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記第十章
10:1-5 「那時耶和華對我說,你要鑿出兩塊石版,和先前的一樣,上山到我這裏來,又要作一個木櫃。你先前摔碎的版,其上的字我要寫在這兩塊版上;你要將這兩塊版放在櫃裏。於是我用皂莢木作了一個櫃,又鑿出兩塊石版,和先前的一樣,手裏拿著這兩塊版上山去了。耶和華將他在大會之日,在山上從火中對你們所說的十條誡命,照先前所寫的,寫在這兩塊版上,將版交給了我。我轉身下山,將版放在我所作的櫃裏,現今還在那裏,正如耶和華所吩咐我的。」
摩西在申命記1-5節簡要地敘述了他懇切代禱如何成功。在他的代禱的「那時」,神命令他預備新的法版,並準備一約櫃以保存它(參出34:1)。摩西在這裡再次將基本上相聯的事物擺在一起,而沒有嚴格地局限於時間順序。這些事物在他的歷史記錄中已一一交代,它們並不是他講話的目的。在百姓背道之前,神已經指示了準備約櫃(出25:10)。但是約櫃直到帳幕建成後才製成,法版只在帳幕被聖別後才被放在約櫃中(出40:20)。
10: 6-7 「(以色列人從比羅比尼亞乾起行,到了摩西拉。亞倫死在那裏,就葬在那裏;他兒子以利亞撒接續他供祭司的職分。他們從那裏起行,到了谷歌大,又從谷歌大到了有溪水之地的約巴他。」
通過摩西的代禱,基於神的恩典再次轉向他們,以色列人理當一面重視法版,作為對約本身的保證,另一面維持大祭司和其他祭司的聖職,作為他們與主之間的中介。
(注:甚至Clericus也指出了這種關係,並把10:6,7節解作:「正如我所說的,當神赦免希伯來人時,他同時赦免了我的兄弟亞倫。他直到我們離開埃及後四十年才死去,那是我們繞過以東人的邊界來到這裡的時候。神還藉賜他祭司職分,使他與自己和解,而他的兒子以利亞撒現在照神旨意承擔了這職分」。 Clericus又正確指出,摩西提到9:20中關於神對亞倫的憤怒,和他的代禱,或者更正確地說,他提到他為亞倫的代禱,目的為指明這代禱的功效。Hengstenberg(Dissertations,vol。ii。pp。351-2)曾簡要明確指出10:6和7節前後發生的事情。他說:「摩西向人們指出,儘管他們犯了所有的罪過,但主的憐憫仍然保持不變。儘管他們因拜金牛犢而使自己不配得上這恩典,但神還是再次給了他們約櫃中的法版(10:1-5)。接著這恩賜,他又設立大祭司。亞倫死後,他又將這職分轉移給兒子以利亞撒(6,7節)。他分別利未支派,奉他的名事奉他並祝福百姓,從而成為他憐憫的中介(8,9節)。簡言之,他沒有保留任何東西,使以色列人不能完全擁有神百姓的尊嚴。」
10:8-11 「那時耶和華將利未支派分別出來,抬耶和華的約櫃,侍立在耶和華面前事奉他,並在他的名裏祝福,直到今日。所以利未人在他弟兄中無分無業;耶和華是他的產業,正如耶和華你神所應許他的。)我又像初次那樣,在山上停留了四十晝四十夜。那次耶和華也應允我,不願將你滅絕。耶和華對我說,你起來,領這百姓往前行,使他們進去得我向他們列祖起誓要賜給他們的地。」
於8節摩西再次回到他的講話,提到分別利未支派,以供聖職,以證明耶和華對以色列人的憐憫。 「那時」一詞,不應理解為以色列人在曠野四十年後亞倫去世時。這是Knobel的解釋。根據這解釋,他指出此處與摩西其他著作有矛盾之處。像9:20和10:1一樣,這詞廣泛指摩西說這話的時間,即恢復西乃山之約的時間。利未支派在聖所中的服事,是與亞倫和他的兒子們同時被立(出28和29章),但他們被呼召進入這服事,以代替以色列的頭胎,乃是在以色列人被點數和整編時才實現(民1:49。,申4:17;8:6)。摩西在這裡說的是整個支派的設立,其中包括祭司(亞倫和他的兒子)。這從對他們的服事的描述中非常明顯看見。
不錯,抬約櫃經過曠野的是利未人(不包括祭司),即哥轄子孫(民4:4)。但在嚴肅的場合,約櫃由祭司來抬(參書3:3,6,8;6:6; 王上8:3。)。「侍立在耶和華面前事奉他,並在他的名裏祝福」,這原是只有祭司才能作的工作(參申18:5;21:5,民6:23。),故利未人只是祭司的助手而已(申18:7)。因此緣故,利未支派與其他支派不一樣;他們沒有分得任何土地(參民18:20說到祭司;18:24說到所有利未人); 「正如耶和華你神所應許他的」即指此事。
最後,在10和11節,摩西總結了他的代禱結果:「我又像初次那樣,在山上停留了四十晝四十夜(重復申9:18和9:25); 那次耶和華也應允我(意即「句句應允」,如申9:19),不願將你滅絕」。因此,他命令摩西起來,領百姓前行,即作為百姓的領導和指揮,指揮他們的拔營和行軍。在形式上,該命令與出33:1相似;但是摩西在這裡不僅指33:1加上33:2的話語,還指神最終,充分,和無條件的保證,親自應許與他的子民同行,並帶他們到迦南(出33:14。)。
