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二重難題
自古以來,人一直找尋脫離墮落景況之法。一方面,人了解他外面的行為達不到他良心及神公義的標準;另一方面,人又察覺他裏面總有一個傾向,拖引他去縱慾、仇恨,背叛神的律法。這兩個問題,自有文明以來,就與人同在。不論人生於何種文化,他總是遇見這兩個問題。我們可稱這兩個問題為人外面的罪行和裏面的罪性。
人所犯外面罪的行為,使他受到良心的定罪。然而,他裏面罪的性情卻糾纏他,叫他繼續犯罪。人的直覺告訴他有神,而且這一位神是公義的。他渴慕認識神,但他知道他的罪行和罪性叫他與神隔絕。在這種情況下,他就想出許多辦法來解決罪的問題,救他脫離罪的苦害。這些是眾所皆知得救的辦法。印度教、佛教、回教、猶太教,以及世上其他偉大的宗教,都發明了許多自救之道。這些辦法雖然各有千秋,卻有一共通點:牠們都是倚靠人的行為及努力,而且都是人自己發起的。
基督的救贖
人救贖的辦法
1. 行善
人用來自救之第一且最普通的辦法,就是行善。許多人認為行善可以救人。佛教徒相信只要人行善,不殺生,來世就會有好報。回教徒認為得救之路是對神忠實,並信守先知默罕默德的話。猶太人則相信,人若要討神的喜悅,必須遵守摩西的律法。
然而,聖經說,『人得稱義…與行律法無關。』(羅三28。)稱義的意思是『照著神公義的標準是對的』。而『行律法』是人為遵守律法所作的善行。羅馬三章二十節說,『凡屬肉體的人,都不能本於行律法在神面前得稱義。』這節經文告訴我們,人絕不能藉著行善達到神對的標準。為甚麼行善不能叫人在神面前是對的?其因有二。第一,行善不能除去人過去犯罪的記錄。假設一個人殺人搶劫,幾年後感到愧疚,決定將大筆錢分給窮人。雖然濟貧的行為本身是好的,但絕不能勾消他殺人搶劫的罪案。如果出庭受審,他不能以對別人多行善事的理由而要求判為無罪。同樣,行善也不能塗抹人在神面前所犯的罪。
行善不能叫人在神面前稱義的第二個原因,是因為人的善行沒有一樣能達到神公義的標準。有一次,一個富有的青年官來到主的面前,問以得永生的路。這個青年人聲稱他已遵守律法一切的要求。但是當主叫他變賣家業來跟隨主,他卻做不到,因為他愛他的財寶。(路十八18~23。)他不能達到神那愛神過於一切的標準。(太二十二37~38。)無人能像神那樣聖、義;也無人能以神所要求的方式來愛神。聖經說,我們一切的義,如同污穢的衣服。(賽六四6。)污穢的衣服在人前是看不得的。照樣,我們一切的善行在神眼中,也都是看不得的。
2. 懺悔
另有人認為,得救的路是懺悔。他們認為,若是對他們的過錯感到愧疚,神就會原諒他們的罪。很多宗教家實行禁慾主義及苦修,認為他們越折磨身體,就越能從神得到恩惠。在他們的觀念裏,神是一位樂於見人受苦的神。這是荒謬的思想。事實上,懺悔只是一種賄賂良心的手段罷了。人一犯罪,良心就定罪。他想只要苦待己身,就可告訴自己,他已為過錯付了受苦的代價,就可使良心平息。
3. 等
人擺脫罪惡感的第三種辦法是遺忘。他認為只要有足夠的時間,他就不再記得他的罪;只要他不記得,神也不記得。這種人就像鴕鳥把頭埋在沙土裏,想著只要不看危險,危險就消失。然而,罪從我們的記憶裏消失,不等於從神的記錄中消失。想要藉著遺忘而脫罪也是一件愚蠢的事。
神救贖的辦法是藉著死
照著聖經,神的公義要求所有的罪都必須受審判。罪能被公義的審判,惟一的路是藉著死。希伯來九章二十二節說,『沒有流血,罪就不得赦免。』若要神先審判後赦免,必須有流血;亦即需要死。任何一種不用死的辦法,都不能滿足神公義的要求,而達到神的標準。
