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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1‧25
[聖經-書中之書#7] 聖經的獨特與超越

 

一、聖經獨特的救恩觀

聖經的救恩觀是非常獨特的,神愛世人,為在罪中痛苦掙扎的世人預備了救恩。世界一切宗教信仰都勸人行善、賺取功德,靠人的好行為討神喜悅以便得救,聖經卻指出,活在罪中、被罪所捆綁的世人是無力始終行善、無法達到神的道德標準的。因此,神差派祂的獨生子降世為人,作人的替罪羔羊(約一29),用祂在十字架流出的血洗凈世人的罪,使一切相信祂的人不再被定罪,反得著永遠的生命,成為神的兒女。所以聖經的救恩觀是「因信得救」。「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神叫祂從死人中復活,就必得救;因為人心裡信,就得著;口裡承認,就得救。」(羅十9~10) 這種救恩觀絲毫不迎合人們普遍存有的「行善積德」的心態,與一切別的宗教信仰劃出明確的界限,聖經中神的這種救恩並不是神話或空話,而是真實可靠的,因為它是植根於耶穌基督從死裡復活的歷史事實之中的。

耶穌明確地告誡人們:「棄絕我不領受我話的人,有審判他的;就是我所講的話,在末日要審判他。」(約十二48)索斯(Robert Saucy)在《聖經可靠嗎?》一書中嚴肅地指出:「神的話會帶來審判及死亡,因為它活潑的生命力使人作選擇,到底要接納還是拒絕祂的話語。不斷地拒絕,會使人心越發剛硬,至終帶來死亡。我們可把神的話比作太陽。在太陽的光線照射下,有些東西會變軟融化,別的則會更加堅硬。神的話也一樣,對有些人它帶來責備及悔改,對有些人則是最後的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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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聖經在記錄上的超越

聖經中是神的話,也包含了許許多多真實的人事物的記載,它在記錄上是非常的超越。只有聖經這一本書啟示在宇宙中有一獨一的神,創造者,萬有的主宰;只有聖經這一本書啟示人的來源,這本書清楚明確告訴我們,人是神照著祂自己的形像、按著祂自己的樣式所創造的。全世界有許多的宗教、許多的哲學,在這些宗教哲學的經典裡,沒有一本書把人的來源說的這樣的清楚,這樣的透徹;也沒有任何一本其它的書把人現在的光景和將來的歸宿講得那樣的清楚,那樣的透徹。


三、聖經在倫理、道德上的超越

聖經這一本書中所包含的倫理、道德是人類文化中沒有的,是最高的。中國人的倫理道德以孔夫子的倫理道德為高超。例如,孔夫子說「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意即自己不願意的不要勉強別人去作。這可能是人類文化中最高的道德。但在聖經中,耶穌卻說要「愛人如己」。聖經中所啟示的道德不是僅僅人性中的道德,乃是神聖屬性彰顯在人性中所顯出的超越的美德。

聖經啟示神聖的愛乃是神自己的屬性,因為「神就是愛」(約壹四16)。這神聖的愛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愛是不嫉妒;愛是不自誇,不張狂,不作不合宜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輕易發怒,不計算人的惡,不因不義而歡樂,卻與真理同歡樂;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愛是永不敗落(林前十三4~8)。

這神聖的愛乃是對普世人類廣博的愛,是愛仇敵的愛,愛罪人的愛。耶穌對祂的門徒說:「但是我告訴你們,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你們就可以作你們諸天之上父的兒子;因為祂叫祂的日頭上升,照惡人,也照好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你們若愛那愛你們的人,有什麽賞賜?稅吏不也是這樣行麽?你們若單向你們的弟兄問安,有什麽過人的長處?外邦人不也是這樣行麽?」(太五44~47)。

這神聖之愛的具體表現乃是在祂為全人類的罪捨命流血,所完成的救贖大工上。聖經約翰福音三章十六節說,「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入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遠的生命。」約翰一書四章八至十節說,「神就是愛。神差祂的獨生子到世上來,使我們藉著祂得生並活著,在此神的愛就向我們顯明了。不是我們愛神,乃是神愛我們,差祂的兒子,為我們的罪作了平息的祭物,在此就是愛了。」羅馬書五章七至十節說,「為義人死,是少有的;為仁人死,或者有敢作的;唯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就在此將祂自己的愛向我們顯明了。…… 因為我們作仇敵的時候,且藉著神兒子的死得與神和好,既已和好,就更要在祂的生命裡得救了。」

聖經也啟示出至高的義。神不僅是愛,神也是義,神是公義的。祂不能容忍不公不義,不能容忍罪惡,祂定要審判罪惡。聖經創世記九章六節說「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馬太福音二十六章五十二節說「凡動刀的,必死在刀下。」聖經又說,「凡恆心行善,尋求榮耀、尊貴和不朽壞的,就以永遠的生命報應他們;唯有私圖好爭不信從真理的,反信從不義,就以忿怒、惱恨報應他們。」(羅二6~8)。