10:12-13 「以色列阿,現在耶和華你神向你所要的是甚麼?只要你敬畏耶和華你的神,行他一切的道路,全心全魂愛他並事奉他,遵守耶和華的誡命和律例,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的,為要叫你得福。」
為證明以色列人在神面前沒有義,在積極方面,摩西加強6:4的話,要以全心全意地愛神。這是由「以色列阿,現在。。。」一話開始,即現在你擁有的所有東西,沒有任何缺乏,或值的自誇之處,而是完全是出於神寬恕的恩典。 「耶和華你神向你所要的是甚麼?」,只要你敬畏他,行他一切道路,竭盡所能,全心全意地愛他並事奉他。「只要אם כּי」,或作「惟有」。這話在此前之問題中已暗示,在這裡提供答案。毫無疑問,對天然人而言,敬畏神,愛他,仰望他,是很難達到的要求。要從心的深處作到這點,則更困難。但神的愛與恩典既已如此顯明,對他如此反應乃是理所當然的事。 「如果人未曾敗壞自己的心,敬畏,愛,和順服自然能在心中扎根。」在6:5,愛是唯一要求,在此加上敬畏,在5:29和6:24則只提敬畏。
J. Gerhard曾說:「對神的敬畏應該與對神的愛相結合;因為沒有敬畏的愛會使人退縮,而沒有愛的敬畏會使人受綁和絕望。」
對神的敬畏源於在聖潔的神面前對自己的不潔的認識。這應該在心中形成一種主導情緒,促使人們走主的一切道路,並保持最嚴格的道德。這種敬畏首先使我們能夠理解神的憐憫,之後它喚醒愛,其結果體現在全心全意事奉神(見6:5)。「為要叫你得福」,見5:33和6:24。
10:14-15 「看哪,天和天上的天,地和地上的一切,都屬耶和華你的神。但耶和華只鐘情於你的列祖,愛他們,從萬民中揀選他們的後裔,就是你們,像今日一樣。」
天地一切都是屬於神。他要以色列人愛他,因他已從萬民中分別了列祖及其後裔。「天和天上的天」一詞,把天的概念說盡。這位可能選擇任何其他國家的神,將他特殊的愛只歸向以色列。
10:16-17 「所以要給你們的心行割禮,不可再硬著頸項;因為耶和華你們的神是萬神之神,萬主之主,至大的神,有能力,又可畏,不以貌取人,也不受賄賂。」
最重要的是,他們要心受割禮,即拋除內心對神之愛的麻木(參利26:41;關於割禮的屬靈意義,見創17 :15-21),不再硬著頸項,即不再堅持自己的固執或對神的頑固抵抗(參申9:6,13)。沒有心的割禮,不可能對神有真正的敬畏和愛。摩西在17節論到神的本性和作為,作為這種告誡的原因。耶和華是絕對的神和主,充滿威嚴和可畏,不尊重人的情面,但同時又是一位公正的審判者,被壓迫者的慈愛保護者。由此說明,真神不會容忍對自己或對其他人的傲慢和頂撞;他會毫無保留地懲罰他們。
為了強調神的無限大能,摩西將耶和華以色列的神描述為“萬神之神”,即至高無上的神,是所有神聖事物的本質,所有神聖力量的源泉(參詩136:2)。他更是「萬主之主」,即至高無上的統治者(「獨有權能」的,提前6:15)。「至大的神」,高於一切君王(詩95:3,參啓17:14和19:16,於啓示錄這些形容詞被轉移到尊貴的神的兒子,作為與神敵對的一切政權和權力的審判者和征服者。「又可畏,不以貌取人,也不受賄賂」描述神在世界政權中無所不能的展現,耶和華在其中彰顯自己為大而可怕的神(詩89:8),他不看人的情面(參利19:15),或者像世上法官一樣受賄賂(申16:19)。
10:18-19 「他給孤兒寡婦伸冤,又愛寄居的,賜給他衣食。所以你們要愛寄居的,因為你們在埃及地也作過寄居的。」
正因如此,耶和華為無能為力的人(孤兒和寡婦)伸張正義,並對困苦中的陌生人施以愛心關懷。因此,以色列人不應對陌生人自私地關閉自己的心(參出22:20)。這表明他們是否有對神的愛,並是否心受割禮(參約壹3:10,17)。
10:20-21 「你要敬畏耶和華你的神,事奉他,緊聯於他,也要指著他的名起誓。他是你所贊美的,是你的神,為你作了這些大而可畏的事,是你親眼所看見的。」
摩西說明與神之間適當關係之後,指出敬畏神的三方面,即在行為上(事奉神),在心裡(緊連於神;參4:4),並在嘴裡(指著他的名起誓;參6:13)。以色列人對神需要有這樣的敬畏,因為「他是你所贊美的,是你的神」(10:21)。他為你提供強烈的理由贊美他。憑著你眼所見的大而可畏的事,他向你已彰顯為神。 「可畏的事」,即那些神聖全能之事,使人們在全能者的威嚴前,充滿敬畏和戰慄(參出15:11)。「為你אתּך עשׂה 」,即向您展示。
10:22 「你的列祖七十人下埃及;現在耶和華你的神使你如同天上的星那樣多。」
耶和華的這些大而可畏的事,顯於以色列本身的,乃其列祖由一個七十口的家族,經過壓迫,卻成為無數人口的國家。主奇妙地實現了創世記15:5的應許。藉著提到這應許,摩西毫無疑問地要提醒人們回想起以色列長達400年之的奴役,是早被預料到的(創15:13)。關於七十人,參創46:2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