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從小就是憑著「眼睛」來認識世界,俗話說「眼見為憑」,對於沒看過或看不見的東西,最好不要貿然相信,心存「懷疑」與「批判」的態度是保護自己最好的方法。
「科學」教育教導我們要「大膽假設、小心求證」,對於看不見事物(例如電磁波、化學元素)或隱藏在萬物背後的規律(例如萬有引力、磁場),科學家總是先大膽假設它們的存在,然後精密地設計一連串的實驗,來驗證假設的真實性。如果證據夠充分,別人也能遵循同樣實驗方法獲得同樣的結果,那麼世人就可以相信所假設的事物是可信的、存在的。
我們手上的這本書-聖經-告訴我們:在看得見的宇宙背後,存在著一位看不見的神,祂是天地萬物的創造者,萬物規律的制定者,並且還掌管我們的生命、氣息、年歲。這樣一位神的存在,絕對是經得起最嚴謹的檢驗的。
一般的宗教,都喜歡把自己搞得神祕兮兮,很多「神棍」利用這種方式斂財騙色,幹盡了壞事。為什麼要搞神祕?因為他們的「神」都經不起公開的檢驗。相反地,召會的聚會都是在公開、明亮的場合,我們所信的神,祂在歷世歷代的作為、顯現、說話,全都清清楚楚地記載在這本聖經中,一點也不「神祕」,這本書被翻譯成世界各種語言,是人所共知、人都可以閱讀的,因為我們的神不怕你來檢驗。近代科學界有兩個偉大的物理學家,赫赫有名,他們在科學上的貢獻都是劃時代的,一個叫牛頓,一個叫愛因斯坦,這兩個人,都有著最嚴謹的「科學頭腦」,然而,他們也都是相信聖經中這位創造天地萬物的神確實存在的人。愛因斯坦說過一句有趣的話:「神不玩骰子。」藉此表明自己對於「機率」理論的看法。牛頓有一次做了一個太陽系的模型,一位不信神的朋友讚嘆地問他:「這模型是誰做的?」牛頓戲稱:「沒有人製作它,它自己變成這樣。」朋友當然不肯相信,牛頓便答道:「連這個小小的模型,你都認為必有人製作,那你為何不信這個浩瀚的宇宙是出自一位偉大的造物主?」
然而,神雖是經得起檢驗的,但祂的存在和一般科學研究的對象畢竟仍有本質的差異:科學研究的多是物質界的、被動的、等待人發現的,但「神是靈」,祂是活的神、祂不是被動等人發現,乃是主動來尋找人、對人顯現說話、向人啟示祂自己。因此,我們若要驗證祂的存在,第一必須用對器官,該用「靈」而非「身體」;第二,我們與其憑自己的心思假設、憑靈揣摩,不如先來看看祂說過了什麼話?這些話和我們有什麼關係?
物質的東西,只要你用眼看見、用手摸到,你便確定它的存在;屬靈的事物也是如此,只要你在靈裏遇見了神、看見祂、聽見祂、碰到祂,你便確定祂的存在。心思的範圍僅限於「假設」,如果不看、不聽、不摸,如果僅僅停留在心思的層次,那麼你永遠無法驗證任何一種實體的存在,無論物質界的或屬靈界的皆然。你的心思裏可能有疑惑,然而,當你在靈裏遇見神、聽見祂聲音的時候,你就會比任何人更篤定祂的存在,這種篤定不是來自人的說服,乃是根據你親身的經歷。
神既是宇宙萬物的主宰,萬事萬物就必須符合祂的法則,才能得到祂的賜福,和諧地存在與宇宙之中。舉例來說,你若觀察自然界的動物、昆蟲,就會發現牠們的活動都遵循某種的法則或規律,牠們知道何時蒐集食物、何時休息、何時交配、何時遷移;人類也是這樣,人類科技能夠不斷進步、登峰造極,除了科學家發現萬物的法則、建立理論之外,還需要有人順著這些法則、應用這些法則,發明或製造出各種工具,使生活更加便利。此外,人類的行為領域也存在著一些普世的道德法則,例如「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盜…」等等,順從就得平安,違抗就遭受制裁。傳道書3章11節說:「神造萬物,各按其時成為美好,」確實如此,不按時就不美好、不循法則就不美好。凡人皆有良心,許多道德準則即使聖經未寫出來,人也能憑良心揣摩而得。再如聖經說:「當孝敬父母。」古人雖未讀過聖經,也知道應該孝敬父母。傳道書3章11節:「又將永遠安置在世人心裏,」除了良心以外,人的深處還有一種對於「永遠」的渴望。歷史上特別是一些作帝王或王子的人,享盡權力與榮華富貴之餘,仍不能滿足,心中渴望尋求「永遠」,例如以色列的所羅門王、印度的希達多太子、中國的秦始皇皆是如此。傳道書3章11節:「雖是這樣,人並不能參透神從始至終的作為。」既然不能參透,就需要神親自向人啟示。人要認識神,好像認識一位朋友,能夠僅憑自己的想像和揣摩嗎?必然相當有限。你雖能揣摩出道德律、也渴望尋求永遠,但既然你所知的是如此有限,不如你和這位朋友見見面、聽祂說話,你才能更深入、更完全地認識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