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rning, Taipei.
今天要點播的歌曲是非常適合在長時間禱告時唱的詩歌,大本詩歌441首。
我神、我愛、我的永份,你永是我一切。
你外在天我有何人,在地有你無缺。
最近禱告的感覺都指向同一個方向,就是:『主啊,我需要的是你。』越禱告,就越發覺,那些我渴望的人事物,都源於這位神。既然我所有的一切都是祂賜給的,那麼除了神以外,我其實沒有擁有任何東西。道理上我懂,實際經歷上會迷惘。痛苦會讓我們迷惘,好像我們所相信的錯了,好像我們所跟隨的消失了,好像我們仍舊只有自己,也只該為自己負責。可是當我問自己,為什麼痛苦呢?我發現,那叫我痛苦的原因,是因為我離開了神,離開了喜樂的源頭。於是我向神坦承,我仍然渴望其他事物,儘管那些叫我痛苦。
欸,你說,痛苦有分種類嗎?聽說,如果將疼痛分為十級,被槍擊的疼痛程度是10,生小孩是11。但是,痛苦有分種類嗎?生小孩的痛苦、至親離世的痛苦、聯考失常自信心被打擊的痛苦、經商失敗面對沉重負債的痛苦、因為愛上同性而被迫分離被對方父母討厭的痛苦…etc,痛苦有分這麼多種類嗎?說穿了,事情有很多種,但是痛苦都是一樣的。或許事情可以分輕重緩急,但是,沒有改變的是,都很痛苦。所以人們討論著事情的輕重緩急,卻從不討論痛苦。沒甚麼好討論的。
但其實我好想知道,面對痛苦,你都怎麼辦?我自己得到的結論是,撐過去。沒有別招了,就撐過去吧。撐過去就是你的。不論你告訴誰你的煩惱,那個人只會告訴你他有更大的煩惱;不論你告訴誰你多悲傷的經歷,那個人只會告訴你他有更悲傷的經歷;不論你告訴誰你做了多麼艱難的決定,那個人只會告訴你他做過更艱難的決定。然後結論都是一樣的:『年輕人,你還有得學呢!』
所以我告訴我自己,撐過去。不要成為我自己討厭的人。而我唯一的同伴,就是主耶穌了。那強烈巨大的痛苦,並不是源於主耶穌,或許是源於律法。但十誡之所以需要存在,不是因為人類不符合神的標準,而是因為人對罪惡及神的無知。
即使全地歸我為業,群星也是我的,
若無你作我的一切,我仍可憐至極!
每每我想到這裡的時候,便會嘲笑這麼痛苦的自己是多麼的可恨。因為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而我明明可以簡單一點的過生活,明明對人生的目標早已做好覺悟,明明就有忙不完的事情要處理,明明若有一點時間應該多睡一點讓頭痛反胃的症狀能稍微舒緩一點。卻仍然糾葛在自己紛亂的情感裡,仍然忍不住說好、再多做一點,仍然放不下帶著倔強眼神的女孩。我仍然在那裡活我自己,主耶穌仍然只能默默在旁邊看著。我要祂陪著我,卻不願意讓祂來做。所以我覺得自己很可恨。
可是你是很可憐,你知道嗎?因為你擁有得比我多,卻還是不滿足。
讓人伸臂如同大海,籠羅一切財富;
但我只要你的同在,此外無所愛慕。
此外無所愛慕。
延伸閱讀:Five的每週一曲系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