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以來,人一直在追求一個叫作『永遠』的東西。到底永遠是甚麽?
一般人對永遠的認定,不外乎以下幾項:
第一,是價值的永恒。比方有人說,『Diamond is forever.』如鑽石的價值,恒久不變;但這只是物質層面的。另有一個精神層面的,如所謂的『三不朽』。梁啟超先生稱『立德、立功、立言』為三不朽。他認為人通過立德、立功、和立言,可以達到不朽,達到永恒。
除了價值的永恒,人對永遠之定義的第二項,就是時間的永遠長存。比方追求長生不老,如秦始皇差徐福渡海尋求長生不老的藥。又如埃及人期盼永恒,因而制作木乃伊保存其肉身;他們甚至相信,在人複活進入永世時,靈魂需要穿上今生的身體。
此外,人對永遠的定義還有一項,就是空間的永遠美善。如古人所追求的世外桃源,童話故事中美麗的仙境,宗教信仰裡永生的樂土。
然而,無論是在價值上、時間上、或空間上,只要是屬物質的事物,都有毀損、敗落的一天,都不是永遠的;於是,人便在不斷的失望中,繼續著無止境的追求。
人追尋永遠的緣由是甚麽呢?
這要從神的創造說起。
第二,神給人造了一個靈,使人能接受並盛裝 。約伯記三十二章八節:『但在人裡面有靈,全能者的氣使人有聰明。』按照這一節經文的結構看,『靈』和『全能者的氣』是同位語。因此,原文可譯作:『乃是在人裡面的靈,就是全能者的氣,使人有聰明。』這給我們看見,神是用 的氣造了我們人的靈,使人能接受、盛裝 。
第三,神將永遠安置在人的心裡。在所羅門所寫傳道書三章十一節說,『神造萬物,各按其時成為美好,又將永遠安置在世人心裡。』神造人時,將所羅門所稱為『永遠』,就是對永遠事物之渴望的東西放在人裡面。物質的事物或許是可享受的,卻是暫時的。所以,在人裡面有一種對永遠之事的渴望。
不僅如此,聖經給我們看見,基督是人惟一的滿足(Only God can satisfy)。這意思是,除了神自己,就是基督之外,沒有甚麽能滿足人對永遠之渴求的感覺。宇宙事物,主要有兩類:暫時的和永遠的。使徒保羅在林後四章十八節說,『我們原不是顧念所見的,乃是顧念所不見的,因為所見的是暫時的,所不見的才是永遠的。』這是對所羅門在傳道書三章十一節之話的正確解釋。智慧的王所羅門說,神造萬物,各按其時成為美好,又將永遠安置在世人心裡。這與我們人的經歷相合。
一個人無論多麽富有、成功,他終會覺得虛空,如捉影如捕風。因為在人深處有一個渴望,要得著永久的事物。擴大本英文聖經說,在人心裡的這永遠,乃是『神所安置,歷代以來就在運行的,一種要有目的的感覺;然而在日光之下,除神以外,別無甚麽可以滿足這種感覺』。我們有一種要有目的的感覺,是只有神才能滿足的。惟獨神能滿足我們心裡那種要有目的的感覺。
神按著祂的形像創造人,並給人造靈,甚至將一種要有目的的感覺,深深安置在人心裡。然後,神將這人放在生命樹跟前;這生命樹乃是表徵神,就是人的創造主,作人的生命。(創二9。)可惜,因著人的墮落,人接觸神這生命樹的通路,就被神的公義所封閉。(創三24。)神的榮耀、神的聖別和神的公義,成了生命樹周圍的看守者。
在新約裡,主耶穌藉著祂的死,滿足了神榮耀、聖別和公義的一切要求,把這條封閉的路打開了。因此,這位釘十字架的基督,成了那條重新開啟的路,使人可以接觸神作生命樹。主在約翰福音十四章六節說,『我就是道路、實際、生命。』 藉著被釘十字架,成為道路。希伯來書十章十九至二十節說,如今 藉著死,為我們開創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基督和 的死,今天乃是重新開啟的路,使人可以接觸神作生命樹。
約翰福音三章十六節說,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使他們藉著信入祂而接受祂,以得著永遠的生命,就是神的生命。這意思是,神極其愛世人,甚至到一個地步,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世人。 這樣作,目的是要人得著永遠的生命;換言之,永遠的生命乃是神愛世人的目標。
全宇宙中,只有一位是永遠的,就是永遠的神;也只有神的生命,是永遠的生命。換句話說,『永遠』就是神自己。這位永遠的神有幾個特徵:
(一)看不見之永遠的大能。羅馬書一章二十節:『自從創造世界以來,神那看不見永遠的大能,和神性的特徵,是人所洞見的,乃是藉著受造之物,給人曉得的,叫人無法推諉。』
