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把鑰匙:基督的救贖-解開神人生死之奧秘
一、基督是誰?
『你是基督,是活神的兒子。』馬太福音十六16
基督是神所差派到世間來解決人生問題的救主。祂是三一神具體的表現。
『因為神格一切的豐滿,都有形有體的居住在基督裡面。』(歌羅西書二9)
祂又是神成為肉身:
『話就是神。…話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的有恩典有實際。』(約翰福音一1, 14)
故此,祂是完整的神,又是完全的人。
祂比好人更高!
祂比偉人更高!
祂比賢人更高!
祂比聖人更高!
祂乃是神人!
耶穌基督是神的兒子,人類的救主。祂大約兩千年前來到世上,在地上活出一個真實的人。祂的一生是完全的人生,彰顯最高的道德標準。過了三十三年半無罪的人生後,祂被釘在十字架上,為要除去世人的罪。(約一29。)
沒有一人像祂一樣,對人類的心思始終是個奧祕。歷史學家認為祂是一位偉大的領袖,社會改革家認為祂是人類一位偉大的教師。拿破崙將自已與亞歷山大大帝(Alexanderthe Great)、凱撒大帝(Julius Caesar)、查理曼大帝(Charlemagne)同列,卻也承認耶穌超越他們任何一位,另屬一類。早期的馬克思主義者否認祂是神,恩格斯(Engels)甚至否認耶穌的存在。但後期的馬克思主義者卻承認,要將耶穌從歐洲的歷史和文化中抹去,是荒謬的,也是徒勞的;他們說耶穌是『人類價值最神聖的典範』。
有一天,耶穌熱切盼望將祂自己顯現給門徒看,就帶他們到該撒利亞腓立比的境內,一個遠離耶路撒冷的地方,因在聖城那地,每個人的思想都被老舊猶太教的氣氛所充滿。在該撒利亞腓立比,祂問門徒說,『人說人子是誰?』他們答說,有人說是施浸者約翰,另有人說是以利亞,還有人說是耶利米或申言者中的一位。(太十六13~14。)
耶穌接著就問他們一個直截了當的問題,一個我們眾人都必須回答的問題:『你們說我是誰?』(15。)只有一個門徒,就是彼得,回答說,『你是基督,是活神的兒子。』(16。)彼得說耶穌是活神的兒子,就是說基督是神。(約十30,33,五18,一1,二十28,約壹五20,腓二6,來一8。)主回答彼得說,『西門巴約拿,你是有福的,因為不是血肉之人啟示了你,乃是我在諸天之上的父啟示了你。』(17。)我們需要屬天的啟示,來得著祝福,看見基督到底是誰。
基督徒不是相信死宗教的人;他相信的是一位活的救主。耶穌基督兩千年前死了,但現今祂活著,且活到永永遠遠。(啟一18。)當人呼求祂的名,相信祂,(羅十9,)基督這活的靈就到他裡面,改變他的生命。穆罕默德死了,他的墳墓還在麥加;亞歷山大大帝死了,也躺在墳墓裡。世上所有偉大的領袖都死了,安臥在他們的墳墓或陵寢裡。但是,耶穌基督還活著!祂的墳墓是空的,祂活在千百萬相信祂的人裡面。你若呼求亞歷山大大帝,絕不會得到任何回應,因為他是死人。但你若呼求耶穌,祂必進到你裡面,改變你的生命。祂要把你的虛空變為實際,黑暗變為光明,軟弱變為能力,懼怕變為勇氣,悲哀變為喜樂。凡呼求主名的人,必然得救。(羅十13。)
二、神人之死
『我們在這蒙愛者裏面,藉著祂的血,照著神恩典的豐富,得蒙救贖,就是過犯得以赦免。』-以弗所書一7
這位神人被釘在十字架上,完成救贖的工作。祂的死是以三種身分而死:
(一)作為神的羔羊,祂的死除去人的罪。
『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約翰福音一29)
(二)作為被舉起的銅蛇,祂的死毀壞古蛇 - 撒但,對付人裡面的蛇毒 - 罪性。
『摩西在曠野怎樣舉蛇,人子也必照樣被舉起來。』(約翰福音三14)
(三)作為一粒麥子,祂的死釋放神聖的生命。
『一粒麥子…死了,就結出許多子粒出來。』(約翰福音十二24)
現今:
祂的死除掉人不該有而有的罪!
祂的死賜予人該有而沒有的生命!
神救贖的辦法是藉著死
照著聖經,神的公義要求所有的罪都必須受審判。罪能被公義的審判,惟一的路是藉著死。希伯來九章二十二節說,『沒有流血,就沒有赦罪。』若要神先審判後赦免,必須有流血;亦即需要死。任何一種不用死的辦法,都不能滿足神公義的要求,而達到神的標準。
基督是逾越的羊羔
神救贖工作的最佳描繪,見於基督成為神逾越的羊羔。在舊約中,以色列人淪落到埃及這捆綁奴役之地。(出一8~14。)為著迫使埃及王釋放神的子民以色列人,神要差使者巡行那地,擊殺每一家的長子。
祂命以色列人殺羊羔,將血塗於房屋的門框上。夜裏神的使者要巡行那地,執行對那地的審判。凡門框上沒有抹血的房屋,那家的長子就要被擊殺;但在血遮蓋下的家,就可逃過此劫。聖經說,基督是『神的羔羊,除去世人之罪的』。(約一29。)
在十字架上受死,擔當神對罪的審判
當基督釘在十字架上時,祂是被神棄絕。故此,祂在十字架上呼喊:『我的神,我的神,你為甚麼棄絕我?』(太二七46。)祂是無罪的神子,卻為神所棄絕。祂被神審判,不是為自己的罪,乃是為了全人類的罪。(約壹二2。)
基督的血為人說話,並給人平安
聖經說,基督的血為我們說話,(來十二24,)如同律師在法庭為被告辯護一樣。藉這血神得平息,(羅五9,)因祂公義的要求已得著了滿足。當神平息,我們的良心也就平安了。
你若看見基督的救贖如何完全滿足神,你就與神有了平安。藉著基督的救贖,神已赦免人的罪。(弗一7。)神赦免人的罪,就是忘記人的罪。(來八12。)祂的赦免就是忘記。神無所不能,但祂卻不能記得相信基督救贖之人的罪。相信基督救贖的人在神眼中是蒙潔淨、被稱義、受煉淨、得赦免的,並且是無瑕疵、無玷污的。
(摘自人生的奧祕、神經綸的福音—基督的救贖與拯救、正常的基督徒信仰-基督與新生命第一篇、聖經中的五大奧祕第二至三章)
延伸閱讀:[人生的奧祕] 全系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