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要常常喜樂
『你們要在主裡常常喜樂,我再說,你們要喜樂。』腓立比書 四:4 信息選讀:第一件事情我們要知道的,就是『要喜樂』是神的一個命令。聖經從來沒有命令我們去作所不能作的。每一次神在聖經上,命令人的命令,都是人所能作得到的。聖經並不是叫我們快樂,乃是叫我們應當靠主喜樂,不只靠主喜樂,乃是靠主常常喜樂。我們如果拜偶像,我們就是違背神的命令。這個我們知道。今天如果有一個人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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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要在主裡常常喜樂,我再說,你們要喜樂。』腓立比書 四:4 信息選讀:第一件事情我們要知道的,就是『要喜樂』是神的一個命令。聖經從來沒有命令我們去作所不能作的。每一次神在聖經上,命令人的命令,都是人所能作得到的。聖經並不是叫我們快樂,乃是叫我們應當靠主喜樂,不只靠主喜樂,乃是靠主常常喜樂。我們如果拜偶像,我們就是違背神的命令。這個我們知道。今天如果有一個人沒有

『人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話。』(約十四23) 信息選讀: 倘若我們只照著頭腦的知識來思想律法,我們會以消極的方式來看它。但如果我們曉得,律法是在積極的光景中頒賜的,我們就會看見,律法是神活的話,將神的本質注入到祂所愛的尋求者裏面。 神將百姓從埃及領到神的山以後,就開始與他們交通,並對他們說話。出埃及記三十一章十八節指明神對他們說話。在神的山那裏,神與人談話

今天我一進辦公室,同事就問我:「你知道有中學生為了手機推同學去撞車嗎?」「我知道。」我說。 「怎麼會發生這種事呢?」他聽起來非常在意這樣的事情。 我完全理解,因為他是兩個孩子的爸爸,他很愛自己的孩子,不願意他們受到同樣的傷害。 這起事件的詳情是這樣的: 在新北市的鶯歌區,有一名中學生因為同學有7吋的平板手機,很大,很令人羨慕,所以放學時就硬拉著對方一起繞路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