個身體,且都得以喝一位靈。」
我們不但浸入同一位父、子、聖靈裡,還成了一個身體,且都得以喝同一位靈,也就是享受同一位神的豐富。所以凡是想好好過教會生活的人,都應該受浸,使我們都在同一個豐富之中,長大在一起,建造在一起。
所以親愛的孩子,信和受浸是接受神救恩的完整步驟。可以說,受浸是把內在的信給顯出來作為證據,擺在神和天使、魔鬼、世人並自己的面前。所以不要說受浸只是一個儀式,何必要受浸呢?當妳有了信,受浸就是一個相輔相成的步驟,幫助我們進入神的心意,進入教會。
最後,再次恭喜妳即將受浸。親愛的孩子,恭喜妳,我真的很高興妳回家。
耶利米博士敬上
(福音小說待續,每週二連載)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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