在舊約中,神要求宰殺動物作祭牲。人犯了罪,必須獻上牛羊,並將祭牲宰殺,才能平息神公義的要求。此法雖然可以叫神越過人的罪,卻不是解決罪的問題之最終方法。在新約中,神解決罪的方法,是差遣祂的獨生子-耶穌基督-作獨一的祭物,來頂替舊約一切動物的祭牲。(來十1~8。)祂叫耶穌為全人類而死。(彼前三18。)藉著在神的獨生子耶穌基督身上執行審判,人的罪受了審判,罪的問題就一次永遠的解決了。(羅八3,來九26。)在舊約中,人必須作些事顧到他的罪;他必須獻上動物為祭。但在新約中,每件必須作的事,神在耶穌基督裏,都已經完成了。基督是那完全且永遠的祭物。人無法在這個祭物上再加添甚麼,來改良神所已經完成的。這就是為甚麼在新約中,人無須再行善以自救;神已經為人作成了一切。
基督是逾越的羊羔
神救贖工作的最佳描繪,見於基督之成為神逾越的羊羔。在舊約中,以色列人淪落到埃及這捆綁奴役之地。(出一8~14。)為著迫使埃及王釋放神的子民以色列人,神要巡行那地,擊殺每一家的長子。一個人只要是家中的長子,就命定要滅亡。這是人在罪惡捆綁下的寫照。人不能作甚麼叫他得自由。不論人有甚麼成就,如何努力不懈,仍然不能救他脫離神的審判。現代人達成許多偉大的成就,如登陸月球,在科學醫學方面有重大的突破。然而,所有的功績不能助他逃脫神對罪的審判。世上所有的人,都在罪的網羅中,命定要遭受神的審判。
在這種光景下,神為以色列民豫備一條路,藉此可免於祂的審判。祂命以色列人殺羊羔,將血塗於房屋的門框上。夜裏神的使者要巡行那地,執行對那地的審判。凡門框上沒有抹血的房屋,那家的長子就要被擊殺;但在血遮蓋下的家,就可逃過此劫。後來猶太人記念這件事,這就是為逾越節的由來。
逾越節是神在新約中,在耶穌基督身上所完成救贖工作之豫表或圖畫。基督是神真正的羔羊。祂不僅僅是所謂的大教師或大宗教領袖;祂乃是全人類的救贖主。聖經說祂是『神的羔羊,除去世人之罪的。』(約一29。)耶穌基督在地上過了三十三年半的人生後,就死在十字架上。祂的死非比尋常。多少豪傑為理想殉道。多少英雄為國家捐軀。但耶穌是為全人類的罪而死。(林後五14。)祂是以獨一救贖主的身分而死。
在十字架上受死,擔當神對罪的審判
當基督釘在十字架上時,祂是被神棄絕。故此,祂在十字架上呼喊:『我的神,我的神,你為甚麼棄絕我?』(太二七46。)祂是無罪的神子,卻為神所棄絕。祂被神審判,不是為自己的罪,乃是為了全人類的罪。(約壹二2。)藉此,神對罪公義的要求就得著滿足,而人也得著救贖。
舊約的申言者以賽亞解釋基督十字架上的死時,曾說,『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祂身上。』(賽五三6。)又說,『耶和華卻喜悅將祂壓傷,使祂受痛苦。』(10。)在基督身上執行審判的,不是人,而是耶和華神。因為是神自己對祂審判,神就滿足了。
我們必須明自,救贖是神在耶穌基督身上完成的,為要滿足祂自己對人公義的要求;這與我們的所是及所作的善行亳不相干。有人想要再把自己釘十字架,或是效法基督受苦,那都是愚蠢的事。無人能對神在基督裏所已成就的再加添甚麼。救贖是神親手完成的行動,故此神自己就滿足了。
基督的血為人說話,並給人平安
