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把鑰匙 - 神的分賜:解開信主耶穌之奧祕
一、基督的兩次「成了」
神 「成了」肉身,降生為人,稱為耶穌:
『話成了肉體,支搭帳幕在我們中間,豐豐滿滿的有恩典,有實際。』(約翰福音一14)
主「成了」那靈,從死復活,稱為賜生命靈:
『末後的亞當成了賜生命的靈。』(哥林多前書十五45)
這個靈既是「賜生命的靈」,就帶著生命,把神分賜到相信祂的人裡面。
故此,聖經說:
『人有了神的兒子就有生命;沒有神的兒子就沒有生命。』(約翰一書五12)
神若不披上肉體,不成功作人,祂就不能完成救法,因此祂必須先來成功作一個人。但是祂一披上了肉體,立刻就受到兩種的牽累,一種是受空間的限制,一種是受時間的支配。…比方說,一個人現在在天津,他就不能同時又在北平,又在上海。若是一個人現在在中國,他就不能同時又在美國,又在英國。只要你有一個身體,你就得受地方的限制。…
這樣,拿撒勒人耶穌,也就是在肉體裡的基督,既然也在空間和時間的牽累中,所以當祂在肉體裡面的時候,神只能把我們包括在基督裡,替我們完成救法,卻還不能叫我們進到祂裡面,因為我們不能進到另一個肉體裡面。就著我們來說,基督既帶著肉體,我們也不能進到祂裡面去。…基督必須變成另外一個樣子,那才能夠與我們合一。…
因為基督帶著肉體,祂不能帶著肉體而進到我們裡面來,我們也不能進到祂那個肉體裡面去!這就是我們所看重的一點─基督必須解脫祂的肉體!
基督怎樣脫去祂的肉體呢?乃是藉著祂的死!請你記得,基督的死,不只是為著擔當我們的罪,基督的死也不只是對付我們的舊人;基督的死,也是為著解脫祂自己的肉體,叫祂從此以後不再在肉體裡面了。祂藉著死,解脫了祂的肉體,就進到靈裡面。…現在披上了靈的基督,就能夠無所不在,也能夠住在每一個人的裡面。每一個要得祂的人,都能夠得到,每一個信祂的人,也都能夠接受祂。因為祂已經不受時間和空間的限制,所以無論什麼時候,無論什麼地方,我們都能夠與祂合而為一。
二、使人重生
人第一次出生,得著肉身的生命。
人從基督得著神的生命,就是第二次出生,聖經稱此為「重生」:
『神…籍耶穌基督從死裡復活,重生了我們。』(彼得前書一3)
「耶穌說:『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神的國。』」(約翰福音三3)
一隻豬若要屬於羊的國度,活出羊的生活,不能靠教育、改良、規律,他必須有羊的生命。
照樣人要屬於神的國度,活出神聖生活,也不能靠教育、改良、規律,他必須接受神的生命!
