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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舊約裡,一個祭司要到聖所裡去事奉,他是先經過祭壇,他要在那里為著自己的罪獻祭。再進去是洗濯盆,他要在那裡用水洗去他的污穢。再進去就是聖所。聖所裡一切的東西都是金的,都是明亮得很的,他用手一摸,立刻就顯出他的手印。一個人不來到聖所事奉則已,一來到聖所事奉,他的本相立刻在那裡顯出來。同時,在聖所裡,沒有一個人可以照自己的意思來作一件事,他的一舉一動,都必須照著神所吩咐的,差一點都不行。照樣,除非我們不來事奉神,我們要來事奉神,我們就要看見,我們需要血洗淨罪,需要洗濯盆洗淨污穢,並且需要把自己除去。一個有這樣感覺的人,才是真的事奉神的人。人如果沒有這樣的感覺,那若不是他這個人不對,就是他所作的事不是神所要他作的。
禱讀經節:
『摩西和亞倫並亞倫的兒子們,用這盆裏的水洗手洗腳。他們進會幕或就近壇的時候,便都洗濯;是照耶和華所吩咐他的。』(出埃及記40:32 )
一個真事奉主的人,在摸事奉的時候,是滿有感覺的。當我們和人一起吃飯的時候,也許還缺少感覺,但是當我們和人一同事奉神的時候,就有感覺了。當我們抄寫普通筆記的時候,也許還感覺不到,但是當我們抄寫屬靈的東西的時候,我們就感覺說,“主阿,像我這樣的人,是不配來作你的工作的,主,求你用血潔淨我。”如果一個人摸到事奉的時候是那樣輕浮而沒有感覺的話,他就不是一個事奉神的人。弟兄姊妹,如果你今天作的是神所要你作的,你就要覺得說,“哎,我今天還有該放下的沒有放下,我今天還是帶著血氣,我裡面還不夠順服神,我與弟兄姊妹還有不和諧的地方。”。
一個人如果沒有感覺,就證明他不是一個事奉神的人,就證明他所作的事也不是事奉神的事。一個事奉神的祭司,他的罪惡要在祭壇那裡顯出來,他的污穢要在洗濯盆那裡顯出來,他這個人的自己要在聖所那裡顯出來。你在事奉神的時候,你看見了你的罪,你就需要血的潔淨;你看見你沾染了污穢,你就需要水的洗淨;你再進去,你就看見你這個人不能摸那一個聖的,你的自己必須除去。弟兄姊妹,我們千萬不要以為屬靈的分量就是興奮、熱鬧。不。屬靈的分量乃是指著我們在事奉的時候,有聖潔顯出來,因為在那裡有神的同在。我們每一次事奉神都該如此。如果我們不覺得罪,不覺得污穢,不覺得自己的成分,就恐怕神的同在太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