當逾越的羊羔被宰殺,血就塗抹在以色列人房屋的門框上。當神看見這血,就不對在血底下的人執行審判。(出十二7,13。)神的兒子耶穌,為全人類流了血。祂的血滿足了神所有公義的要求。因為祂已經死了,人就無須再為自己的罪而死。藉著基督的血,神就平息,天上又有了和平。現在人可以坦然無懼的來到神前。(來十19。)聖經說基督的血為我們說話,(來十二24,)如同律師在法庭為被告辯護一樣。藉這血神得平息,(羅五9,)因祂公義的要求已得滿足。當神平息,我們的良心也就平安了。
你若看見基督的救贖如何完全滿足神,你就與神有了平安。藉著基督的救贖,神已赦免人的罪。(弗一7。)神赦免人的罪,就是忘記人的罪。(來八12。)祂的赦免就是忘記。神無所不能,但祂卻不能記得相信基督救贖之人的罪。相信基督救贖的人在神眼中是蒙潔淨,被稱義,受煉淨,得赦免,並且是無瑕疵、無玷污的。
基督的拯救
人內住的罪
很多人問道:『我知道基督為我死是件大事,而且我知道藉著接受祂的死,我過去的罪都得赦免。但是,對於那仍然糾纏我,驅使我繼續犯罪的罪的權勢,我該怎麼辦?』人自古就與內住的情慾和罪性這個老問題相爭。一方面,人想要行善;另一方面,人卻發現裏面有個罪的大能,不容他行善。當代心理學及精神醫學觀察到人裏面的矛盾,但卻無法提出解釋。古代中國人將這個爭戰稱之為『理慾之爭』。兩千年前,使徒保羅也有同樣的問題。他抱怨每次他想要行善時,惡就跟著他。他承認罪不是他行出來的,乃是在他裏面一股邪惡的力量、能力和衝動作出來的。(羅七15,17。)然而,末了他發現,耶穌基督拯救的生命,能彀救他脫離這個內裏罪性的能力。
基督生命的拯救
神沒有留下任何事未作成,要我們去作。神藉著在十字架上審判耶穌,為我們成功了救贖;同樣,祂也藉著把基督的生命給我們,為我們豫備了奇妙的拯救。我們無須為救自己脫離罪而死;同樣,我們也無須靠著我們的生命,去征服內裏的罪性和罪的能力。基督為全人類而死,為將人贖出罪的審判。祂死後第三日復活。在復活中,祂將祂的生命賜給人,叫人可以藉著祂的生命,從罪的權勢中得開釋。基督徒不僅從罪的審判裏得贖,更從罪的權勢中得救。羅馬五章十節說,『因為我們作仇敵的時候,且藉著神兒子的死得與神和好,既已和好,就更要在祂的生命裏得救了。』在十字架上,基督擔當了罪的咒詛;在復活中,祂打斷了罪的鎖鍊。藉著祂的救贖,人類免於神的審判;藉著祂的生命,人類脫離罪的捆綁。彼前二章二十四節說,基督『在木頭上,在祂的身體裏,親自擔當了我們的罪,使我們既然向罪死了,就得以向義活著。』救贖惟有靠基督的死纔得以完成。照樣,從人與生俱來的罪性得救,也惟有藉祂在我們裏面的生命得以完成。人不必為救贖作任何事。照樣,人也無須為得救作任何事。每件事都是神作成了的,而且,拯救是白白賜給人的。
接受基督救贖與拯救的路
1. 藉著信
人如何經歷基督的救贖和拯救?答案是藉著信。保羅在以弗所二章八、九節說,『你們得救是…藉著信;這並不是出於你們,乃是神的恩賜;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誇口。』救贖和拯救不是我們由努力而得的獎賞。牠們既不出於我們,也不是藉著我們的作為。人無法作任何一件事來換得赦免或拯救。罪的赦免及生命的拯救都是藉著信,而不是藉著其他途徑。
信心質實基督救贖的工作
何謂信心?首先,信心是看見神在十字架上對基督所作的。希伯來十一章一節說,信心就是所望之事的質實。我們的眼睛如何質實色彩景物,照樣,信心也如何質實神兩千年前所完成之救贖的工作。當我們看見神已為我們的緣故審判了基督,我們就得贖了。
用信心接受基督復活的生命
