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的傳道人穆勒,在婚姻生活上相當蒙福且喜樂,因為他的妻子馬利亞在思想、意志上都與他絕對相合,並且一心一意獻身於照顧孤兒。為什麼他們的婚姻中能有真正的喜樂?讓我們從穆勒本人的日記來看看。
我們快樂嗎?十分快樂,而且我們的快樂一年一年增加。我曾千百次對她說:「親愛的,自從我們結婚以來,我未曾有一次見到你,心裡不是滿了喜悅的。」不只結婚頭一年如此,第十年、二十年、三十年、四十年都是一樣。一八三〇年十月七日以後,我還多次這樣對她說。
我完全承認:我們婚姻生活中真正屬靈快樂的根基,在於我的妻是一個堅定的基督徒,在各方面也都與我相配,因此她是神所賜給我的配偶。但我也充分相信,三十九年四個月這樣長久美滿的婚姻生活,並不是單靠這一點就能維持的。所以我還要加上以下幾點:
一、蒙神的恩典,我們兩人生命中只有一個目的:就是為基督而活。
二、我們蒙福,有極多的工作可做。許多人,甚至許多基督徒,都錯在竭力謀求一份工作少、閒暇多的差事。他們不曉得,他們所求的並不是福氣,而是禍害;他們往往忘記,自己所求的乃是無所事事的空閒,而這空閒正是他們最容易受試誘的時候。
三、雖然我們常常忙碌,卻從不容讓工作攔阻我們對靈裡的顧惜。我們開始工作之前,總是分別出一段時間禱告、讀聖經。神的兒女若疏忽了這個責任,任由工作、甚至對神的事奉,攔阻了自己的靈修,就不能長久在主裡有喜樂,他們婚姻中的幸福也會因此受虧損。
四、最後這一點最當留意:二三十年來,我們除了各自的禱告和家庭的禱告之外,還定了一同禱告的時間。多年來,愛妻和我每天早晨家庭禱告一結束,就立刻另有一段時間一同禱告,將一天當中最當感恩、最當祈求的事,都在主面前陳明出來。
我特別把這在家庭禱告之外、夫妻同心禱告的操練,介紹給眾基督徒夫婦。照我們的經歷,這樣的禱告不僅是婚姻幸福得以持久的秘訣,更使我們彼此更加相愛。我們結婚頭一年原是十分恩愛的,但經過這樣一同禱告,我們的愛反而不斷更新,愈發新鮮火熱。
〈摘自:穆勒日記精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