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還沒讀過 [人生的奧祕] 系列文章,請花一點時間,閱讀這四把開啟人生的鑰匙:
第一把鑰匙-神的創造:解開人類生存之奧秘
第二把鑰匙-人的墮落:解開人性善惡之奧秘
第三把鑰匙-基督的救贖:解開神人生死之奧秘
第四把鑰匙-神的分賜:解開信主耶穌之奧秘
現在你該做甚麼?
現在你明白神的計畫了,你該作四件事:
一、心歸向神 - 悔改
『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翰壹書一9
悔改不是痛改前非,
悔改不是改過自新,
悔改乃是「心思轉變」。
以前你是背著神作人,背著神作好人,背著神作壞人,你的心思是背著神的。
現在請聽主耶穌的話:
『你們要悔改,因為諸天的國已經臨近了。』(馬太福音四17)
悔改,原文是心思改變,生出懊悔,轉移目標。所以聖經所說的悔改,乃是心思轉變;不像人所以為的,是改過自新、棄惡向善。從人墮落以後,人的心思就背著神,向著神之外許多的人、事、物,並且受自己的心思支配,隨著心思所喜好的去行。(弗二3。)人的心思所喜好的,不管是好、是壞,總是背著神,而向著神之外的人、事、物。因此,人的行事為人也必是背著神,向著神之外的人、事、物。所以人需要悔改,需要在心思裏有一個轉變,使得人的行事為人也隨著轉變。
你若一再的到祂面前,祂就要照耀你,光照你。祂會帶你進到光中,祂要暴露你到極點。這樣,你就會悔改到極點,甚至在主面前哭泣。你會告訴主說,『主阿,我是這麼污穢、有罪。我是腐爛、敗壞的。』自然而然的,你會向主徹底悔改。
二、相信 - 接受
相信不是點頭,不是同意,不是欣賞。
人若送你一只手錶,你點頭、同意、欣賞都不彀。你需要接受。相信就是接受。
請讀以下經文:
『凡接受祂的,就是信入祂名的人,祂就賜他們權柄,成為神的兒女。』(約翰福音一12)
當人呼求祂的名,相信祂,(羅十9,)基督這活的靈就進到他裏面,改變他的生命。今天,你就可以藉著相信祂來經歷祂。向祂打開你的心,祂就進到你裏面,在你裏面建立祂的國度。你就脫離黑暗的權勢,進入神愛子的國裏。(西一13。)基督要在你裏面成為新生命,(三4,)你就成為在基督裏的新人。(林後五17。)
聖經從來沒有說,人接受神兒子作生命的時候,必須心裏是熱辣辣的,或者心裏是冷冰冰的。聖經只說要信;是憑信心,不是憑感覺。若只憑感覺來斷定有沒有得著,而不是因信神的話,那就等於以神為說謊的!神說給了,就是給了,與你的感覺沒有多大關係。
約翰三章十六節,也要和一章十二節合起來讀。三章十六節是說,神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人;一章十二節就說,『凡接受祂的,就是信入祂名的人,祂就賜他們權柄,成為神的兒女。』所以怎樣得到這個生命呢?非常簡單,神賜給,人接受,就是這麼容易。接受神的賜給,不懷疑、不猶豫,越簡單越好。
神要賜給,我們為甚麼不信呢?為甚麼不接受呢?簡單的相信、接受,就得著永遠的生命。
三、承認 - 求告
作基督徒是公開作的,神要求「心」相信,「口」承認。
若心裡不信,不能得救。
若口裡不承認,也不能得救。但是:
『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神叫祂從死人中復活,就必得救。』(羅馬書十9)
為甚麼我們要呼求主名? 在聖經的原文裏,呼求的意思就是以聽得見的聲音按名呼叫。在羅馬書第十章十二至十三節說,祂對一切呼求祂的人是豐富的。因為『凡呼求主名的人,就必得救。』所以人要得救,必須呼求主名。不僅如此,主對一切呼求祂的人是豐富的,使我們能彀享受並經歷祂自己。
每當我們呼求:『主耶穌』,這位是靈的主立刻就來,我們就能飲於這位賜生命的靈。我們若呼叫一個人的名字,那人聽到了,一定到我們這裏來。主耶穌是又活又真的神,也與我們同在;祂總是便利的。所以當我們呼求祂,祂就來。我們要享受祂的同在,以及祂一切的豐富,最好的路就是呼求主的名。當我們在高速公路上開車的時候,我們可以呼求祂;在工作的時候,也可以呼求祂,我們可以隨時隨地藉著呼求主名親近祂。主對我們是親近的,也是豐富的。
四、受浸 - 見證
受浸是在人面前作見證。所有相信的人都應該受浸,好叫他們不但在神面前得救,也能在人面前得救。
主耶穌說:
『信而受浸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馬可福音十六16)
藉著受浸,神把我們從撒但的國度,遷到神的國度裡。所以主耶穌又說:
『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人若不是從水和靈生的,就不能進神的國。』(約翰福音三5)
信乃是接受奴僕救主,(約一12,)這不僅為著罪得赦免,(徒十43,)也為著重生,(彼前一21,23,)叫信的人在與三一神生機的聯結裏,(太二八19,)能成為神的兒女(約一12~13)和基督的肢體。(弗五30。)受浸乃是確認這個,一面憑著埋葬,藉著奴僕救主的死,了結舊造;另一面,憑著復起,藉著奴僕救主的復活,成為神的新造。信和受浸,乃是接受神完全救恩之完整步驟的兩部分。受浸而不信,只是虛空的儀式;信而不受浸,只是裏面得救,沒有外面的確認。這二者應當並行。此外,水浸該有靈浸隨著,正如以色列人在海(水)裏,並在雲(靈)裏受浸一樣。(林前十2,十二13。)
受浸不是一種形式或儀文,乃是我們與基督聯合的表明。藉著受浸,我們浸入基督,以祂為我們的範圍,使我們在祂的死與復活裏,與祂聯合為一。
我們浸入基督,也就浸入祂的死。祂的死將我們從世界和撒但黑暗的權勢分別出來,並且將我們天然的生命、舊性、自己,甚至我們整個的歷史,一併了結。
在我們相信主並受浸以前,我們是罪人。但我們藉著福音的傳講蒙光照時,就領悟自己是極其有罪的。在神面前並向著人,我們有過許多過犯、罪愆和過錯,我們也有許多罪過。然後我們悔改,相信主,接受祂的赦免,並且得救了。然而我們的悔改和相信,需要外面的表示;這表示就是受浸。所以,受浸和我們的相信,我們的信,是一件事的兩面。為這緣故,新約說到信而受浸。(可十六16。)信而受浸可以比作我們用兩腳走一步。首先我們信,我們的信可以比作踏出一腳向前走半步。然後我們受浸,我們的受浸可以比作用另一腳完成這一步。信和受浸合起來,纔完成完整的一步。
現在請你禱告:
「主耶穌啊!我是一個罪人,我需要你。
求你進到我的靈裡,除去我的罪,充滿我,叫我得有神的生命。
我現在接受你作我的救主和生命。
我把自己奉獻給你。奉主的名求,阿們!」
現在你明白人生的奧秘了!願主祝福你一直活在神的計畫中!
(摘自真理課程一級卷三、活力排的訓練與實行、神經綸的福音—基督是神、彼得前書生命讀經)
延伸閱讀:[人生的奧祕] 全系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