信心也是接受基督對我們的分賜。約翰一章十二節告訴我們,相信基督的,就是接受祂的。換言之,相信就是接受。信心不是相信不存在的東西;相反的,信心是接受已經存在且已經給你的東西。人若送你一只手錶,你所要作的只是接受。一旦你接受,錶就成為你的。當神把基督拯救的生命給我們,我們所要作的,乃是接受。一旦我們接受這個禮物,牠就永遠成為我們的。我們不能作甚麼來加添神已完成的;我們只需在信心裏接受。一旦我們得著這個禮物,沒有任何東西可以將牠奪走;牠永遠屬於我們。
你可能勤於行善,也可能誠於懺悔。但你若沒有看見基督在十字架上所完成之救贖的工作,並且沒有接受祂復活的生命,你就尚未得救。聖經中至少有一百五十幾處題到,人只能藉著信稱義、得救,並接受永遠的生命。(徒十六31。)這一百五十多處經節中,沒有題到別的條件;除了信,別無其他。
救贖和拯救都不是藉由人的工作完成的;兩者都是神的工作。就因為是神的工作,並且是建立在神的公義和基督的生命的基礎上,牠們就永不改變。我們會變:我們的心情會變,我們的感覺會變,但神公義的審判不變,基督拯救的生命不變,卻永遠長存。天地縱然改遷,但神公義的工作和基督拯救的生命永不改變。基督的救贖和拯救是『永久保險』的。人一次得救,就永遠得救。(約十28~29。)一旦你接受神的恩賜,就永遠不再失去。(羅十一29。)一旦你成為神的兒女,就永遠不會再沉淪。
2. 禱告並呼求祂的名
今天,你要接受基督的救贖和拯救,你需要作的就是禱告並呼求祂的名。只要呼喊:『主耶穌,我相信你在十字架上的工作。我相信你為我的罪而死。我相信神滿足了你完全的工作。我相信你能用你復活的生命拯救我,並救我脫離我的罪性。我接受你。謝謝你。主耶穌,我得救了!』你若這樣禱告並宣告,就必定得贖並得救。
基督逐日的拯救
我們相信時所接受的不僅是一次永遠的救恩,也是逐日的救恩。每天我們都遇見試探和引誘。即使我們基督徒活在地上,也會遭遇為難的環境。主沒有應許祂的子民今生不遇試探引誘。但基督拯救的生命足能征服每一試探引誘。(林前十13。)牠是基督徒每日的糧(約八48)和屬天的氣。(約二十22。)這生命滋養人,供應人神聖的能力,以征服一切的試探和引誘。聖經說,凡呼求主名的人,就必得救;又說,主對一切呼求祂的人是豐富的。(羅十12~13。)藉著呼求主的名:『哦,主耶穌!』我們就從一切的憂慮、挫折、憤怒、嫉妒、頑梗、和各樣邪情私慾中得拯救。我們的心思會有疑惑、恐懼和憂慮,但藉著呼求主名,所有這些思想就會消失。這個生命甚至能彀征服死亡及其一切副產品,如軟弱、歎息、呻吟、捆綁及下沉。藉著呼求主名,我們天天、時時蒙拯救。主對一切呼求祂名的人,的的確確是豐富的。
今天你所需要作的,是停止自己的掙扎苦鬥。只要藉著信,來到基督面前。呼求祂的名接受祂,把祂接受到你的靈裏作救贖主和救主,你就能經歷祂的救贖與拯救,而天天從罪、死和撒但得拯救。你就永遠成為神的兒女,經歷祂拯救的大能天天改變你的生命。願神祝福你,叫你能彀歡喜快樂的,走上基督徒這條信心的道路。
本系列取材自一九九二年在俄羅斯莫斯科和聖彼得堡兩地所釋放之福音信息。這些信息曾被使用,帶領逾七千人認識神、聖經及基督徒的救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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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出處:http://goo.gl/qD4rJ