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上班工作時,到了休息時間,我拿出聖經來看,旁邊就有一個義大利來的同事問我看什麼?
我回答說:New Testament(新約)。
他說:你很虔誠(Religious)嗎?
我想了一下,說:不,但我的確天天禱告。
他問:為什麼要禱告。
我又想了一下,說:For closer to the Lord(為了更親近主)。
他問說,難道只有這一位主嗎?佛呢(How about Buddha)?
我說,因為聖經說只有一位主。
當天工作時,我一直思考這個問題,難道我除了「 根據聖經」沒有別的答案嗎?

其實有的,並且用英文表達起來更有趣。於是,到了隔天,在我下班離開前,我主動和他談話,告訴他,我有一個有趣的想法(interesting thought),關於昨天那個只有一位主的問題。
我這樣解釋說:
如果我是主(Lord),我就會制定法律、規則(Laws and rules)。 If I am the Lord, I will make the laws. 打個比方,如果我是這間公司的主人(Lord or master)時,我就規定:每個人都必須穿雨鞋才能來上班。我的規定(rules; laws)所能達到的範圍,就是我的管轄範圍,也就是這間公司。
同樣的,在這個宇宙(universe),也有許多的物理、化學定律(Laws)。不論你在哪裡,澳大利亞或是義大利,都有同樣的定律,甚至在火星、月球上,或別的銀河系也受同樣的物理定律管轄,所以才叫作universe(uni就是單一的意思),不是''bi''verse(bi是雙,二之意)或''tri''verse(tri是三的意義)。既然整個宇宙是一個大個體("uni"verse),各處都服從一樣的物理和化學定律(follow the same physical and chemistry laws everywhere)這樣,我就可以斷定,只有一位主。
說到這裡,他有點不明白。
於是我就開個玩笑說:如果我在澳洲殺了你,根據澳洲法律,我可能會被關十年;但如果我在另一個國家做同樣的事,就可能有不同的結果,因為不同國家,有不同的法律。而我們作同樣的動作,在同樣的環境和條件下,可以得到相同的結果,並無兩套以上的定律產生不同的結果,自然沒有兩位以上的主囉。
說到這裡他就懂了。
隨後我們又聊到彼此的成長背景。我提到自己二十歲之前是佛教徒,但是這只是家庭遺留的傳統。大部分人都是這樣,我們從小就被父母、老師、社會教導要做好人,正直人,當乖學生,佛教只是類似的規條和道理來約束我,所以大部分人也並不太認真。 他說他也是類似的情況,在天主教的背景裡長大,同樣也只是感受到許多的規條、規範、限制等等。
從他的言談中,我可以感受到在西方國家裡,似乎基督教被年輕一代視為老舊、傳統的象徵,好像佛教,或者說帶有東方神秘色彩的宗教才是最新穎的流行。新的一代想嘗試新奇的事物。
其實寫到這裡,我有點同情在這樣宗教背景的人,他們以為似乎認識基督,卻是在死沉沉的宗教裡,被打壞了胃口。相較於他們的祖先,為了尋求真理,連命都陪上去,那樣求真的態度,是其他人種少有的。這樣的求真,卻被宗教中常見的假冒為善和硬梆梆、死板板的教條給澆熄了。
有人會想說,我有傳福音給他嗎?
其實整個對話大概只有15分鐘,而我也不能一直單向傳輸。首先我勸他忘了宗教,再來當他問,為什麼選擇耶穌而非佛教時,我說,因為祂改變我的生命(Life),而不是僅規範我的行為(Behavior)。但他似乎領會我說的生命(Life)為人生。最終雖然他並無法確信耶穌是這位獨一的主,但他對我的Lord 和 Law的說法覺得很有幫助。在休息時間過後,我們握手道別。
圖片出處:http://media-cache-ec0.pinimg.com/originals/e8/2b/ac/e82bacef213020807bbda362744288a7.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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