『重生』這兩個字,是非常有意思的。『生』就是生孩子的『生』,『重』就是再一次的意思。所以『重生』就是再生一次。
尼哥底母是一個修行的人。他以為他這個人不夠好。他來請主耶穌教導他如何修行,使他能作一個夠好的人,能作一個人上人。但是主耶穌給他看見,他所需要的,不是外面的教導,乃是裡面的重生,乃是裡面的再生一次。
從幼年的時候,父母就告訴你說,不可說謊。以後師長也告訴你說,不可說謊。但是到了時候,你就說謊了。你的說謊,不是教的,不是學的,乃是你生命的特性,你生命的本能。
許多的罪惡,你都能犯。但你從來沒有入過犯罪的學校。有誰是讀過犯罪的學校,然後才會犯罪的?不要說不必讀犯罪的大學,就是連犯罪的小學也不必讀,人就會犯罪了。犯罪是人裡面生命的特性,是人裡面生命的本能。
並且一種生命,只能明白牠所屬的那一界的事。猴子不能明白人界的事,因為猴子沒有人的生命。…你不能教導一隻猴子明白人界的事。你若要猴子明白人界的事,你就必須先使猴子有人的生命。
同樣的,我們人只憑著我們人自己的生命,也是不能明白神國的事。我們不能教導一個沒有神生命的人明白神國的事。一個人,不管他的學問有多大,他的知識多高,如果他沒有神的生命,你無論怎樣教導他,他也不會明白神國的事。只有神的生命,才能明白神國的事。
尼哥底母雖然懂得重生的字義,但不懂重生的意義。他以為重生的字義既是再生一次,就重生必是再進到母腹生出來。哪知重生雖是再生一次,卻不是再進母腹生出來。再進母腹生出來,仍是『肉身』,仍是人的生命。
也許尼哥底母以為人老了,就變壞了,就變得老奸巨猾了;若能再進母腹生出來,就會返老還童,就會變成一個新生的人。哪知就是能再進母腹生出來,還是肉身;壞的生命,老奸巨猾的種子,還是在他裡面,再過六十年,還是會變壞,還是會變老奸巨猾。
重生不是再進母腹生出來,乃是再『從聖靈生』。從聖靈生的,就是靈,就是神的生命。所以重生就是人在自己的生命之外,再得著神的生命,重生就是神的靈進到人的裡面,將神的生命放在人的裡面。這個生命是屬靈的,是人的眼睛看不見,人的手摸不著的,卻是人所能感覺得到的。所以主耶穌說,這個從聖靈生的生命像風一樣。
尼哥底母知道了重生乃是從聖靈生之後,就問主耶穌說,『怎能有這事呢?』他的意思就是問說,怎樣就能重生?怎樣就能得著神的生命?
神是個靈。我們若用頭腦這個器官,和思想的方法,去想神,就永不會接觸著神,而得著神的生命。也許你越想,就越覺得沒有神;越想,就越覺得神的生命是渺茫的,神既是一個靈,神的生命又是屬靈的,就人要接觸祂,要得著祂的生命,人就必須用靈這個器官,和相信求告的方法才可以。你若肯照著你靈中的感覺,來向神認罪,來求告主耶穌,而用你的靈來相信接受主耶穌作你的救主,你就必定在你的靈裡接觸神,而得著神的生命。神的生命一進到你的裡面,你就得著了重生。
三、作基督徒的意義
基督徒乃是一個接受神分賜的人。神先把自己分賜到我們的靈裡,再從我們的靈擴充到我們的魂裡,最後叫我們靈、魂、體都充滿神,被神浸透,聖經稱這個結果為「得榮耀」:
『祂所豫定的人,又召他們來;所召來的人,又稱他們為義;所稱為義的人,又叫他們得榮耀。』(羅馬書八30)
基督作為賜生命的靈,在我們裡面先來重生我們的靈,使我們在人天然生命之外,得著神永遠的生命,作為新人的新源頭和新元素。接著,基督作為賜生命的靈,在我們的靈裡向外擴展,變化我們的魂。我們若將心思─魂的主要部分─置於靈,而與主靈在我們裡面的運行和工作配合,我們的心思就會得以更新。我們的心思既被更新,與心思同作魂其他部分的意志與情感,也自然隨著更新。這樣,神的生命和性情,就得以加到我們裡面,使我們新陳代謝的變化為祂的形象,彰顯祂。
最終,祂還要變化我們的身體,使我們的身體得贖進入祂的榮耀,叫我們全人和祂完全相似,這是神救恩的終極完成。神在祂的救恩裡,首先重生我們的靈,現今變化我們的魂,最終要將我們的身體改變形狀,使我們全人三部分都被那靈浸透,而與基督完全相似。這些都是神聖三一在我們身上的分賜。
這樣,我們就能被變化而模成基督的模樣。
『神所豫知的人,祂也豫定他們要模成神兒子的形像。』(羅馬書八29)
這就是人生的目的!
這就是作基督徒的意義!
這就是神為您所定的計畫!
(摘自基督與新生命第三篇、變死亡為生命第二篇上流人的需要、神的經綸與分賜)
延伸閱讀:[人生的奧祕] 全系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