聖經從始至終向我們描述一位聖別的,將自己從一切不聖中分別出來的神。在舊約裡,神命令祂的子民從異邦邪惡、拜偶像的習俗中分別出來(申十八9)。 在新約裡,神告誡信徒要從一切的淫亂、汙穢、邪蕩、拜偶像、邪術、仇恨、爭競、忌恨、惱怒、私圖好爭、分立宗派、嫉妒、醉酒、荒宴以及類似的事中分別出來(加五19~21)。

聖經也多次論到信實。它教導人要對配偶忠實(林前七2),父母要對兒女信實,兒女要對父母忠實(弗六1~4),每個人要對自己的話語信實(太五37),對自己的工作忠實(路十六12)。最重要的,人要對神忠信,就如神對人是信實的一樣(林前十13,啟二10)。聖經也教導人要真誠謙卑,不可一口兩舌(提前三8),或用舌頭玩弄詭詐(羅三13)。人應當看別人比自己強(腓二3),不要自以為精明(羅十二16)。

聖經也多論到關於家庭的事。基督徒的標準與現代哲學和觀念大相徑庭。它提倡行孝道,尊敬父母(弗六2),尊敬老人(利十九32),服從年長的(彼前五5)。歷史已證明,聖經在哪裡被尊崇,哪裡的家庭就蒙保守,社會就有秩序並被提高。

婚姻關系在聖經中有清楚的說明。淫亂和姦淫是嚴格禁止的,任何以不合為理由而離婚是不允許的。作丈夫的要愛妻子,作妻子的要服從丈夫(弗五22~33)。還有,丈夫和妻子要互相敬重(彼前三6~7),並要照顧對方的親屬(提前五8)。他們應當尊重他們的婚姻(來十三4),不輕看對方的軟弱(彼前三1,7)。父母應當教養子女凡事莊重順從(提前三4),並且用主的管教和警戒養育他們(弗六4)。正當的管教對於兒女的造就極其重要(箴十九18),但這些管教必須在溫柔和明智中執行(西三21)。


四、聖經的永不改變

聖經沒有辦法改變,也沒有人能夠改變,聖經是永不改變的。自從聖經在主後九十多年完成到今天,沒有人能加添什麽,也沒有人能刪去什麽。在聖經最後一卷書啟示錄的末尾,使徒約翰說,「我向一切聽見這書上預言之話的作見證:若有人在這話上加添什麽,神必將寫在這書上的災害加在他身上;若有人從這書上預言的話刪去什麽,神必從這書上所寫的生命樹和聖城,刪去他的分。」因此,近兩千年來,雖然聖經被翻譯成上千種的文字,有多種的版本,但無人敢加添、刪減或改變其內容。不象今天許多的教科書,經常需要更新其內容,改正其錯誤。許多今年用的教科書明年就不能用了。


五、聖經的不可毀滅

聖經寫成後,多少人試圖要消滅聖經,先是羅馬帝國,後是羅馬天主教,再後就是歷世歷代的無神論者。然而,試圖消滅聖經的人一代一代地死去了,但聖經永不能被毀滅。

在中國史無前例的「文化大革命」中,「紅衛兵」把聖經當作「四舊」一並焚毀。但二十多年過去了,聖經不但未被毀滅,反而越印越多,這是一件很奇妙的事,甚至許多當年的「紅衛兵」也被聖經的話所感動而成為基督徒。聖經的確是一本奇妙的書,是神的說話。

歷史上有許許多多的聖徒非常寶愛聖經,甚至不少基督徒因私自收藏、閱讀聖經而喪失性命。並且也有不少尋求愛主的聖徒尋求神的話,經歷神蹟奇事而得著聖經。

在中國大陸,有一個小學的校長,他的妻子在「文化大革命」中奇蹟般地信了耶穌,而成了一位地下的基督徒。那個時候人雖然信主得救了,卻沒有聖經可讀。她就禱告,求神給她神的話能夠讀。結果沒有過多少天,她的丈夫為她帶回一本小小的聖經。丈夫雖不信主,卻看出妻子信主後所發生的變化。這天,丈夫對他妻子說,你的神還真靈,你禱告要聖經,聖經就來了。原來,那個學校的一個小學生不知從哪裡撿到這本小小的聖經,就交給了校長。因為在那個時候,小學生被教導,要拾金不昧,拾到東西要馬上交給師長。校長拿到之後,馬上對小學生說,這東西你可拿不得,趕快交給我吧。這本奇蹟般地得到的聖經,在艱難歲月中,帶給這位姊妹極大的供應、幫助和安慰。在中國大陸有很多這樣獲得聖經、愛慕聖經、傳遞聖經的奇妙故事。神主宰的手保守聖經,使尋求的人有機會可以讀得到。


參考文章

 

圖片出處:http://goo.gl/8kN7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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