神永遠的大能,以及彰顯祂內在性情的神性特徵,都顯明在祂的創造裡。就如宇宙中滿了光,表明光是一種神性的特徵。其他諸如美麗、生命等,也是如此。
(二)無時日之始,也無生命之終。希伯來書七章三節說到:『 無父,無母,無族譜,既無時日之始,也無生命之終。』出埃及記三章十四節說,『神對摩西說,我是那我是。』意即祂是那自有永有者。『我是』乃是耶和華這名的意義;亦即神是那昔是、今是、以後永是的。
(三)神是永遠長存,長遠活著的。希伯來書七章二十五節說,『那藉著祂來到神面前的人, 都能拯救到底;因為 是長遠活著,為他們代求。』
(四)神的生命是非受造、不能毀壞的。希伯來書七章十六節說,『祂成了祭司,不是照著屬肉之誡命的律法,乃是照著不能毀壞之生命的大能。』神的生命,神非受造的生命,不僅在時間上是永久的,在性質上也是永遠、神聖的。這無窮的生命,是永遠、神聖、非受造的生命;也是經過死亡和陰間之試驗的複活生命,是不能毀壞,不能消除的。
詩篇九十篇一至二節說,『主阿,你世世代代作我們的居所。諸山未曾生出,地與世界你未曾造成,從亙古到永遠,你是神。』
神人摩西在他所寫的這首詩裡說,『我們一生的年日是七十歲,若是強壯可到八十歲;但其中所矜誇的,不過是勞苦愁煩,轉眼成空,我們便如飛而去。』(10。)這是我們短暫人生的寫照;在滿了罪惡與痛苦的人生中,人對神發出了呼求。
既然如此,神如何將永遠的生命分賜給人呢?
首先,是藉著神的愛子。約翰福音三章十六節說,『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入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遠的生命。』羅馬書六章二十三節說,『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惟有神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乃是永遠的生命。』彼得前書一章三至四節說,『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神與父是當受頌贊的, 曾照自己的大憐憫,藉耶穌基督從死人中複活,重生了我們,使我們有活的盼望,可以得著不能朽壞、不能玷汙、不能衰殘,為你們存留在諸天之上的基業。』
其次,神將永遠的生命分賜給人,是藉著神的話。彼得前書一章二十三節說,『你們蒙了重生,不是由於能壞的種子,乃是由於不能壞的種子,是藉著神活而常存的話。』
第三,是藉著神的靈。約翰福音六章六十三節說,『賜人生命的乃是靈。』哥林多前書十五章四十五節說,『末後的亞當成了賜生命的靈。』
第四,是藉著門徒。約翰一書一章二節說,『這生命已經顯現出來,我們也看見過,現在又作見證,將原與父同在,且顯現與我們那永遠的生命傳與你們。』
第一,要接受神永遠的生命,就必須先認識那獨一的真神。約翰福音十七章三節:『認識你獨一的真神,並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遠的生命。』
其次,要聽主的話。約翰福音五章二十四節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那聽我話,又信差我來者的,就有永遠的生命。』
然後,要信入神的兒子耶穌基督。約翰福音三章十五節說,『叫一切信入 的都得永遠的生命。』這意思是,只要信入 ,就能得著永遠的生命;這是一個安定在天的應許。
第四,藉著吃喝主,而接受主。最具體接受的路,就是吃喝。約翰福音四章十四節說,『人若喝我所賜的水,就永遠不渴;我所賜的水,要在他裡面成為泉源,直湧入永遠的生命。』約翰福音六章五十四節說,『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遠的生命。』
聖經這些話,指引我們一條清楚、簡便的路,就是藉著吃祂、喝祂,得著永遠的生命;因為 就是那生命的活水,也是那生命的活糧。吃喝祂就是信入祂,也就是接受祂、得著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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